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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傍晚就已经黑透。
确认了安危之后,姜锦从袖中摸出火折子,擦亮了微茫的光,再去寻那盏年纪比她还大的旧油灯。
青县贫寒,无亲无傍的孤女更是艰难,有盏油灯已是不易,蜡烛这玩意儿是想也不要想。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骤然回到贫瘠生活的那几天,姜锦还真有些不适应水要挑柴要担,夜里连灯都不舍得多点的日子。
昏黄的灯光照亮了逼仄的堂屋,姜锦半蹲在地上,把还没死透的灰毛兔子从背篓里抓出来,熟稔地送它上西天,收拾干净好来祭她的五脏庙。
往前数一个月,她忧虑的还是淮西叛乱、长安局势,而现在,她得担心的是下一顿饭的着落。
土灶台上放着两只陶罐,勉强算得上是炊具,堆久了的柴火在染了潮气,烧起来有点艰难。
姜锦望着灶膛里摇曳着的橙黄火焰,怔怔地叹了口气。
怎么就回到了这个时候呢? 迷蒙的天气实在是让人神思不属,跃动的火苗在姜锦瞳孔中裂成了两半,她眼前一花,恍然竟又回想起了前世和裴临的初遇。
夏末秋初,她进山打猎,走在崎岖的山路间时,一股极其浓重的血腥气顺风袭来。
荒山野岭里,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姜锦本能地想要绕开。
可惜她的鼻子一贯很灵,她闻得出,血腥味的来源并非是某种禽兽,而是人。
姜锦发了滥好心,循着风的方向去找那人,心想若是死了就埋一埋,也算她积功德,若是活的…… 若是活的,那可麻烦了。
姜锦走了约莫几十步,在背风的山石后找到了血腥味的来源。
一个大麻烦。
一个看起来也不过十来啷当岁的少年,仰面斜倒在山石后。
他的伤势是肉眼可见的严重,最严重的伤在大腿上,浑浊的血还在在汩汩地流,身下的泥土都被浸成了暗红色。
哪怕已经晕厥过去,他也依旧保持着警戒的姿态,一手支在腿上,另一手抵在自己的后腰——那里有一柄锋利的、不知沾了谁血的短匕。
得亏姜锦山野长大,见血的经验丰富,若换了旁人,直接能被被这骇人的景象吓死。
不过,她见的多是野兽的血,伤这么重的人还是把她惊了一跳。
姜锦垂眸,瞧出这位小郎君身上的衣料一看就非寻常人用得起的,心下便又打起鼓来。
若是游商的货郎、抑或其他村的猎户着了凶兽的道,她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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