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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傅先生,谢谢你(2/5)

是这种东西不能轻易借给别人戴的,不然它以后的女主人会不高兴。

” “以后的女主人?”傅致一轻笑,勾了勾手指,让她过来。

与暮不明所以,他俯过身,亲手将项链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熟练的动作让她知道这不是他第一次帮女人戴项链,却让她惊觉,这是第一次有男人为她戴上项链。

想起在这方面从没浪漫细胞的谭勋,她扯了扯嘴角。

她听见他平淡地说:“没有以后,只有以前。

” 与暮懵懂地望着他,他的侧脸在光线下显得坚毅又冷漠:“以前的女主人不配拥有它。

” 跟着傅致走进拍卖会现场,挽住他的手臂跟着他走到了签到处,许多宾客一看见他过来,蜂拥而至,一个接连一个不停地向他打招呼。

傅致一不是个喜欢跟别人多做交谈的人,这个消息与暮在还不认识他的时候就听新闻报道说过,所以那些人也只是上前来打打招呼,然后便识相地走开了。

拍卖酒会是西式的,长长的桌子上都是点心,不时有服务员端着酒杯在人群中穿梭。

傅致一从其中一个托盘中拿了一杯香槟,然后递给与暮一杯橙汁。

由于他人气太高,不过一会儿就又有络绎不绝的人上来跟他搭讪,而他表现得也不如刚才那般冷漠,脸上虽然是淡淡的倨傲,但却没有显得不耐烦。

当然少不了介绍他的女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傅致一和别人谈的内容不多,倒是向别人介绍了她之后,对方和她的交谈不少,又是夸赞她漂亮有气质,又说是要介绍几个业内的朋友认识认识,好像她才是主角。

后来,与暮才知道傅致一是从来不在别人面前介绍女伴的,当他已经开始介绍的时候,表明这个女伴在他心里有一定的位置,那些精明的商人怎么会听不出话里的意思? 就像傅致一之前说过的,进入收藏这一行,不会的,他可以教她。

现在,他不过是帮她小小地开了个路子而已。

“致一。

”忽而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

与暮回头,就见穿着一身银灰色西装的叶凡正向这边走来,他手上拈着一杯红酒,不时冲迎面而来的女人露出迷人的微笑。

那杯装有红色液体的高脚杯是被他拈着的,与暮没有看错,很符合他平日里的一贯漫不经心的作风。

“你终于来了,我耳朵都快被那些老古董问出茧了。

”一走过来,叶凡便抱怨,脸上却是懒散的笑容,“真该听小倩的话不要这么早一个人过来的。

” 小倩是与暮上次见到的那个要她陪傅致一去健身的女助理。

从叶凡朝这边走来初始,与暮便觉得有哪个地方不对劲,此时一看,才知道在这些都携带女伴入场的大老板里,只有他是独身一人过来的。

很早时,她跟李瑶还在念大学的时候,李瑶是偶像剧迷,有次指着电视上一个独身来参加宴会的男人说:“与暮,我告诉你,如果有一个男人,每次参加宴会都独身不带女伴的话,这说明在他心底一定隐藏了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

” 后来,她每次都没陪谭勋去参加宴会的时候,总会在家里想,别人会不会也认为在他心底有一个很深很深的爱人? 那叶凡呢?也是如此吗? 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两个男人的话题已经转移到她身上来了。

“小傅爷对这个新助理很满意吗?上班第二天就带人家来酒会了。

” “满意?”傅致一挑眉,像听见什么笑话似的,道,“今天朝大小姐还把我最宝贵的相框打碎了,如果这也能算是满意的话。

” 原来他还挂记着这件事!与暮撇撇嘴巴,小声替自己辩解了句:“我又不是故意的,还有……我不是跟你道过歉了吗?” “你看看她……”傅致一笑了,“做错了事,还不让人说。

”“与暮,你可知那相框里的人可是致一最重……” 叶凡话没说完,便听见傅致一冷冷一句:“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 叶凡一愣,随即笑出声:“好好,不说不说。

既然你对我和与暮这么多抱怨,不然你把与暮借给我带带好了,这会场想跟你说几句话的人太多了,我怕你抽不出空来帮她介绍。

” 连他都知道,傅致一带与暮来的目的,让她学会在职场上最基本的人际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多话。

”傅致一直截了当地说,“她待在我身边会更容易让别人看熟眼。

” “你这不是变相说我的知名度没你高吗?”叶凡举了举酒杯,“好了,跟你开玩笑的,那你们慢慢应付,我看看有没有在会场上迷了路的小羔羊。

”说完转身离开。

“迷了路的小羔羊?”与暮疑惑。

却见傅致一嘴角一勾:“这样的酒会,艳遇会很多。

” 与暮刚想说话,迎面就又来了几个老总,看样子早已经盯到这边了,叶凡一离开,他们便趁着空当走了过来。

对于这样的应酬,与暮已经渐渐习惯,也能熟络地跟对方说上几句话,都是虚伪的赞扬之类的。

以前的她因为很讨厌这种商场上的虚假,所以才不愿参加这样的酒会。

现在体验多了,也觉得没什么,反正大家马屁拍来拍去,谁都不会当真,也没人怪你太假。

在谈话的间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边赞扬:“表现不错。

” 被人肯定的感觉真不错,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爷。

与暮心里扬起一股喜悦,嘴角也不经意地勾勒得更飞扬了。

那笑意太过于明显,被傅致一看见,不禁失笑。

与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自己的,趁着他和一个老总寒暄的时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却被一个忽然从眼前闪过的熟悉背影给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礼服,走到一个男人身边,亲昵地挽着他,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谭勋!是谭勋! 与暮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渐渐地凝固,握着杯子的手不禁颤抖起来。

她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以往她没有陪谭勋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其实那时他身边的女伴一直都是沈书枝。

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太自然了,并且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与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对谭勋身边的女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很熟络地就交谈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沈书枝在说,眉飞色舞的,想来早已经适合了这样的场所。

“朝小姐,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与暮的思绪打断,她回过神,那个胖胖的看起来很面善的拍卖行老总看着她,好心地询问。

与暮回答:“没事,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 说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转身往会场外面走去。

她想要消失,马上从这里消失,心里这般想着,脚步也像逃一样地离开。

Part3 幸好洗手间离会场比较远,她走进女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同鬼魅。

与暮打开水龙头,将水往脸上泼,出来时,只觉脑袋晕沉沉的,在经过转角的时候,忽然顿住。

转角处,谭勋倚靠在墙角看着她。

与暮想装作看不见,从他身边走过。

“与暮……”他叫住她,声音低哑。

与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发烧的时候,喉咙才会因为咳嗽而哑掉。

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

正发呆时,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与暮最喜欢这双眼睛,他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迷人。

两人交往的初期,与暮甚至不敢与他对视,仿佛他眼底有什么会将她的魂都吸进去。

他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扬,温婉优雅。

与暮最喜欢他放松大笑,像个大男孩。

他怕痒,每次她挠他时,他都会忍不住大笑说:“与暮,别闹。

” 那样的场景,让她感觉在他身边,全世界都抛弃她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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