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森林,初见血饮狂刀的时候,血饮狂刀就是在同时吸收着数十只灵兽的精血。
心中大喜,看来自己的运气还算不错,本以为这次死定了,却没有想到对方的运气如此不好,偏偏要抓血饮狂刀。
将全身的灵力,源源不断的涌入血饮狂刀之内,灵力涌入的越多,吸收黑衣人精血的速度就会越快,甚至达到疯狂吸收的地步。
根本不给黑衣人任何反抗的机会,短短的数分钟时间,黑衣人体内的所有精血,就被血饮狂刀吸收的一干二净。
搜魂术,龙傲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不管怎么说,黑衣人都是一线天武者,一旦炼制成魂奴,对自己以后有着很大的帮助,最起码再次遇到一线天武者,自己不必如此被动。
将黑衣人的灵魂交给龙福,瞬间,龙傲就知道了黑衣人的身份,鬼厉,一名强大的武者,算是丹盟的杀手,这次被胖子邀请,前来暗杀自己,奈何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被自己的血饮狂刀吸干精血,死于非命。
大概搜了一遍黑衣人身上,龙傲并没有从黑衣人身上找出什么宝物,唯独找出几张金卡,灵魂感应了一下几张金卡内的金币数量,虽然早有准备,还是着实被吓了一跳。
三亿金币? 龙傲当然知道三亿金币代表着什么,可要知道,之前家族费尽心思,才好不容易凑出五百多万金币,三亿金币,不要说自己的家族,就算是雷云城的三大家族,想要短时间内凑出三亿金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将几张金卡放入怀里,龙傲的灵魂沟通龙印,并且进入龙印空间。
“龙福,炼制魂奴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主人,你刚刚给我的灵魂,实力有些太低,大概需要一天时间,就可以炼制成为魂奴。
” 实力太低?听到龙福的话,龙傲也有点惊讶,毕竟黑衣人是一线天武者,这样的实力在龙福眼里,却是实力太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
提问:给一朵濒临绝迹的纯种白莲花上色需要分几步? 匿名回答:超高校地狱级别的难度。 江画被莫名系统强制安排了绝杀任务,将本世界最后一朵白莲花带歪,任务时限三年,带不歪就抹杀。 没办法,他硬着头皮教白莲花打架斗殴,抽烟喝酒,逃课作弊,染发烫头,然而卵用没有。 白莲花仰着人畜无害的小脸,分分钟证明:虽然我抽过烟,喝过酒,烫过头,但我还是一个好男孩。 早恋蹦迪都不好使,第二天白莲花还是会拉着他好/
结婚七年,才知道时进爱的不是他。 时进喜欢乖巧的,温顺的,他就硬生生把自己的棱角磨平。 可深情成了笑话,这是时进对白月光的要求,他只是白月光的替身。 那他为什么还要装乖? 于是凭借性感腰背,勾得人痴迷颠倒。 招来斯文败类:玫瑰赠美人。 招来小狼狗:姐姐,我,我喜欢你。 招来人体艺术家:你的身体,契合我的灵魂。 每天都是致命的诱惑,每天都在惹火。 放飞自我。 办公室 不好了时总,先生他去夜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