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了皮,脖颈到处都是鲜艳的红痕。
呜呜,再也不要给洛离下药了! 0016躲着 后来,火堆都熄灭了,他还是不停,直到木屋外隐隐透出亮色来,洛离才放过她,将她抱在怀里,握着那对乳儿沉沉睡去。
洛嫣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什么叫做散架,她小心翼翼地将那手臂挪开,向身下望去,只见原本应该闭合着的花苞此时完全散开来,颜色红得不得了,轻轻触碰还有些疼,她现在只希望洛离千万别想起夜里的事儿,若是以后回回都如此,她洛嫣可能会被做死。
穿戴整齐,她趁着天蒙蒙亮时离去,路上到处都是打着灯笼的丫鬟婆子和小厮,看起来像是在找什么,不会是在找她吧?洛嫣掩面想换条路走,却被一个眼尖的丫鬟发现,“找着了,找着了,小姐在这儿!” 她无奈,转过身去,努力正常地向他们走过去,“昨夜在竹林迷了路,随便挑了个空屋子住下,你们都回去吧。
” “大小姐,少爷也不见了。
” 想到洛离,她那儿仿佛重现夜里被顶弄的触感,腿心酸涩,竟是又出了水儿,洛嫣稳了稳心神,定道:“他啊,我见过一回,看那样子应是没什么大碍,你们都回去吧。
” 众人诺诺道:“是。
” 刚回到别苑,就见玉露火急火燎地从外边跑回来,“奴婢还以为您,”说着竟是要哭起来。
“哭什么?我这不是好好的,下次我再出去定带着你一道,”摸了摸玉露毛茸茸的脑袋,她打了个哈欠,疲惫道:“昨夜风吹雨打的,吓得本小姐都没睡好。
” 转身进屋,又忽然想起来什么,她面容严肃道:“今日我要好好休息,谁都不见。
” “可是小姐,老爷和夫人好像今日回来。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
提问:给一朵濒临绝迹的纯种白莲花上色需要分几步? 匿名回答:超高校地狱级别的难度。 江画被莫名系统强制安排了绝杀任务,将本世界最后一朵白莲花带歪,任务时限三年,带不歪就抹杀。 没办法,他硬着头皮教白莲花打架斗殴,抽烟喝酒,逃课作弊,染发烫头,然而卵用没有。 白莲花仰着人畜无害的小脸,分分钟证明:虽然我抽过烟,喝过酒,烫过头,但我还是一个好男孩。 早恋蹦迪都不好使,第二天白莲花还是会拉着他好/
结婚七年,才知道时进爱的不是他。 时进喜欢乖巧的,温顺的,他就硬生生把自己的棱角磨平。 可深情成了笑话,这是时进对白月光的要求,他只是白月光的替身。 那他为什么还要装乖? 于是凭借性感腰背,勾得人痴迷颠倒。 招来斯文败类:玫瑰赠美人。 招来小狼狗:姐姐,我,我喜欢你。 招来人体艺术家:你的身体,契合我的灵魂。 每天都是致命的诱惑,每天都在惹火。 放飞自我。 办公室 不好了时总,先生他去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