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九两。
” “……” “真的,都在这里了,喏。
” 几块碎银从钱袋里抖落到手掌上,发出可怜的碰撞声。
“我认输了,李家的小姐姐,九两就九两,老汉我就当今天生意白做,这口剑你拿好,以后用得顺手,记得赏我两个茶钱,当然,最好能在你家里多说我两句好话,好不好?” “好。
” 小姑娘痛快地答应下来,然后轻巧地拾起木箱上的白板长剑,抱在怀里。
待发现自己似乎被个小姑娘抱在怀里,他才意识到,原来他们讨价还价,最终九两成交,土的掉渣,云纹半毁的白板长剑,是指自己。
愕然片刻,他审视自身,发现白板评价还真是恰如其分,与魔皇的恶战摧毁了他的剑中世界。
而剑世界是他全部神通寄托所在,如今他神通全无,的确和白板长剑无异,最多是剑体材质特殊,坚不可摧罢了。
这还真是崭新的体验,且不说为人的时候,他已经修至天下第一。
从他转生为天外神剑的那一刻,力量就位于九州之巅。
天下兵刃分6阶:白阶凡兵——绿阶利器——蓝阶神兵——紫阶法宝——橙阶灵宝——赤阶仙宝。
而天外神剑更在赤阶仙宝之上,无需修士驾驭,独自作战的战力哪怕与横扫万界的大魔神皇比也不相上下。
他被九州万仙盟奉为上宾,出入随行的都是九仙尊一类的至高人物。
倒是从来没被人摆在菜市场上用九两碎银卖掉。
记得以前李九龙说过,待仙魔大战得胜以后,一定要带神剑游遍九州,见识各地风光,体验截然不同的精彩人生。
如今仙魔之战已胜,人间依然是那片阳光和煦温暖的人间,只是九仙尊却已不再,神剑也无复至高无上的权威,不过,这也不失为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精彩人生吧? 当然,只要他这个剑灵本尊还在,剑世界终归可以重建,他记心甚好,那片广袤无垠的瑰丽世界,一草一木都记忆犹新,只要慢慢收集素材,恢复神剑的无上锋芒只是时间问题。
当然,既然如今魔族已灭,剑灵倒没那么急迫恢复力量了。
反正它的本体材质万劫不灭——当初魔皇用尽手段都未能摧毁剑体,损毁的云纹之类都是九仙尊之流私自添加的装饰物——就这么作为一口白板兵刃游历新九州也蛮不错的。
对于他来说,化身为剑这件事,比起什么天下第一更重要得多。
就在此时,他忽然发现这小姑娘身上有一股熟悉的味道。
虽然很稀薄,但应该是李九龙的九龙剑心,而除此之外,还有一丝不动霸体的血脉味道,那是沈开山毕生所修的完美战体。
霎时间,回忆如潮水一般袭来,与九仙尊那三年生死相随的时光仿佛就在昨天。
而点亮无尽黑暗的那一点灵光,则成为漫长回忆的休止。
在这片崭新而陌生的天地间,他决定先跟在这个少女身边看看。
此时此刻,名为李轻茗的少女怀抱着长剑,还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迎来了多么巨大的转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医医人,大医医国,从游方郎中到帝师太傅,洪文成了活着走进功臣阁的唯一一名太医! 文案二:又名《太医署升职日记》 皇帝抠门,贵妃跋扈,皇子体弱,太医署上下如履薄冰。 皇上偶感风寒,已有三日不思饮食治好了没赏,治不好有罪啊! 众太医纷纷使出浑身解数逃避, 刚来没多久的洪文被推出去。 众太医:完了完了,这孩子完了 然而:陛下胃口大开,赏! 贵妃又在撒娇卖痴,欲借太医之口骗皇上来,众太医纷纷秃头/
【主文野】 惨遭杀害的我幸运地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只要多接任务好好赚钱,就能成功苟命。 系统:崽,让爸爸看看你的异能,瞅瞅你这倒霉孩子能做啥。 令人头秃的是,我的异能力名为【薛定谔的二五仔】,能力发动后,多疑如琴酒这样装了卧底雷达的男人也会将我当作最可靠的自己人。 不翻车,我安和千夜绝不翻车。 系统爸爸对我的异能力惊为天人,如我这般的人才只为一个组织工作简直暴殄天物! 铁打的工资,流水的我/
作为康熙爷最后一个皇后。 钮钴禄福音有着堪称传奇的一生。 从初入宫的小答应,一步步走到后位。 世人都觉得她靠的是满腹心机和一生谋划。 唯有福音自己知道,她能成为皇后,全靠同行衬托。 提示:私设如山,架空同人,时间线多有改动。 /
帝国太子兼战神闻景,星际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无心选妃,沉醉于征服星辰大海。 一晃眼,成了两百岁的老光棍。 帝国人民以为他会孤身到老,皇室选妃了。 万众期待的选妃大典,各种族的美人争相报名,有能力,有才华,有背景,有美貌。 太子本人却选了最不起眼,最没实力,还是个能力觉醒失败的人鱼。 帝国民众:太子是不是没有睡醒? 众人等着皇室宣布太子妃重选,等啊等,等到了太子和人鱼订婚大典。 所有媒体蜂拥/
诸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成了最后一只没有飞升的玄鹤,还穿进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当上了里面的摄政王。 摄政王身体羸弱,姿容绮丽,性情暴虐。 临政两年,朝野哀鸿遍野,百姓生不如死。 诸鹤: 做摄政王好,吃好穿好,更好的是过个几年之后 拿主角受剧本的万人迷小太子晏榕名冠天下,德行无双,引风流人士竞折腰。 邻国皇帝:阿榕,摄政王不仁,待我为你平了这乱世! 镇国大将军:太子殿下,末将愿为你取摄政王项/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