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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种细微情绪他还真判断不出来。
他们走了之后,韩熠转头对渠墨说道:“去打听一下公子子荐父子如今生活如何,切记小心别被发现,顺便去打探一下现在的地价,比照着我们在城郊的地相差不多的就买下来。
” 渠墨虽然奇怪韩熠为什么对这两个人上心,但也只以为是因为这两位长得好看的缘故。
颜控属性大概刻在人类的基因里,而这个时代还没有那么含蓄,长得好看的人总是会更占便宜。
渠墨派人去打探之后,韩熠就开始思索要怎么才能刷大佬的好感度。
颜徵的爱好很多,看书,习武,骑马,打猎甚至连音乐他都很感兴趣。
只不过原著中颜徵出场的时候已经二十多岁,正在跟太后势力争夺政权。
而现在的颜徵……十二岁。
虽然个子比较高,虽然很早熟,虽然看上去不像是这个年纪的,但他的的确确十二岁。
韩熠也搞不懂他现在喜欢什么,想了想最后决定还是从吃上下手。
所谓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其实这个道理全世界通用,想要刷好感度,就要从饮食上折服他! 而韩熠对此十分有自信,他本来厨艺就不错,又来到了这么一个对烹饪近乎空白的世界。
当然,这个时代贵族饮食已经算得上是精致了,但这种精致更体现在盛放食物的器皿上,烹饪手段还是比较粗糙的。
韩熠脑子里过了一堆菜单之后,忽然想起一个比较严肃的事情——这个时代的调料不是那么全啊! 他只好找来人问现在都有什么调料。
被他问的人都战战兢兢一脸懵逼,然后就轮到韩熠十分郁闷。
这个时代的调料说齐全吧到也算是,毕竟酸甜苦辣咸全部都有,只不过除了咸和酸其他都……不提也罢。
他简直难以置信这个时代的糖全都是饴糖! 点心一类的东西可以放一放了,至少在他找到甘蔗这种东西之前,甜点是做不出来的。
思来想去,最后最简单的就是炸食。
人的口味可能千奇百怪,但是油炸类食品大概很少有人不喜欢,外表酥脆,内里软嫩的炸鸡就是韩熠的最爱。
韩熠说做就做,这个又不需要他摸透颜徵的喜好。
不过现在他成了万恶的统治阶级,他只需要指挥就可以了。
然而指挥的第二步就出了问题,脆皮炸鸡脆皮炸鸡,脆皮要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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