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魔临》完本了,历时两年,528万字。
它是我写作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
其实原本我的规划是300万字,一个故事,在网文小说里,三百万字,感觉差不多可以有头有尾地讲述好了,再长,就容易变成作者累,读者也累。
但让我意外的是, 这本一开始目标是让我自己自嗨的书, 写着写着, 发现喜欢的读者居然这么多,越往后,字数越多,成绩反而越来越好了。
这对作者而言, 真的是一种幸福, 感谢你们,给了我这种幸福。
两年的更新时间, 有些读者,是从一开始就跟的,大部分读者,都跟了一年以上。
我,你们,彼此都像是晚上夜空里的星星。
我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你们。
你也坐在台阶上,看着天上的我以及其他读者,毕竟有本章说的互动。
每天更新时,大家就是一场遇见。
可能是晚上睡觉前,可能是坐地铁坐火车坐公交或者停在休息区休息时,亦或者抽空出来抽根烟的空档。
这就像是天上的星星, 普通人哪个能分得清楚天上的星星到底哪一颗是哪一颗呢? 但每晚都知道,他在,他们也在。
我们共同经历见证了一个故事,看到了里面的各种人物,这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历程。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们彼此是陌生人,却在这一年近两年的时间里,每天都会做一样的事,有相似的呼应。
其实, 《魔临》写到三百万字时,我就不去看什么后台成绩了,也不去理会其他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就是为了把这本书,完完本本地写好。
所以到后期几个月时,经常每天一更,因为不想赶量而让自己没时间细细琢磨。
很奇妙的事情是, 其实在动笔写《魔临》开头时,我设计了郑凡和七个魔王的形象,以及虎头城最开始的一段剧情,然后把这个开头给我的主编看。
主编问我:大纲呢? 我回答:没有。
我原本的设想是,主线,是以郑凡和魔王们之间的羁绊为主, 可谁知道写着写着, 写出了田无镜,写出了燕皇,写出了李梁亭,写出了小六子,写出了三边那个在堡寨里开红帐子的堡长以及后面的一连串的角色…… 然后, 我这个作者就被带偏了。
好好的一本《魔临》,写成了《大燕战纪》。
主要原因,是这个故事里的“土著”,他们太精彩,他们也太有特色,他们站在那里,像是一个个精致的手办…… 写着写着,我不舍得让魔王们去以一种破坏者的身份,去摧毁掀翻他们作为爽点; 而是让魔王们,成为了这个故事和背景之下的一部分。
越是写下去,就越是舍不得,魔王们只能继续被按着脑袋,接受《大燕战纪》的事实。
主角心态的一路变化,其实就是我这个作者的变化,也是你们的变化。
到最后,大家就都接受了这种变化。
总之, 我觉得《魔临》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在网文小说里,也能算得上是一部优秀的小说。
一个故事,能做到让喜欢的人,很喜欢,这就已经足够了。
这一章结尾, 因为书里角色太多, 很多角色其实都没有交代最终的归宿,但我觉得,其实不用交代,因为大家脑子里,应该能想象出他会在哪里会干什么,太过细致,最后再来个点到,反而没什么意思。
我知道大家很期盼西方剧情, 而期盼西方剧情的原因,是不希望《魔临》完本。
因为大家心里其实很清楚,它快完本了,哪怕我这个作者并未提前说,多久后完本,但故事,东方的剧情,已经走入尾声是大家都清楚的事。
可要是强开西方剧情的话,在没有铺垫的基础上,再写风土人情,写各种新人物,写新势力,一是很难写得像之前那般出彩,二是会成为了换地图而换地图。
所以,没这个必要的。
我希望,在我水平力所能及之内,把我觉得最好的作品,留给大家。
真要写,肯定可以写,还能继续写很多,《魔临》的跟订一直在涨,收入又不会下降。
但我这个死肥宅, 差不离这辈子只能靠写小说养家了,又不会改行。
一本完了,肯定还会有下一本。
我之前说过, 《魔临》是我转型期的练笔之作。
既然有了一本练笔的作品, 那下本, 肯定得看看训练之后的成果。
就像是《恐怖网文》之后的恐怖广播,《他从地狱来》之后的《深夜书屋》。
所以, 下一本作品, 会延续《魔临》的风格。
但会比魔临更精致,角色更立体,剧情更丰富,故事会更让人感动,也更有深度,让它变得更成熟。
差不离, 是一本豪华精装版的《魔临》。
喜欢《魔临》的你们,肯定会喜欢新作,我自己,也是无比的期待。
身体原因,需要休息一小段时间,但不会太久,年底前,新书会发布,可能是十一月,可能是十二月,我准备好时,就发布出来与大家见面。
短暂的告别, 是为了调整心情, 迎接更好的相遇。
诸位, 等我消息, 我们再开启下一趟两年之约。
番外一:剑圣 “酒。
” “好嘞。
” 一跛脚男子,将一壶刚从前头酒家打来的酒,递给了坐在板车上的白发老翁。
老翁急不可耐地拔出塞子, 喝了一口, 发出一声“啊”, 砸吧砸吧嘴, 道: “水,兑得有点多。
” 跛脚男子看着老翁,道: “我再去打一壶。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时飞在完美的完成多个穿越任务后,凑足积分带着一堆穿越时学习的技能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回来后时飞的目标就是每天吃喝睡做个躺赢的人生,无聊时就画个画,弄个设计,写个书,当个黑客又或者给哪个得了绝症的人治个病。 兴趣来了就去参加一下选秀比赛,再去娱乐圈拿个最佳新人表演奖之类。 一不小心好像马甲就越来越多了,本来对这样的人生非常的满意。 直到有一天,时飞在给粉丝签名时一不小心把笔名签出来了。 粉丝/
在海边长大,美得像海妖一样的姑娘苏眉,从第一眼见到陆海洋,就被他吸引。他家境贫寒却有骨气、他对她冷冰冰却对一只流浪猫倾注所有感情,他的种种让她一往情深。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用尽万般心思。只是她的万般心思在家境贫寒的陆海洋眼里成了挑衅和羞辱,为了自己可怜的自尊,陆海洋制造了一场意外。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意外让两人从此天各一方,甚至让陆海洋换了脸,换了身分? 对苏眉来说,如果陆海洋像一阵捕捉不到的/
林荍从小在霍家长大,为了在霍家生存下去,只能讨好和她年纪相差不大霍家二少爷。 霍圾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做什么都是第一,斯斯文文从不打架,不发脾气,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温柔体贴,没有缺点 可只有林荍知道她讨好的是一条温柔毒蛇。 林荍:你到底想怎么样? 霍圾摘下眼镜,斯文轻笑,姐姐不爱我,为什么对我笑? 一句话简介:腹黑年下的占有欲 /
一岁多点的阿治趴在小桌子上翻看森先生做的相册集,毫不意外相册里多张照片的主人公是他和爱丽丝,他皱皱小眉头,看向森先生:我们的合照呢? 森先生笑容凝固: 你从哪里翻出来的啊治酱!我记得我明明把它藏在了 然后,他看到了被他藏在抽屉的最里层的箱子和箱子的锁的尸体被随便扔在了地上。 森先生: ** 首领宰完成计划后生无可恋,交代好一切事之后就奔赴死亡。 远在东京的森先生收到了这条消息,内心有些后悔/
原名:《黑化boss全都是我男朋友》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倘若我不曾见过太阳)。] 苏镜言是n本恐怖小说里的npc,所扮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是万人迷,集万千宠爱于一生。 就像是人间的皎月,上帝的宠儿,所有人都恨不得捧上自己的心,博他一笑。 穿越者爱他,重生者爱他,轮回者爱他,就连隐藏在黑暗里的撒旦都爱他。 他人即地狱,而你,是我的人间。 苏镜言是个万人迷,而他对自己的男朋友很满意,但是奇怪的/
辛千玉:所有人都觉得我配不起你,恐怕连你也这么想的。 宿衷:我没有这么想。 辛千玉:大概你从来不知道吧,我和你在一起,你总是爱理不理,全凭我死缠难打。我不想这样了。 宿衷:那就不这样了吧。 换我对你死缠烂打。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高贵冷艳攻和卑微受谈恋爱,卑微受不卑微了,分手了,攻也不高贵冷艳了,回头追,复合了】的故事。 1v1,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