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路面上。
“你……身手不错啊少侠。
”晏航有些吃惊。
“过,奖了。
”初一说。
“你找什么东西?”晏航走到他身边又问了一遍。
“笔。
”初一回答,看上去有些郁闷。
晏航想起了他新买的笔记本,破本子掉下去了还找?是记了重要的东西在上头?但等了半天,也没等到初一把话说完。
他只得替初一补充:“笔记本啊?” “笔。
”初一稍微提高了一点儿声音。
“哦,笔啊?”晏航这才反应过来。
纸和笔这种东西离他的生活相当遥远,只能猜测大概笔要比本子值钱点儿? 但是…… “你就为一支笔?”晏航简直不能理解他们火星人的脑回路。
“嗯。
”初一点头,往后退了两步。
“躲个屁啊我还能揍你么。
”晏航感觉自己的烦躁都让初一给震没了,一屁股坐到了旁边的栏杆上。
“有,有味儿。
”初一有些不好意思地吸了吸鼻子。
“哦。
”他应了一声。
两个人陷入了沉默。
默了一会儿晏航看了初一一眼:“你笔怎么能掉到那儿去的?” 初一笑了笑没说话。
“被人扔下去的吧?”晏航问。
初一还是没说话。
“是那几个同学吗?”晏航继续问。
初一低头跺了跺鞋上的泥。
晏航在兜里摸了摸,摸到一包中午吃饭的时候同事给他的湿纸巾。
“给。
”他把纸巾递了过去。
初一接过去,抽了一张出来,拿在手上来回看着。
“你们火星没有湿纸巾吗?”晏航说。
“来地,地球以后没,见过。
”初一蹲下慢慢地擦着鞋上的泥。
晏航看着他,其实这鞋擦不擦也就那么回事儿,非常旧的一双鞋,看款式还很古老,地摊货还得是乡镇集市上的那种地摊。
“初一。
”晏航叫了他一声。
“嗯?”初一抬头。
“他们为什么跟你过不去?”晏航问。
初一低下头继续擦鞋,擦黑了三张纸之后才说了一句:“讨厌我呗。
” “为什么讨厌你。
”晏航从栏杆上跳下来,蹲到了他对面。
“我结,结巴。
”初一说。
“就因为这个吗?”晏航皱了皱眉。
初一擦鞋的动作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嗯。
” 放屁呢。
晏航斜了他一眼,没再问下去。
虽说因为结巴就被欺负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儿,十来岁的小孩儿讨厌一个人有时候可能都找不到原因,别人都讨厌,就跟着讨厌了,别人都欺负,就跟着欺负了,生怕自己步调没跟大部队统一而被划到对立面去。
但初一的反应很明显不单单是结巴这一件事。
只是晏航也不想再问了,跟初一沟通太费劲,这小孩儿为了减少口吃的频率,基本就没有超过五个字的句子。
耍贫嘴的时候倒是例外。
……这样的人居然还能耍贫嘴,晏航忍不住又盯了他一眼。
非常神奇。
初一擦完鞋之后就走了,走之前还冲着河滩愣了一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路德认为梦想的尽头,就是摸鱼。 所有的努力和受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摸鱼。 他的目标在旅行中变了又变,最终发现,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智刚刚踏上神奥舞台时的故事。 一个从迷茫中走出,逐渐坚定决心,不断成长的故事。 标签:宝可梦、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神奇宝贝 /
通天教主:玉虚弟子歹看面,不过那条小龙萌萌哒! 女娲娘娘:通天教主的眼光还是很好的! 玉鼎真人:徒孙每天都萌萌哒! 西海龙王:+1外孙女萌萌哒! 但事实是 太上老君:我勒个去!杨戬,你女儿拿我的炼丹炉煮汤! 月老:杨戬,你女儿抢了我的红线! 嫦娥:杨戬,你女儿把我的玉兔丢人间去了。 杨戬:果然出来混是要还的! Ps:小龙女苏到没朋友,总之就是苏出天际了! 小剧场: 杨戬:这小东西小小年纪,/
【主文野】 惨遭杀害的我幸运地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只要多接任务好好赚钱,就能成功苟命。 系统:崽,让爸爸看看你的异能,瞅瞅你这倒霉孩子能做啥。 令人头秃的是,我的异能力名为【薛定谔的二五仔】,能力发动后,多疑如琴酒这样装了卧底雷达的男人也会将我当作最可靠的自己人。 不翻车,我安和千夜绝不翻车。 系统爸爸对我的异能力惊为天人,如我这般的人才只为一个组织工作简直暴殄天物! 铁打的工资,流水的我/
本书取名为二十诸天,实非凭空所造。二十诸天乃是佛教用语,代表着天界二十天尊,他们分别为大梵天王、帝释尊天、多闻天王、持国天王、增长天王、广目天王、金刚密迹、摹醯首罗、散脂大将、大辩才天、大公德天、韦驮天神、坚牢地神、菩提树神、鬼子母神、摩利支天、月宫天子、日宫天子、娑竭龙王、阎摩罗王。这二十诸天在书中代表天下最神秘的天外天山外山的武功传承,为二十柄名剑,存在于昆化山雪岳峰云林宫莲花台年的剑/
诸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成了最后一只没有飞升的玄鹤,还穿进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当上了里面的摄政王。 摄政王身体羸弱,姿容绮丽,性情暴虐。 临政两年,朝野哀鸿遍野,百姓生不如死。 诸鹤: 做摄政王好,吃好穿好,更好的是过个几年之后 拿主角受剧本的万人迷小太子晏榕名冠天下,德行无双,引风流人士竞折腰。 邻国皇帝:阿榕,摄政王不仁,待我为你平了这乱世! 镇国大将军:太子殿下,末将愿为你取摄政王项/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