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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芊芊(1/5)

就在那一天,她的相公死了,她的爱情也死了。

生于承德十九年的明媚春天,死于承德二十二年的萧索秋日。

楔子 芊芊是穿着红嫁衣来到百鬼潭的。

她的死相极其恐怖,可以用四个字概括——红颜白骨。

她身上透着淡淡的脂粉香,不现原形时,柳眉红唇,肤白胜雪,再没有那样美丽的新娘了。

可每逢芊芊祭日,月光倾洒,红嫁衣下,芊芊的皮肉就会开始腐蚀,一点点重现她曾经死去的模样,彻底变成一具骷髅。

因为她不是自然死亡的,死法较为特殊,所以这样的痛楚伴随着脂粉香,每年都要来一次。

与芊芊共同住在清风小筑的卿平,除去最初的惊诧,后来也就习以为常。

卿平生前是息良第一妆师,因凡尘一位帝王求来的长明灯,一直保持着半人半鬼之态,无法聚集魂魄前去往生,与芊芊在百鬼潭一同住了许多年。

前不久那盏长明灯灭了,卿平终是解脱,随潭主春妖回到了故国,了却前尘往事,情爱纠葛。

芊芊坐在院中等,不知等了多久,到底等到春妖回来了,那袭蓝裳踏莲而来,拂袖至她身前,眉眼淡淡: “卿平已经往生去了,你不用记挂了。

” 芊芊一声轻叹,慢慢地点了点头,望向虚空,有些怅然若失,春妖在她耳旁接着道:“她了却心中执念,大梦一场,已然解脱了,且托我转告你一句……这么多年了什么样的爱恨都该放下了,你也早些往生投胎去吧。

” 芊芊摇了摇头,笑得凄然:“我不想往生,不想投胎,我宁愿永远守在百鬼潭,守在这处小院,忍受每年一次的蚀骨痛处……” 因为比起在凡尘俗世受过的伤痛,她宁愿永远做一具白骨新娘。

哀莫大于心死,不过如此。

卿平大概不知道吧,其实她生前也是一位妆师,但纷纷扰扰过去后,她再也不想动用那出神入化的手艺了…… “潭主愿意听一个故事么?” 许是夜色太凉,许是卿平的离去出动了芊芊的心弦,她望向春妖笑了笑,苍白的声音飘散在风中,寂如死灰。

(一) 很久以前,就有人对芊芊说过,你不该叫芊芊,你该叫钱钱,视财如命,一毛不拔的钱钱。

说这话的是谢尘,彼时绝色坊的首席妆师,平时玩笑不羁,手艺却是卓绝,又加之一身白袍,玉树临风,在坊里一群姑娘间颇为显目。

那日万里晴好,他忙里偷闲,倚在柜台,对着埋头记账的芊芊嬉皮笑脸道:“老板娘,当真不考虑给小的多涨点月薪?” 芊芊眼皮都未抬一下,十指纤纤,算盘拨得人眼花缭乱,淡淡道:“你去梁都大街上打听打听,还有哪家开得起这样高的酬劳,除了我绝色坊,就是前头东街的红袖馆了,你若能豁得出去,依你这身皮囊去那混个一品小倌倒是不成问题的。

” 话一出,偌大的绝色坊顿时响起一片笑声,谢尘也跟着笑,身子却靠近芊芊,在她耳边磨牙:“天下怕没有比你还抠门的老板娘了,真当改名叫宋钱钱。

” 两人正调侃斗嘴着,一个不速之客却踏进了绝色坊的大门。

芊芊一抬头,脸上的笑意瞬间凝固,谢尘更是敏锐地察觉到她按着算牌的手颤了颤。

来人是梁都首富洛家大小姐与她的夫君——新科状元崔子钰。

崔子钰是陪夫人来挑选胭脂水粉的。

绝色坊的名气这样大,才开张短短三月,便已迅速席卷梁都,成为京中达官贵族买胭脂水粉的首选。

这场相遇无可避免,只是早晚问题,尽管在心中设想了无数遍,但芊芊的脸色还是在看到崔子钰的那一刻,不可抑制地煞白起来。

就像当初被他无情抛弃时的一样。

四目相接中,那张依旧俊秀的面容在看到芊芊后有一瞬间的慌乱,却搂紧身旁娇妻的细腰,一声咳嗽,眸光几个流转间又极好地掩饰了过去。

芊芊瞧的真切,心头冷笑不已,眼眶一涩,却是笑的悲凉。

他们有多久没见了?掐指算算,自从半年前他狠心写下休书给她,然后头也不回地奔向自己的前途后,他们似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是的,半年前他们还是夫妻,还是说好一生一世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夫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书上写的多好,世间最骗人的情话也不过如此。

遥遥相对间,气氛越发微妙,谢尘将一切尽收眼底,心底叹息,面上却不动声色,到底迎上前露了笑准备开口。

那洛小姐却看也不看他,挽着崔子钰径直走到芊芊面前,笑的别有深意:“昨儿个在知道这绝色坊的主人竟是宋姑娘,我当一早就同崔郎来看看的,宋姑娘不愧是能人,当初要死要活地不肯放手,亏我还担心你会寻短见,没想到转身就跟着来了梁都,还来了这么大的妆坊,可见离了崔郎也不是活不下去嘛。

” 三言两语已将来意挑得明明白白,怕是崔子钰也蒙在鼓里,猝不及防地与芊芊碰面,硬着头皮陪自家夫人上演了一出好戏。

芊芊牙头紧咬,望着洛小姐那刺眼的笑容,从不曾想过有人能无耻至斯,抢了别人的相公,还能以如此姿态前来炫耀嘲讽。

就在一片剑拔弩张的气氛中,芊芊还来不及开口,一只手已经揽过她的纤腰,下巴抵住她头顶,耳边是男子含笑的声音:“不好意思,得纠正夫人几点了。

” 谢尘笑的光风霁月,昂首直视着洛小姐,也不去管众人惊愕的申请,只不急不缓地开了口:“第一,来梁都芊芊是与我同行,并未跟着某些人不放;第二,我们情投意合,芊芊如今是不才在下的未婚妻,什么崔郎李郎想必也抵不过她的谢郎;第三,人嘛,都有糊涂的时候,前尘往事她不愿再提,我也只当说书先生的俗套故事一段,听过后就忘了。

” “最后,夫人大驾光临绝色坊,在下想来想去,唯有坊中的长欢香配得上夫人,长长久久,欢香弥存,祝状元郎与夫人永结同心,白首不离。

” (二) 芊芊最不愿想起的记忆是半年前。

那是承德二十二年的秋天,她跋山涉水来到梁都,到底不死心想向崔子钰讨个说法,却只讨来一纸休书,和洛家无情地扫地出门。

她那时天真可笑,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拉着崔子钰的衣袖不肯撒手,苦苦衷求道:“子钰,我们回家,我会努力卖胭脂,努力赚钱供你读书考取功名的,我们回家好不好……” 那人身子一颤,抬首却望见倚在门边看笑话的洛小姐,立刻眸光一厉,狠狠地甩开了她:“快滚吧,别平白脏了我洛家的大门!” 她灰头土脸地摔在地上,耳边全是那句嫌恶的怒喝——快滚吧,别平白脏了我洛家的大门,别平白脏了我洛家的大门…… 洛家,是啊,那是的崔子钰已是洛家的人了,顶着入赘洛家的名头,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仕途关节处处打通,参加会试后就将是摇身一变的新科状元郎,一路扶摇直上,从此平步青云,再不是小小城镇里,与她相守相依,清贫度日的那个教书先生了。

风声飒飒,带着深秋的凉意,吹得她遍体生寒,她额头上渗出冷汗,从地上一点点挣起,漆黑的眼眸直勾勾地望着崔子钰,脸色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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