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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有才气的男生了,不再为爱情而呼天抢地了,她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因为她喜欢那种有沧桑感,看起来有味道的男人。
是的,男人,而不是男生。
她不喜欢男生。
男生是乳臭未干的人,他们还没有脱离开撒娇阶段,还没有让自己的荷尔蒙如一个男人那般正常运转,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真正的男人,是有磁场的,特别是那些经历不少但看上去非常有档次的男人。
当然,不仅仅是外表,还要有谈吐、经历、内涵、服饰,甚至手表、皮带的牌子,这是看一个男人有没有魅力的重要几点。
至于那些长相俊美高大威猛的男生是给两种人准备的,一是少女类型的,怀揣着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看多了爱情小说,于是把F4之类男生当成自己的白马王子。
另一类是师奶级的人物,三十五六岁的人了,青春已逝,看到如此英俊挺拔的小伙子自然是喜欢,好像喜欢自己的弟弟,又好像喜欢自己的孩子,这种感觉很难说清。
反正宝莉是不喜欢那样的男生,比如,打死她再也不会和他们谈恋爱。
一帮弱智的大男生,宝莉想,她要的是一个有味道的男人,一个能让她彻底脱胎换骨的男人! 到现在她才明白,自己所经历的爱情多么简单苍白,以为是生生死死的爱情,最后,却是她一个人的逃离! 她以为自己一生都忘不掉马修了,可到了北京沦落之后她才发现,爱情和生活比起来,是多么苍白啊。
遇到柯达明时,她觉得,自己要的就是这样一个男人。
她吸着鼻子,如同看到猎物。
那时她刚到一家台湾公司不久,不过是公司里的小秘书,不久之后,公司举行圣诞节派对,她去银街买了新衣,虽然花费不菲,可是宝莉知道,她是要钓鱼的,所以,必须舍得,为此,她借了同事三千块钱。
公司的冷餐会,她看到举着一杯白兰地正和老总喝酒的柯达明,笔挺的阿玛尼黑西服,粉灰色的条纹衬衣,正是她最喜欢的颜色。
最重要的,是他流露出的眼风,一个男人应该有的魅力全有了,似漫不经心,其实想吸引全场的眼光。
那恰恰是宝莉想做到的事情。
她和所有男人跳了舞,独独没有和他跳。
而且,她是故意不看他的,她知道,三十六计中有一计中欲擒故纵,这一计,用好了就是锦上添花。
十二点钟声响起的时候,她正在阳台上看星星。
她是故作姿态,是的,她要做出这种寂寞的姿态,好像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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