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那时米拉十九岁),米拉正走在校园里,一个又高又瘦、举止腼腆的男孩走过来和她说话。
他叫兰尼,和米拉同上音乐理论课。
她在课上也曾注意过他,他看上去很聪明,对音乐也很了解。
他们简短地聊了一会儿。
突然,他很唐突地约她出去。
她吃了一惊。
她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亮闪闪的。
她喜欢他的笨拙和率真,明显不同于那些假情假意、圆滑世故的年轻男人。
于是,她答应了。
约会之夜,当她梳妆时,发现自己竟然很激动,心在怦怦跳,眼里也有了别样的光芒。
这是为什么呢?虽然她喜欢他的举止,但除此之外,他也没什么特别的,不是吗?她感觉自己似乎正陷入爱河,却说不清为什么。
共处的那个晚上,她发现自己很顺从他,微笑着听他说话,在她眼里,他的脸也变得英俊了。
那晚,他送她回家时,她向他转过脸去。
他吻她的时候,她也回吻了他,这个吻穿透了她的整个身体。
她吓坏了,下意识地抽开身。
他明白她的感受,便放开了她。
可是两天后的晚上,他们又出去了。
兰尼兴高采烈地来找她。
他有着狂放的想象力,他无牵无挂,快乐而自由。
他被家人宠坏了——他们完全接受、完全赞同他。
他有自在的灵魂,他充满了快乐、自信和古怪的念头。
他告诉她,他每天早上一醒来就开始唱歌。
他上厕所的时候会把吉他带进厕所,一边弹一边唱。
她听得目瞪口呆。
在她家里,每天清晨都静悄悄的,大家起床都是懒洋洋的,要是她像他一样,大家会觉得她疯了,会觉得她是在扰乱安宁。
和她相识之后,他也一直都如此。
他还会把大家聚在一起,突然叫她上车,载着一车人去酒馆或去某人的家,要么就是到格林威治村[29]去。
不管去什么地方,他都闲不下来,他走来走去,一会儿拿块比萨饼,一会儿表演一段吉他,或是心血来潮去拜访突然想到的朋友。
他一整晚都和她在一起,却很少给她性方面的压力。
她就这样陷进去了。
和他相比,她觉得自己很庸俗,被一连串责任(论文、工作和要读的书)约束着。
他摆脱了这些琐事,他说生活不只如此。
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从乡野走向深宫,从幕后走到台前,从飘零孤女到权握天下! 数不尽的权利倾轧,道不清的爱恨情仇 待尘埃落定,是执子之手,还是天人永隔? 身世如谜的金枝玉叶,权倾天下的太后,势通朝野的女官,不为人知的深闺秘辛,零落尘埃的宫门幽怨,权与智的角力,谋与勇的交锋。 谁说女子只能归于寂寞宫阙,谁说女子不如男? 难道身为女人,就不能居于庙堂之上,俯瞰大好河山? /
元素潮汐的低谷渐渐远去,上古精灵的光辉也消逝隐退。 人类王国开始崛起,前有豺狼人围堵,后有兽人回归。 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所有的种族都在奋起拼搏,一个又一个新兴种族开始登上这片舞台。 面对这个大争之世,苏伦带着《帝国崛起》辅助系统来到了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 /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