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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5/5)

自锦衣亲卫护卫之中脱颖而出后, 大妞当即放下了一切矜持,直接继承了当年娘亲之风, 大声喊道: “天哥哥!!!” 天天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他刚平定了一场江南的乱事,率部在这附近休整,得到大妞的传讯,就只率亲卫赶来相见。

自家的白菜,被猪拱了,怕是换谁心里都不会好受。

但对于郑凡而言, 真要把天天和大妞搁一起来看的话, 他反而觉得天天才是那一颗白菜, 反倒是自家这闺女,才算是那头猪。

有意无意的,这年头,男子成亲年龄本就小,皇子不提,连郑霖那崽子小小年纪就被安排了包办婚姻,可偏偏天天就一直单着。

很难说这不是故意的, 目的是什么, 等自家这头猪再长大一些呗。

酒肆茶楼里的爱情故事,总是会将大小姐与朝夕相处的表哥分开,然后爱上街上的穷酸书生亦或者是乞丐,再顺带着,那位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表哥还会成为一个反派,成为二人爱情之间的试金石。

不过这类狗血的戏码在郑家并没有出现; 大妞对外头各式各样的男子,完全不屑一顾,打小就只对天哥哥情有独钟。

你可以理解成这是灵童之间的惺惺相惜, 但你更无法否认的是, 以天天的性格, 绝对是世间女子首选的良配。

经过干爹的从小培养,他完全和他亲爹是两个极端,一个是为了国可以舍家,一个,为了家人,可以其他什么都不顾。

先前这边的一幕,早就落入天天眼里。

陈奎上前准备叩首行礼时, 这位当朝靖南王压根就懒得理会, 手臂轻轻一挥, 锦衣亲卫直接抽刀上前砍杀。

这种杀戮,根本不用花费什么笔墨去描述,因为本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传承自老摄政王的锦衣亲卫队伍面对这些江湖武装,就是碾压。

大妞完全无视了周边的血腥,走到天天面前。

而这时, 天天目光看向了不远处站着的那名年轻剑客, “哥,不用看他。

” 大妞马上说道, 同时怕天哥哥误会, 手指一勾, 龙渊自那厚重的两层剑鞘里飞出, 刹那间, 直接将那位年轻的六品剑客钉死在了柳树上。

“……”年轻剑客。

对此, 天天只是笑了笑。

他没什么道德洁癖,只要妹子高兴就好。

当然,他也没忘记,爹“临走”前,握着他的手说:大妞,就托付给你照顾了。

接下来, 锦衣亲卫开始收拾这边的尸体, 天天则和大妞重新在河堤上散步。

“皇帝与阿弟都写信与我,问我愿不愿意率军陪郑蛮一同西征。

” “天哥哥不想去?” “嗯。

”天天有些无奈地点点头,“确实不是很想去。

” “可是……” “我这辈子,就一个父亲,他姓郑。

” ……… 寒冷的夜, 茫茫望不到边的军寨, 一面面黑色龙旗竖立在其间。

这时, 一队队身影开始向帅帐位置奔袭而去,一场营啸,在此时发生。

叛乱队伍里,竟然有身穿玄甲的斗者,还有四处放火制造混乱的魔法师。

帅帐内, 一白发男子坐在其中。

这时,已露出年迈之色的蛮族小王子走了进来,跪下禀报道: “王,叛乱开始了。

” 男子点点头, 将身边的锟铻抽出, 向上一甩, 锟铻刺破帅帐直入空中, 刹那间,于这黑夜之中释放出一道耀眼的白光,与此同时,营寨四周边缘位置,早就预备好的蛮族士卒开始有序地朝着帅帐推进,镇压一切叛乱。

被称之为王的男子, 站起身, 其身前,帅帐帘子被气浪掀开, 因位处营盘最高处, 前方的那座巍峨的城墙,尽收眼底。

那是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宗教的中心; 当年蛮族王庭最鼎盛时,也没攻破过这座城。

蛮族小王子笑道:“他们实在是没办法了,所以才只能搞这一出。

等明日,城内的贵族们,应该会选择投降了。

” 白发男子微微摇头, 道: “抹了吧。

” —— 之前受邀写了一篇《王者荣耀》征文,嗯,一篇几万字的小故事,年初时就写好了,不过活动方安排在月底发布,不是我完本了《魔临》后写的。

河南大水时,一位作者朋友去慰问救灾队伍,和人家聊小说,结果队伍里不少人对《魔临》赞不绝口,朋友告诉我,我好感动。

在这里,向所有位于抗灾抗疫前线的坚守者致敬。

原来咱的读者不仅会写书评让我抄,现实里也这么勇,叉腰! 另外, 关于新书, 我之前所有作品,准备期都很短,《深夜书屋》是一个晚上写好的开头,魔临其实也就几天功夫,不过新书我打算做一个完整充沛地准备与规划。

我希望能写得精致一点,再精致一点,尽可能一切的精致。

我相信新书会给大家一个惊喜,等发布那天,头两章发布出来时,可以让你们看见我的野心与追求。

之前说最晚12月开新书,嗯,如果准备得比较好的话,应该会提前一些,其实我本人是很想重新恢复到码字更新时的生活节奏的。

之前也没节假期,《魔临》一写两年,完本后整得自己跟个老工人忽然退休了一样,觉得很是不适应。

不过难得有一个机会,可以安心地一边调整身体状况一边细细勾画新书蓝图,还真得按着自己的性子,好好磨一磨。

真的是好想大家啊! 最后, 祝大家身体健康! 莫慌, 抱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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