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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有过。
这没有原因,她似乎只单纯地不喜欢。
你跟我一起去吧。
她说。
你在外面,我就不会紧张。
他以感冒头痛拒绝了。
她在临走前,还不忘烧好热水,备好治疗感冒的药。
他目送她离开。
站在楼上,透过窗户,他看着她走在雪地里。
她转过身,看向楼上的他,开心地挥了挥手。
冬天地她显得有些笨拙,厚厚的大衣外面还披了件挡风衣,脖子上围着他送的蓝白色围脖。
她一直都喜欢蓝色和白色。
她说,那是雪与海,是这颗星球上最极致的美丽。
她走出小区,雪地里留下她的脚印,长长一串,从单元门口延伸向看不透的雪雾之中。
一整个上,他都没有精神,坐在客厅里发呆。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住的房子,太过空荡了。
隔壁传来小提琴的声音,听上去是在练习《我之真爱》,是电影《乱世佳人》的主题曲。
这首曲子很美,是梦幻且真实的,但似乎太多学习小提琴的人都喜欢用这首曲子来展现他们“高超”的技巧。
隔壁的这位“音乐家”便是如此。
他记得音乐家练习这首曲子很久很久了,却依旧没有什么长进。
这使得他曾恶意地猜想,这位音乐家一定没有“真爱”,或者没有看过《乱世佳人》。
否则,不会演奏得那么糟糕。
荀琳琳成功通过了第一轮面试。
她很高兴,刚进屋第一件事就是紧紧拥抱住他。
她激动地说,是他给了她鼓励,让她能够在面试官面前展现出最好的状态。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用手轻抚她显得娇小的背。
他在心里想,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
在荀琳琳耳朵里,似乎隔壁音乐家那糟糕的《我之真爱》都变得十分动听了。
可他听来,却更加糟糕了。
在厨房里,他莫名地感到一种难以咽下的苦闷,不同于以往内心思绪翻覆所衍生地烦闷。
这比较像是一种沉思,对于荀琳琳和自己,以及隔壁音乐家糟糕的《我之真爱》的沉思。
平时里,最细碎的琐事,比如厨房窗下黯淡的冬日阳光并不温暖,他都在以着十分认真的态度沉思着。
削土豆皮时,带着泥土气息的外皮被剥离,发出滋滋丝丝的声响,慢慢汇聚在水龙头下,在黯淡的阳光照耀中,犹如坠落的银河星辰。
这种烦恼,在他和荀琳琳躺在床上时,用言语与动作挑弄其对方欲望时;在书房观看干净而清晰的文字时;在阳台一边吹着冷风,一边听荀琳琳絮絮叨叨的抱怨时才会短暂消失。
但他始终烦恼着。
有一天,他下了班,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到市博物馆,在那里呆了三个小时,也不看手机,就只是在里面,从一件件承载着“文化”、“历史”、“艺术”的收藏品旁经过。
脚步声让他感到安心。
离开博物馆,打开手机时,有七个未接电话,全是荀琳琳的。
看着手机这一刻,他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他知道,自己终于该说出那句话了。
我们分手吧。
荀琳琳以为这是他的表演,是从网上学来的段子。
她调皮地在他身上寻找偷拍用的摄像头。
她一边打趣,一边在绕着他转来转去,到处翻找的样子很可爱,还像是大一刚进校园笨拙地拖拽行李箱的样子。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她什么都没找到,开始有些慌张。
在哪儿,你的摄像头在哪儿?是在抖音和快手上学来的段子吗?叶哥,你说话啊。
叶抚,你快回答我,回答我好不好。
你是在骗我吧,你肯定是在骗我吧。
一定一定。
刚才为什么不接电话,是工作没做完在加班吗?叶抚,说话,你快说话啊!她的优雅全都不见了,显得那么笨拙与小气。
我们分手吧。
隔壁音乐家的《我之真爱》又响了起来。
总是喜欢夸人的荀琳琳捂着嘴说,好难听,好难听,不要再拉了……好难听…… 她像一只溺水的小猫,声音幽咽恐惧。
为什么?她哭着问。
他说。
你喜欢吃甜腻提拉米苏,你喜欢听闹哄哄的相声,你喜欢看动物世界,你喜欢穿青蓝色的衣服,你喜欢看北斗七星,你喜欢企鹅,你喜欢海豚,你喜欢冰川大海,你喜欢冲人眨眼睛,你喜欢闭上眼冥想,你喜欢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说话……你不喜欢芥末,你不喜欢头发太长,你不喜欢红色的衣服,你不喜欢酒桌文化,你不喜欢各种应酬…… 她不是傻子,听他说了那么多,总会是知道,他是真的不想跟自己在一起了。
对不起……她哽咽着道歉。
她其实完全没有必要道歉,毕竟错的是他。
但她就是忍不住道歉了,因为太过依赖,人就变得卑微了。
离开的时候,她穿着身酒红色的大衣。
那天,雪停了,出了很大的太阳,虽然太阳并不温暖。
他依旧记得,她拖着行李箱,站在小区那棵香樟树下回首凝望的模样。
自始至终,叶抚都没有告诉她为什么要跟她分手。
…… 荀琳琳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着旅途的开始。
她要先去到美国,然后跟随团队一起乘坐科考船前往南极洲。
她脖子上围着那条蓝白色的围脖,大概是习惯了,即便这是前男友的,她也没有丢掉。
衣服颜色依旧是她最喜爱的青蓝色,像是布满极光的远空。
思考着,她在思考着。
她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去思考,叶抚为什么说分手。
即便是现在,她依旧没有想个通透,只不过逐渐有些能够理解,叶抚应该并不是不是不喜欢自己才提出分手。
但具体是什么原因,或许已经没有去追寻的必要了。
像一场风,吹往远方。
她期待着成长过后的自己,再次见到他的时候。
希望那时,一切如旧。
番外:三人行?不行! 残破的旧世界中,一切都在死寂之中。
无声无息,无动无静。
却能在偶然一瞥见,看到一条通幽的曲径荡过,如平静湖面上的一根苇草。
叶抚踏上曲径,看向两旁。
左边是繁密幽静的竹林,在这死寂的混沌中,不知从哪儿吹来的风,摇得竹林簌簌作响。
这片竹林并非是幻觉,而是一点一点种出来的。
当初白薇从黑石城带走三味书屋时,那片竹林留下了,毕竟,竹林的主人是一只黑白熊。
他依稀能透过各种各样的痕迹,看到白薇亲手将一株株竹子种下,然后站在旁边久久凝望的模样。
曲径右边,是一片花海。
很大,约莫十亩。
不同的花生长在不同的区域,各色各形各地,共同辉映出这色彩的盛宴。
混合在一起的花香凝结成一股奇特的香味,不浓不清,不幽不烈,初觉平常,但却牵动着心扉,使之驻足凝望,久久不肯离去。
“喵——” 一声猫叫从曲径尽头传来。
叶抚循声望去,看到雪白的、毛茸茸的又娘站在三味书屋的院墙上,尾巴摇个不停,一双翡翠般的眼睛瞪得老大。
“喵——” 又娘激动地叫了一声,猛地从院墙上跳下来。
落在地上时,其样其貌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猫……变成了人。
又娘变成了一个须发皆白的……少女?或许只是少女体型吧。
它的年龄怎么也说不上还是少女时代了。
“叶先生!”又娘大声喊着,转眼间又羞涩起来,低着头,只是眼睛瞥一瞥。
叶抚憋着没笑,点头,一本正经地说: “这不是很好看吗。
” 又娘捂着脸,“好不习惯。
” “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化形了。
” “呀,我确实不想化形的。
但,但都没有人跟主人说话,我就变成人陪她说话了。
”又娘手上动作还保留着猫的习惯,轻轻挠脸,“但我觉得,果然还是猫好,自由自在的。
变成人了,主人就很在意给我打扮,要我穿衣得体,动作规矩,不自然。
” 叶抚笑道:“还是遵循你自己的喜好吧。
” “我还是喜欢变成猫,然后被叶先生抱在怀里。
”又娘难为情地说。
叶抚张开怀抱,笑着看她。
又娘眨了眨翠绿色的眼睛,腼腆一笑,一步踏出,随后变成一只猫,跳进叶抚怀里。
“喵~” 这是在表达,果然还是这样最舒服。
又娘变成猫虽然看上去大,但实际上只是毛很蓬很长,落进怀里还是软香细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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