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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聚如浮沫(3/5)

翩的眼光仿佛隔了很远,温柔地投射过来,“但是你的功课永远那么好,几个不服气你的同学说你有亲戚在印刷厂工作,可以盗到每次的选题——连我也不得不佩服:世上真有人聪明成这个样子么?别是什么灵童转世吧!”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这善意地嘲笑,仿佛回到了以前的日子。

“翩翩你偏爱打趣我,也别拉扯上灵童,”顿了顿我又怅惘地说,“听昆剧、看古诗、读佛经……真是奢侈的爱好呢,你不提醒,我都快忘记了——在这现实的社会里,简直无一是处……”又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沉重,急忙转移注意力,“翩翩你看,这个酒吧真别致,不放蓝调,不放摇滚,竟然是中国的传统戏——看来我们是来对了。

” 我其实没有想到还可以和翩翩这样坐在一起,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恨着她的,像恨真正的敌人那样。

但当我们如电影一般重逢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错了——原来她在我的生命里这么重要:她的话语、她的情谊,她的一容一貌,像胶片一样,一卷又一卷,纵然换过不同的情节和结局,但所有的主角都是她! “我们永远是最好的朋友!”翩翩稚嫩的话语从时光中穿越而来,“来,打勾勾!” 我在此时此地想起来,是那么地真切——如同亲眼看到!光和影子一层一层,叠印得没有尽头——原来我非不爱她,只我一人未发觉! 屋里的暖气热了起来,翩翩立身脱掉累赘的大衣,露出里面的墨绿色羊毛裙,越发衬得脚上那双芭蕾样式长靴理直气壮,她静静地说,“湘裙,每次见你,只觉得你更美,看来上天对你格外青睐。

”我正待谦逊两句,她接下去道,“以前总有人说我们生得象,连家里的仆佣也这么说,但是我心里知道,我是没有你美的,是以总是有点羡慕你——以前看《聊斋》,里面有个故事,说两个姐妹,生前是天女,经常比拼容颜,可是妹妹不如姐姐巧,一样的五官,总差些灵气。

再世为人,姐姐成为一名绣女,妹妹转生成狐仙,可是还是没有姐姐美,觉得很不服气……没遇到你以前,只觉得是笑话,看到你才会让人心生悲凉,一样的相貌,究竟你多了一些什么呢?” 我吃一惊,不知翩翩何出此言,那琵琶女音调忽一转,却换上了一曲评弹。

她细细作作地清唱起来,声音压得很低,逐渐沦为舒适的背景音。

我不是个心重的人,可是翩翩的话让我轻易忘不得,她曾经说:“湘裙生得美,要是我有这样的相貌就好了。

” 她精灵古怪地扮着鬼脸,“人家说,如果你总是看某人,时间久了,就会像起来——不如我天天使劲看你吧!” 她曾经那么怅惘,“湘裙,我到底觉得那个阿修罗的佛像很像你——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也有人说我们长得像,可惜,我始终没有你好看!” 可是后来她却如此无情和决绝,“人人都说我们生得像,你哪有资格和我像呢?” …… 我和翩翩各怀着心事,谁也没有开口,倒是酒保的问询打破了我们的沉默,我正拿酒单研究,翩翩却翻也不翻地点了加度葡萄酒。

她不喜欢波尔图,嫌雪利味道重,嘱咐再三只要白马沙拉。

我暗暗笑起来,翩翩还是这么随性——她也许是我们这些人当中唯一有资格随性的吧!我似乎看到了多年以前,那个充斥着繁华舞会的美丽夏日,少年的翩翩果然翩翩如美玉,脚上的每一双舞鞋都价值不菲,她扬起水晶一样的面颊,痴迷地对我说:“湘裙,我只希望此生日日是舞会,我便是脱茧而出的蝴蝶,流连花间不思返……” “翩翩,”我端起自己面前的高脚杯,柔声唤她,“我记得你幼时说过的每句话——我是多么爱你那些论调,”在酒吧幽暗柔和的灯光下,水晶玻璃杯里映泛出金黄莹绿的光泽,还未入口,就散发出一股微酸的怡人果香,“你告诉我漂亮的男孩子是大自然的杰作,比银杏玫瑰更为稀有和清纯,而且只绽放这么一季——任何人对他们那种直指心肺的美都不会有抵抗力……” “我说过这些话?”翩翩喝得有些急,呛得咳嗽两声,旋即飞红了脸,然而又叹息起来,“的确无法有抵抗力——怎么会有抵抗力呢?”她的声音是如此寂寞,如同上涨的潮水,慢慢地淹没所有的灵魂。

但是这样娓娓道来,我却不觉得伤心,只是深刻地绝望,“我一直希望做小王子的玫瑰花,可以编织温馨的梦幻——自惊鸿一瞥就开始怦然心动,即便落英翩迁又有何妨?至少整个世界曾柔和生动过,所有爱怜曾脉脉宣诸过,我的记忆曾美伦美奂过,哪里还用去计较终生永世这样长远的事情,只觉得不枉白来这世间一遭了……” 温煦的光线照得人略有些发懒,而我觉心里洞明平然,我的人生,这么不易察觉,就倏忽过了一半,如同世间流转起伏的情缘。

于是我轻轻附和着翩翩,仿佛又退回到中学时光,并可以延续到永远,“小王子的玫瑰是多么幸运——小王子是一个水晶做的孩子:他认为他的玫瑰单独一朵就比整个花园的重要。

他亲手浇灌,他搭建花罩,他除灭毛虫,他倾听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她的沉默。

小王子对玫瑰没有所求,只是喜欢她,甘愿为她花费时间……” 翩翩的神色无限安静,仿佛被我的话深深安抚,并且越来越静,如水流到深远的海底。

但这安静里有充分的满足,满足于这一刹的时光,而她笑起来的样子丝毫没变,还是课桌后面塞给我糕团的小女孩,“的确,还可以和他一起听星星唱歌,可以和他一起驯养小麦色的狐狸,可以和他一天看四十三次日落——想想看,一天四十三次,真的很奢侈啊,我却只要一天一次就满足了。

”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你说得对,翩翩。

喜欢一件东西,就无法靠它太近,一天看四十三次落日,会让心脏承受不了那种幸福而爆裂——我甚至不如你,连一天一次都不奢想……” 不知怎的,那已经淡忘的记忆此刻鲜明地浮现在我的心头:我和蓝剑分手那天,也是个黄昏——看着天幕渐渐暗下,我第一次没有浪漫的感觉,呆呆看着浸染了整个天空的太阳在一瞬间黯淡,最后天边弥漫起了血气,红到发紫,绚烂到极致后,很快就涅没了。

我孤单得之发冷,天空也被染成了一片迷离的紫蓝,不知过了多久,只见黑色袭来,什么都看不到了。

翩翩似乎会读心术,缓缓看我一眼,不知是在安慰还是在叹息,“夕阳到底是无限好的。

” 是的,夕阳无限好。

不必感叹什么只是近黄昏。

从下午开始,北风就一直没停,这会儿竟夹杂了大片的雪花席卷而来。

从玻璃窗望出去,很多人家都提前开了灯,远远的灯光连成一片,映着漫天的飞雪,有一种温暖又萧瑟的感觉。

翩翩善解人意地为我再要一瓶香槟,据说是来自德国的黑森林,叫作“圣母的乳汁”。

我啜了一口,味道果然甘凛——翩翩从小就不喝啤酒和烈酒,总抱怨红酒太过醇厚,优质的更有橡木桶味。

她一直偏好白葡萄,以夏敦埃和白谢宁这两个品种为甚,这个嗜好连带也影响了我。

其实我和翩翩这么多年,很难分清哪些是她的习惯,哪些又是我的嗜好——就像许多年前的夏日午后,两个纤弱如花精的女孩在课室里窃窃细语,将所有贪恋红尘、聚散好合的殷殷情谊,都集中在一块柔如雪、软若云的糯沙柏饼上。

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是盘踞在西子湖畔青白二蛇,优游厮缠,直到春雷乍响,惊碎所有红尘好梦——而这春雷的名字,叫作“蓝剑”。

那是结束,也便是开始——我们三个人纠缠的开始。

或者,这纠缠在我离开之后的无数个春秋之间亦从未曾停息。

我早该知道,一个人的命中,总是会有些什么,是无法规避与摆脱。

蓝剑,就是我们的注定。

琵琶女忽然将音律调至极沉重,动辄又铁马金歌、石裂惊天之声,然而开场一段却是清唱,“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这是什么歌?”我凝神细听,“以前倒从未听见过。

” “湘裙也有不知道的时候,”翩翩淘气地一笑——淘气而妩媚,她多年前已经学会了这样笑,如同开满繁花的夏树,临风照耀,姿态妍美。

但是背后似乎隐藏着某种悲哀,仿佛那花,若开得过早过盛,颓败也在不久了。

“这是一首藏歌,出自西藏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她款款解释着,有好为人师的得意,“只是他死的时候很是年轻,只有二十四岁——徒留无数情诗于后人。

但最著名的反而不是这首,是另外一首,‘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据说连康熙皇帝都非常喜欢。

” “看来这个和尚确实多情,”我叹口气,“多情的和尚也不是没有,比如近代的李叔同,比如日本的一休,更不要说宋代的仲殊,唐代的辩机。

但是宗教与爱情交缠,下场都不算好,虽有神怪的魅力,也让人觉得不吉!” “你说得对!”翩翩低头喝酒,突然抬头凝视我——不知是不是酒精作用,我真的觉得翩翩的面庞开始改变,分离的时间全被填埋,她还是当初与我纷争的小女生:下巴尖俏伶俐,凤目冷洌孤清,耳珠精致如贝壳,挂着一枚小小的黄金圆环,并随着身体的抖动在灯光下灼灼闪亮。

那温暖的光晕,好比精致的昆虫,在她的颊旁偶尔停伫。

“湘裙,如果我请求你,不要恨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贪心?”将近晚饭时分,酒吧里的灯光十分昏暗,客人开始增多,过往的气流将桌子上的小煤油灯吹得忽明忽灭,一丝流离的灯花花瓣映照在翩翩如玉的面庞上。

“不,我没有恨你,”我坦白地说,“我们三个人,不过像一场舞会——不是你抢了我的舞伴,就是我踩脏了你的舞鞋,或是他把表提前拨到了十二点。

只是大家那时都年轻,所以总有些心不甘,意难平!” “湘裙!”翩翩握住我的手,哽咽难平,像儿时那样——那时候,我们是彼此的至爱,而或美丽或聪慧的男子不过是单调生活里的插花。

“湘裙!你知道我等你的原谅等我多少年——如果你依然仇恨我,我即使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宁,湘裙……”翩翩有十几岁般轻盈的身子,拥抱我时萦绕着熟悉的馨香,头发上带着阳光的清新——少年的翩翩又回来了吗?那个令人倾心的女子,仿佛永远站在树下,浅笑如花——我不禁有些怔了。

“湘裙,你答应我,我们依旧最爱彼此!”翩翩吸吸鼻子,语气像个撒赖的孩子。

四周的空气也温软湿润,我似乎要催眠似的沉溺在这其中。

“好!”我低低地说,低至不可闻。

我没说出的是:我曾怎样为蓝剑所惊艳——象狩猎女神黛安娜初见奥利翁,像巴比伦公主莎乐美遇到圣施洗约翰,也许是爱神维纳斯惊艳美少年阿多尼斯,也许是月神西宁眷恋牧童戴恩米恩……我的心田被从未有过的暖流所激荡,然而身子却被蛇发女妖美杜莎的目光穿透——我爱上他,只用了一秒钟,比一朵花开的时间还要短! 我没说出的是:有一种鸟,用尽一生去寻找荆棘,在寻找到以后,便用自己的胸膛朝荆棘扑去,在那刹那放声歌唱,那歌声如天籁一般——人家叫它“荆棘鸟”,而我的爱情,也同它一样! 我没说出的是:我在伦敦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它的夜晚漫长而寒冷,逼人在身体之外寻找温暖。

电话键上那红红的指示灯看上去真暖,我贴手上去。

可是,如果没有人可以通话呢?如果最想打通的偏偏是最不可以打的人呢?我听着话筒里茫然的忙音,握话筒的手因过分用力,而握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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