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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宋重锦从酒楼出来后,摸了摸兜里刚卖的钱,熟门熟路的走到镇上的药堂,抓了几幅药。
就只剩下十几个大钱了。
没办法,他亲娘宋氏的身子弱,据说生他的时候又不太好,这么多年,就靠着药吊着命。
这药里别的都还罢了,就唯独一味人参最贵,而且好的人参在石桥这个小镇上,压根就没有,能凑齐几根几年的参须,就已经不错了。
就这,都掏干了家底。
他也曾想着进深山,要是运气好,能寻摸到一棵不说百年,就是几十年的人参,那娘的身体说不定也能好起来。
也许是他运气不佳,这种好药材哪里那般容易就被人遇到,人参没采到,倒是练就了一身打猎的本领,每次进山倒也没空过手,打些野味,倒也能贴补家用。
看看剩下的十几个大钱,宋重锦眉头都没动一下,又去买了点盐巴,手上的钱就所剩无几了。
从早晨起来到现在,他还水米未曾沾牙,成年男子消耗大,此刻都能听到自己腹鸣如鼓。
看看街角的小吃摊,宋重锦犹豫了一下,大步走过去,买了两个二合面的馍,三两口下了肚。
卖馍的老板还提供干净的井水,他一气喝了好几碗,总算肚子没那么难受了。
看看天色,已经不早了,再耽搁下去,对他来说也没有意义。
他不是寻常村人,要结伴才敢走几十里山路,他平日里一个人在山中习惯了,自然是不怕的。
更何况,他也担心家中病弱的老娘,今日因为王永珠的事情,就耽误了些时间,再迟,恐怕家里老娘就要担心了。
拔脚就要往家赶。
一转身,却对上了一家书铺的门面。
眼神不由得黯淡了一下,有什么在瞳孔深处翻滚,犹豫了一下,宋重锦似乎下定了决心,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才走进了书铺。
好半天后,才从书铺里走了出来,神色间虽然还平静,可眼神有难以掩饰的激动。
这一耽搁,就比往日回家要迟。
紧赶慢赶了一路,回程过半,就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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