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寻瑜没有再说话,只是牵着妹妹走。
他带着妹妹来到宫墙边,登上鸣凤台。
这时凤凰宫内成对的高台,朝南方的这一座叫鸣凤台,还有朝北面的一座叫卧凰台。
鸣凤台是凤凰宫内面朝凤凰城的最高处,从这个方向望出去,正好能看尽城内之景。
灵瑾本来迷惑哥哥带她到这里来做什么,但是等她爬到台顶,踩着台阶从石墙外望出去,却忍不住“哇”了一声。
彩色的花灯犹如一条长河,从宫城一路衍生,盘旋流动直到城外山顶。
空中繁星无数,月色如勾。
山川如有生命,灵光霓霓,灯火如星辉交映。
忽然间,无数孔明灯从山顶升起,仿若灯流的延续,继续蔓延向浩瀚无垠的银河,直达无穷宇宙。
灵瑾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当即被吸引进其中,挪不开眼睛。
寻瑜将最好的位置让给她,自己退到一旁,双手环胸,道:“现在出宫已经来不及,你就在这里看吧。
要是想外出,夜市灯会明日还有,你可以明天再去。
” “嗯,这里好漂亮!” 灵瑾笑得很甜,发侧毛茸茸的白色耳羽被风吹得摇摆。
寻瑜不置可否。
过了一会儿,只听远处清晰的“咻——”的一声,第一朵烟火应声升天,在高空炸开!化成无数星火,流坠落下。
灵瑾乌眸睁大,身体不自觉地往前倾,想要看得更清楚。
这时,她却感觉哥哥一下子靠近,拉住她的肩膀。
“哥哥?” 灵瑾回头。
寻瑜简单道:“……没事,你看你的。
” “噢。
” 灵瑾不明所以地点头。
这时,她又开心道:“哥哥,好像马上就要开始邀舞了!” “是吗。
” “对!” 灵瑾问他:“哥哥,你知道比翼节的舞蹈,是求偶的意思吗?” 寻瑜淡淡的:“嗯,知道。
” 灵瑾又说:“哥哥,香斐姐姐跟我说,人长大就可以有恋人,有恋人就可以挑求偶舞,再然后就可以成婚,像爹爹和娘亲那样。
” 寻瑜:“嗯。
” 灵瑾问:“哥哥,那你以后,会成婚吗?” 寻瑜这个年纪,还不大会考虑这种问题。
听到灵瑾这样问,他不由皱起眉头,随口敷衍:“不知道,可能会吧。
” 灵瑾又问:“那我呢?我会成婚吗?” “也有可能。
” “好想快点长大啊。
” 灵瑾羡慕地望着凤凰城下。
奏乐已经开始了,正是世间名曲《凤求凰》。
无数翼族恋人和夫妇开始共舞。
先是一方邀舞、清唱,然后另一方接受、和声、共舞。
翼族的求偶舞起源于祖先在春季寻求伴侣的举动,时隔万年,翼族已经有了人身和原形两种形态,这种舞蹈却保留下来,在每年三月比翼节上,依然有着一种原始的热情。
灵瑾看着那些年长的翼族情侣,他们保持着人身,却放开了翅膀,将他们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婚后的林嘉歌,没多久就被时瑶逐出家门了,他为了回家,用尽所有的方法都没能成功,最后将目光放在了小包子的身上。 小包子听完林嘉歌的提议,和他勾了勾手指,软萌萌的回:合作愉快! 于是 小包子收到机器人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餐厅,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吃饭。 小包子收到奥特曼的当晚,把时瑶骗到游泳馆,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游泳。 小包子收到小火车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酒店套房,给了林嘉歌/
帝国太子兼战神闻景,星际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无心选妃,沉醉于征服星辰大海。 一晃眼,成了两百岁的老光棍。 帝国人民以为他会孤身到老,皇室选妃了。 万众期待的选妃大典,各种族的美人争相报名,有能力,有才华,有背景,有美貌。 太子本人却选了最不起眼,最没实力,还是个能力觉醒失败的人鱼。 帝国民众:太子是不是没有睡醒? 众人等着皇室宣布太子妃重选,等啊等,等到了太子和人鱼订婚大典。 所有媒体蜂拥/
诸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成了最后一只没有飞升的玄鹤,还穿进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当上了里面的摄政王。 摄政王身体羸弱,姿容绮丽,性情暴虐。 临政两年,朝野哀鸿遍野,百姓生不如死。 诸鹤: 做摄政王好,吃好穿好,更好的是过个几年之后 拿主角受剧本的万人迷小太子晏榕名冠天下,德行无双,引风流人士竞折腰。 邻国皇帝:阿榕,摄政王不仁,待我为你平了这乱世! 镇国大将军:太子殿下,末将愿为你取摄政王项/
晏卿的妹妹下凡历劫,却被人设计,每一世都穿成下场凄惨的女配角色。 为了拯救妹妹,快穿退休满级大佬晏卿,再次踏上了世界穿梭之旅,硬核护妹,虐渣逆袭。 然后 被赶出家门的真千金:不好意思,我的首富哥哥来接我了。 被抛弃的白月光替身:不好意思,我哥说你皇位没了。 被打脸的炮灰女配:不好意思,国家宠我哥我哥宠我! 提示:主角是哥哥晏卿,这是一篇带妹逆袭文。 /
父亲是左相,母亲是长公主,温慕仪是世人口中高贵出尘的第一贵女,灵慧才高八岁能作《朝日赋》,有着世间女子穷其一生也求不得的尊荣。 然而,真相却是如此丑陋。九岁那年的上元节,她无意中听到父母谈话,知道原来她青梅竹马一心依恋着信任着的未婚夫四皇子姬骞竟一直对她心存算计和利用。于是,那个梅花盛开、华灯十里的夜晚,一颗真心就此跌碎。此后万般,面目全非。 姬骞登位后对世家的防范之心渐重,她成了他用来制/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