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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好像是一千年前的故事了。
很快,他发觉自己谈到了临冬城。
“我有时候做梦都还会回去。
”他说,“我梦到自己走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四壁反射着我的声音,却无人应答,所以我加快脚步,打开一扇扇门,喊着其他人的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谁,多半是找我父亲,有时候却是罗柏,有时又是我小妹艾莉亚,或是我叔叔。
”想起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的班扬·史塔克,他不禁难过起来。
熊老派了游骑兵北出长城去找班扬。
杰瑞米·莱克爵士领过两次队,“断掌”科林则从影子塔出发,但除了叔叔在森林里偶尔留下来当路标的火把外,可说一无所获。
一旦进入陡峭的西北高地,各种记号便都突然不见,班扬·史塔克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梦中你找到人了吗?”山姆问。
琼恩摇摇头。
“一次也没有。
城堡里总是空无一人。
”他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个梦,更不明白此刻为何独对山姆敞开胸怀,但说出来的感觉真好。
“连鸟巢里的乌鸦也不见了,马厩里只剩下一堆枯骨,每次都把我吓得半死。
我开始乱跑,到处开门,三步并作两步地爬过高塔楼梯,尖叫着别人的名字,任何人都好。
最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通往地下墓窖的门前,里面一团漆黑,我只能看见蜿蜒向下的螺旋梯。
不知怎的,我很清楚自己必须下去,但我却不想下去。
我害怕等在里面的东西。
古时候历代的冬境之王都在那儿,坐在他们的王位上,石雕狼躺在脚边,大腿横放着铁剑,可我怕的不是他们。
我大声尖叫,我告诉他们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此地与我无关,然而没有用,不管怎样我都必须下去。
于是我扶着墙壁前进,没有火把照明,我只好慢慢往下走。
路越来越暗,越来越暗,暗到我直想尖叫。
”他停下来,皱起眉头,觉得很不好意思。
“每次梦到这里,我就醒了。
”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冷汗,独自在黑暗的卧室里发抖。
这时白灵会跳到他身边,用如朝阳般温暖的身躯依偎他,然后他会把脸枕在冰原狼长长的白色毛皮上,再度沉沉睡去。
“你会梦见角陵吗?” “不会。
”山姆抿紧嘴唇。
“我讨厌那里。
”他搔搔白灵耳背,陷入沉思,琼恩也没追问。
又过了一阵子,山姆威尔·塔利终于开始说话,琼恩·雪诺则静静聆听,听这个自承懦弱的胆小鬼亲口述说来到绝境长城的缘由。
塔利家族历史悠久,盛名远播,是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封臣。
山姆威尔乃是蓝道·塔利伯爵的嫡长子,生来就继承了富饶的领地、坚固的堡垒和一把传奇的双手巨剑。
剑名“碎心”,是用瓦雷利亚钢打造而成,父子历代相传,已有近五百年之久。
然而不论山姆威尔诞生时,父亲对儿子有着何种的骄傲,都已经随着他的日渐长大,变得肥胖、柔弱又脾气古怪,而全部烟消云散。
山姆喜欢听音乐,喜欢编曲子,喜欢穿柔软的天鹅绒,喜欢跟在城堡厨房的师傅身边、陶醉于他调制的柠檬蛋糕和蓝莓甜饼的浓郁香气。
他的兴趣在于读书以及和小猫玩耍,手脚笨拙的他,却又反常地热爱舞蹈。
只是他见了血就反胃,连看杀鸡都会哭。
角陵的教头来了又去,试图将山姆威尔变成他父亲所期望的骁勇骑士。
这孩子受过骂也挨过棍,尝过耳光也熬过饿。
有人叫他穿着锁子甲睡觉,好让他习惯军中生活;还有人则叫他穿上母亲的衣服,绕城示众,用羞辱来激发他的男子气概。
结果他却越来越胖,胆子越变越小,最后蓝道伯爵的失望转成愤怒,终至厌恶。
“有一次,”山姆透露,他的声音像是悄悄话。
“从魁尔斯来了两个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巫,他们杀了一头野公牛,然后把我浸在温热的鲜血里,可我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变勇敢,我只觉得恶心,呕吐。
结果父亲教他们两个都吃了顿鞭子。
” 在接连三年生出三个女儿后,塔利夫人终于又为伯爵产下第二个儿子。
从那天起,蓝道伯爵便不再理会山姆,而把全副精神都投注在这个年纪较小却强壮又有活力,怎么看都更讨他欢喜的儿子身上。
于是山姆威尔度过了几年甜美的安逸岁月,沉浸在音乐和书本中。
直到他十五岁命名日那天清晨,他被叫醒后,发现自己的马已经鞍辔妥当,正等着他。
三个侍卫护送他来到角陵附近一处森林里,父亲正在那儿剥鹿皮。
“你就快成年了,又是我的继承人,”蓝道·塔利伯爵一边用猎刀割开皮肉,露出里面的骨架,一边对他的长子说,“你没给我什么借口,我无法将你除名,但我也不会把该由狄肯继承的领地和封号交给你。
只有强者才配持有‘碎心’,而你连碰它的剑柄都不配。
所以我作了决定,你今天就得宣布自己渴望披上黑衣,放弃一切继承权,并在天黑前动身北上。
” “如果你不照办,那明天我们会外出打猎,而你的马将在林中某处跌倒,你也会飞出马鞍摔死……至少我会这么告诉你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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