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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知诺咬着吸管,安安静静盯着自己面前那碗被陆承骁重新换过的面,此刻两碗的牛肉全数堆到她这边,堆成了座小山。
而陆承骁那边绿油油一片,是两人都讨厌的香菜。
香菜这种东西很特别,甲之蜜糖乙之□□,喜欢吃的人恨不得顿顿抱着啃,不喜欢的人便是生理性排斥,闻见味儿就能反胃,沾染一点都不行。
他们在一起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其实对彼此的饮食习惯都相当了解,两人都属于后者,这种东西平日里根本不会出现在他们的餐桌上,而此刻,陆承骁一口接着一口,像是没有感觉般,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陆承骁平日里矜贵惯了,穿戴讲究一丝不苟,出入的场合高端上流,吃的东西也是一贯的奢靡精致。
陈知诺跟在他身边见过不少世面,倒是从未和他一起来过这种马路边上的小摊小馆,更没见他吃过如此接地气儿的东西。
然而陆承骁虽生活习惯皆是公子哥做派,吃起这些寻常东西来,倒并没有装腔作势,该怎么来便怎么来,不太讲究,和平日里相比,莫名有股糙劲,却让人觉得更加真实些。
几筷子的功夫,满满一大碗面已经没了三分之二,男人额边涔出些细汗,却仍旧面不改色。
陆承骁这个人从小到大对食物没有半点欲|望,认为那些东西的唯一作用便是果腹,不饿便不吃,没有嘴馋的时候。
离开陆家远赴海外最初的那几年,他几乎日日夜夜在办公室里度过,吃东西耽误时间,常常几顿并做一顿,点到为止,后来胃出了毛病,不吃东西疼,一吃东西更疼,索性便不怎么吃了。
任海阔戏称他是铁打的,其实说起来也不为过,那样人高马大的男人,每天就像是只需要靠一口气吊着便成。
直到后来陆承骁才发现,父亲出事之后,他活了那么多年里,居然没几天过过正经日子,半点人样都看不见,而和陈知诺在一块的那些日子,他才算得上真正地活过,踏踏实实地活着。
陈知诺又喝了几口奶,嘴里那股辣劲儿总算是终于缓过去了,脑子里不断地去回想他方才说的“活该”两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看着他那通红的碗,见他似乎有不吃完便不罢休的势头,下意识皱了皱眉头,不过仍旧板着脸,没给什么好脸色看,嘴里的话也硬邦邦的难听:“你吃那么快干嘛啊!粗鲁,跟没吃过饱饭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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