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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坦白(2/5)

危险想法。

剑圣面前,不能表现得太没见过世面。

他尽量镇定自若微笑道:“哦,是吗?那是人族的大喜事啊。

剑圣功在千秋,当受老衲小小敬意。

不知剑圣此番前来不执城为何?但凡有用得着老衲的地方,尽情开口便是。

” 落永昼:“……” 他甩了甩手,手掌心上是刚刚用力过度时指甲掐进掌心的痕迹。

若非是看在天河的面上,清净方丈三番两次挑着他耐心不好的时候打岔的行为,足以叫他飞成不执城最亮丽的一道流星。

“我为天河而来。

” 清净方丈:“……” 不行,天河是禁地,其他的剑圣想在不执寺开全肉宴都行,只有这个不行。

他若无其事开口,企图转移话题:“不知老衲可否有幸得见随剑圣前来的同伴?” 早在落永昼踏入屋子的时候,清净方丈就有所感知。

落永昼并非是一个人而来,他带了另外一个。

那人的气息很是奇妙,明明浩瀚强大之处不下落永昼,又透出了一种被吊着一口气,气若游丝命悬一线的味道来。

清净方丈也不免对落永昼的同伴很好奇,想见一见是什么人才能同时拥有这两种矛盾至极的气质。

“他啊。

” 落永昼提到那人时,稍稍柔和了一点,虽说也是冷淡的,但比起刚刚不服拔剑的尖锐好了很多: “就在贵寺的厢房躺着,方丈想见可以随时见,随便见。

就是想和他说话估计比较难,毕竟被我明烛初光一剑扎心,死得挺透的。

” 清净方丈:“……” 他近千年的佛法毕竟不是白习的,足将世间一切纷繁的因果看穿,撇去浮华外物,只剩下那一根根最简单的连线。

清净方丈心头一悸,眼皮狂跳之间,将落永昼的来意全都明白了。

这天下能被明烛初光一剑扎心的人可不多。

他按下狂跳的眼皮,说话时含了一点歉意:“天河,恕老衲不能向剑圣开放。

” 落永昼说:“能理解,毕竟祖传境地。

” 他叹了一口气,意味颇为萧索无趣。

随着他这一声叹息,明烛初光长长划出呲啦一声,从鞘中被拖了出来: “我虽未见过方丈,但我往常不爱干仗势欺人,强人所难的事情。

” 被落永昼杀过的魔族听了他这句话,大概能愤怒地从坟墓里跳出来指着他喊骗子。

落永昼低头看了看自己指间溢出的一把银光,神情和剑一样的冷硬:“只是这次天河,我一定要见到。

” 清净方丈不为他动用的干戈动怒,眼睛里有有温和而悲悯的光,如同诸佛手中点燃的灯: “天河是不执寺代代相传的禁地,这倒是无妨,祖宗规矩不是墨守成规,摆在那里就是用来给后人破的。

剑圣何等人物,为人族做出了多少?为剑圣破一次例,老衲并无不可,想来祖师那边,亦不会有责备。

” 落永昼撩了撩眼皮,像是很不耐烦清净方丈的絮絮叨叨,懒得跟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吹捧。

清净方丈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这天河,老衲不能开。

” 他们彼此均是陆地神仙,纵然从前未见过,对互相能耐多少心里有个底。

清净方丈的一句好生之德一出,落永昼便知清净方丈已对他带来之人的身份了如指掌,对他想做的也多半洞明于心。

落永昼回了他一个字:“哦。

” 他说完就觉得对清净方丈这种得道高人不够尊重,于是认真地追加一句: “我又不是天,上天有好生之德,关我屁事。

” “你是。

” 清净方丈耐心地答他,“剑圣对人族而言,就是人族的天。

佛家都说众生平等,人人一样,老衲却不这么觉得。

” “倘若一个人的生,能换百万人千万人亿万人的活,那他的性命,无疑比旁人重要。

毫无疑问,剑圣即是这样的人。

剑圣说老衲自私也好,说老衲伪善也罢,老衲没法决定旁人的生和死,更没法决定剑圣的。

” “可老衲不能把剑圣您从死路上推一把,给剑圣您打开天河的门。

” 落永昼其实暗地里憋了很多话用来骂人,用来骂这狗屁老天爷。

倘若上天真的有个狗屁的好生之德,怎么会还是把穆曦微推上了无可挽回的绝地? 什么几百万几千万几亿万人性命?听上去真是多啊,够能唬人的,如果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说不定二话不说就有了天命所归的归属感。

可是落永昼早过了那个除了一腔热血一无所有的愣头青年纪。

他甚至还想把自己的话原原本本地重新复述一遍,一个字一个字掷地有声,干干脆脆地说给清净方丈听。

关他屁事。

可是这些激烈的,压抑的情绪,涌上落永昼的喉头时,又奇迹般地沉凝了下来。

他只是轻轻地笑了两下,与外貌不符的疲倦染上了落永昼眉梢眼角: “六百年了,方丈。

” 从执明烛初光开始,从铮铮立下明烛初光为人间灯火的誓言开始,已经走过完完整整一个六百年。

真正的沧海桑田。

“是个人都会累的。

” “我也会累的。

” 剑圣也是人。

也会有自己的脾气好恶,悄悄地存着私心;也有爱恨强烈,想要不顾一切的人 明烛初光在他掌间一翻,挽出一个漂亮的剑花。

六百年前的少年拿到自己本命剑时就是这样的兴高采烈,总喜欢埋头在天下各式各样的剑谱里,越繁复越好,越花哨越好。

别说是挽剑花,一剑炸出个烟花都算是轻的,收敛的。

这一战应当是他在世上的最后一战。

虽说早找不回六百年前的心性,但做人总是要有始有终。

刚才的一手剑花,就当是向六百年前的洛十六告别。

落永昼说:“我曾经把亲友的安危,宗门的兴衰,人族的存亡,看得比自己性命还要重要许多。

可人活着总会变的。

” 他不在意自己性命何去何从,也许也看淡了曾经比自己性命更重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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