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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又如同融化的石榴石,没有一点杂质,分量并不多,也仅仅够填满一个杯子而已,芬威将它妥当地收进匣子里,施法保证它不会倾翻或是移动——然后他从容不迫地转向法阵,将两颗心脏投掷进咆哮的深色血液里,在魔鬼忙于咀嚼时,他大声念起了最后一段咒语,并飞快地逐个拔掉了秘银钉,获得自由的恶魔皮肤就像误入渔网的章鱼那样疯狂地收缩起来,一瞬间就将魔鬼的血液包裹了起来。
芬威精妙地翻转手腕,一个施加过禁锢类法术的匣子准确地将恶魔的皮肤与魔鬼的血液罩了起来并收入其中,他马上盖上盖子,任凭里面碰乓作响。
接下来是最后一步,将那些提纯后的血液和巨龙的血混合,喝下去。
它既苦又冷。
&&& “我得说,人类是种奇怪的东西,”德蒙的导师说:“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却很愚笨;有时候很慷慨,有时却很吝啬;有时候很勇敢,有时候却很怯懦——看似谨慎细微,事实上却鲁莽得像是从未有过理智这种东西。
” “就算只有一半,”他的魔宠附和道,它用尾巴卷起金杯,在里面倒上一点蜜酒,点上一点毒液,挥动利刃般的尾巴挖出一只新鲜的眼球——从一个颤抖着的人类孩子的眼眶里,孩子痛苦地张大了嘴巴,却只能发出呵呵的喘息声,他没有舌头,声带也被提前割断——眼球落进杯子里,立刻被毒液融化了,金黄色的液体随之变成了会让任何一个人类为之心迷神醉的祖母绿色,前提是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主要成分:“这就是人类——一个低贱愚蠢的种族,比精灵好一点儿,但比不上兽人和巨人,遑论其他,”它继续说道:“他们总是犹疑不决,反复无常,一丁点儿可见的利益就能动摇他们的信仰,遮蔽他们的思想,让他们对即将到来的危险与可预测的陷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们还很虚伪,他们甚至会欺骗自己,以为自己所做的都是正确的、光明的、无私的,但事实上呢,尊敬的主人,就我看来,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可怜而卑微的,臭烘烘的,蜷曲在一起寻求残羹剩饭的脆弱虫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而无所不为。
” “但这没有什么不好,”魔宠的主人说:“对我们而言。
” “确实。
”毒蛇咝咝地说,它从未对它的法师主人产生过任何悖逆之意,至少在表面上,以及在他还很强大的时候,“德蒙就很好用。
” “他是我的弟子。
” 毒蛇审慎地反刍着主人的回答:“弟子之一,”它说,“不过他还是蛮听话的。
” “暂时,”德蒙的导师说:“在我能给他他想要的东西时,他会是条冲着别人汪汪乱叫的可爱小狗,一旦我给不了食物,他会试着从那只喂食的手上咬下一块肉来。
” “和其他人类一样的野心勃勃,不择手段,”魔宠点评道,“也同样地蠢。
” 施法者点头同意魔宠的评论,“我只需要一小段时间的忠诚,”他说:“不会很长时间。
” “那么。
”他的魔宠说:“等到了那天,我可以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浸在酒杯里吗,我觉得他的眼珠子会有巧克力味儿。
” “颜色是没有味道的,”德蒙的导师纵容地提醒道:“祖母绿色的眼球也不会有薄荷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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