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死你,你别跑,你就站那儿让我扔!” 薛城看着抓着铁栏身体紧贴的陆亦温,突然笑了,觉得好笑:“我都不知道温哥你喜欢玩这种小孩子的玩意。
” 陆亦温外强中干:“有意见啊?” “没有。
”薛城自言自语,“就觉得好萌。
”但没让陆亦温听到。
玩了一会他进门做饭,陆亦温一向对这些事情兴致恹恹,跟了一阵就躺回去补觉,等他睡醒时薛城摆好了桌,做了陆亦温最喜欢吃的红烧鸡。
整个晚上时间安排紧促,他们吃完后去山脚逛了夜市,其实人不多,寥寥无几并不热闹,大约是朴素的乡音和黯淡的灯光给了陆亦温一种短暂的安宁感,山中节奏实在太慢了,住在这里仿佛要与世隔绝,于是人的情绪波动也随之缓慢下来。
在他们牵手视线交错间,薛城由衷说道:“我其实挺想留在这里,我喜欢小别山。
” 没等陆亦温回应,他又补充:“跟你一起。
” “以前我是想过,等读完书再回来,我真的不想留在那里,但是。
”他又说,“现在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
” 薛城曾经跟陆亦温说过很多次的情话,他的语言时而朴素时而夸张,有时更让陆亦温啼笑皆非。
这次是陆亦温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它其实不是情话,是薛城由衷而发,但它实在太让陆亦温心动。
薛城喜欢自由和无拘无束,喜欢自小生活的环境,喜欢慢节奏和做想要做的事情,人的如此本性很难更改,但他愿意尝试努力,他坦荡且完全自由,胆大而且无畏。
而我做了什么,陆亦温望着远处飘飘摇摇的红灯笼沉思。
我在出事之后的第一时间选择逃避,不敢面对所有的人和事,固执地认为这是这个年纪的我不能解决和处理的问题,于是把所有的痛苦和责任推到薛城身侧,当我说出我们应该分开几天互相冷静的时候,其实已经选择了放弃,好在薛城还在坚持挽救这段关系。
陆亦温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像是灵光一现如饮醍醐,但长久来堵塞在他心中的糟糕情绪烟消云散,迷雾散去,长路豁然开朗。
我其实也很喜欢薛城,陆亦温想,但肯定没有薛城喜欢的那么多,薛城太傻了,毫不计较不求回报,但陆亦温就是喜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假如你重生了,最想做什么? 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 年轻貌美的老婆,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 沉默内向的大儿子,打小就得好好培养。 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嘿嘿,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套餐包括:遍体鳞伤、皮开肉绽、头破血流。 至于钱嘛 我对钱不感兴趣,上辈子赚够了,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悠哉过好小日子! /
久作,代号Q,13岁,异能是[脑髓地狱],是即使在异能当中也最被忌讳的精神操控的异能,被称为【活灾难】,因此终日被关在港口mafia的地牢不见天日。 [嗡嗡嗡] 在睡梦中听见了十二点的钟声响起,再一睁开眼,他发现自己坐在一辆黑漆漆的车里,而身旁的开车的人,是一只大蝙蝠? 啊咧,是梦吗?但是,这里好像很有趣的样子~ 怀抱着人偶的少年露出一个崩坏的笑容,眼中的星星闪烁,[既然是在梦里,那就让我/
戏剧学院表演系老师纪夕一觉睡醒,发现自己穿成了狗血耽美文里的同名小炮灰。 小炮灰是个十八线小演员,演技不行性格懦弱糊穿地心,本以为抱了个金大腿,却被书中主角攻和正牌受合伙虐死。 浴室里水声渐弱,纪夕穿着女仆装跑路了,仓促间撞进一个行走的荷尔蒙大帅比怀里,纪夕眼带祈求:能带我出去吗? 大帅比看着他水雾氤氲的眼睛,半晌点点头。 纪夕逃离渣攻后金手指大开,在国民综艺节目上以厨艺圈粉无数;大制作电/
徐清麦在一场车祸后,发现自己莫名穿越到了大唐。 可气的是,和她一起穿越的还有她那看上去人模人样实际狗得很的前男友周自衡。 更可气的是,他们还穿成了夫妻! 而最可气的是,周自衡穿成了农官小吏,而她作为一名外科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则穿成了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能困在后院的家庭主妇。 徐清麦暴躁了,这世界毁灭吧! 等等为什么会有婴儿的哭声? 两人对着原身那尚在襁褓之中,哭得震天响的小婴儿,只能面面相觑/
战长林年少轻狂时,做过最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事情有两件: 一件是倾其所有,求娶长乐郡主居云岫; 一件是兴德元年,在居云岫身怀六甲时扔下一纸休书,削发为僧,扬长而去。 三年后,天下大乱,战长林在荒郊救下华盖如云、玉辔红缨的送亲车驾。车里,新妇凤冠霞帔,怀里抱着的稚儿粉雕玉琢,正睁大一双跟他一模一样的眼,懵懵懂懂,似惊似疑。 战长林问:哪儿去? 居云岫答:洛阳赵家,成亲。 *又痞又野和尚X又冷/
当幻想侵入现实,当科技与人性碰撞,当世界面临抉择,当毁灭悄然到来 注定要成为救世主的屌丝,那一日用笃定的语气教育世人:历史是人民众创造的,但好歹得先活下来,才能自称是人民众的一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