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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飘散着香料的气息,但香料也掩盖不住弥漫在所有角落的尸臭。
那些早已腐烂或正在腐烂的尸身,记载着一个家族的历史。
两条人影穿行在巨大的墓穴中。
他们并没有点亮火烛,却拥有可以在黑暗中视物的眼睛,熟练地在一间间墓室中穿行,打开一口口石棺,寻找着值钱的陪葬物,并不时发出惊喜的低叹。
宁南城汤氏家族是羽族最早开始和人类进行通商的贵族之家,数百年来积累了非常可观的财富,虽然羽人并不像人类那样喜欢使用大量的陪葬品,但按照传统,死者身上通常都会携带一两件生前最钟爱的物品——对于贵族家庭而言,那往往会是珍贵的玉器、珠铭、古董之类,能卖出大价钱。
两名盗墓贼等待这个机会几乎等了半辈子,现在,命运的大门终于向他们敞开了。
花家兄妹是宁州小有名气的一对盗墓贼,当然,这种名气仅限于业内流传。
作为羽人,花家兄妹没有一般羽人心目中那种对尸体的尊敬和避讳,所以在这一行里干得顺风顺水。
两人对于宁南汤氏的家族墓穴垂涎已久,但汤氏财大气粗,专门请了东陆人类的机关专家布置墓穴里的各种机关暗器,数百年来,死在汤氏墓穴里的知名盗墓贼得有好几打,所以他们也只是垂涎而已,始终不敢轻举妄动。
但十来天前,机会却从天而降。
汤氏的三公子汤祺在宁州南部森林打猎时不幸被老虎咬伤,伤重不治而死。
就在他的尸体被放在装满防腐药物的棺木中运回宁南,准备按族规下葬时,一名汤氏家族的老管家找到了花家兄妹。
“我儿子最近欠下了一大笔赌债,还不出债就得拿命去偿,”老管家开门见山地说,“所以我想要和二位合作,从汤家的墓里弄出点东西来,我只要留下还债的钱,其余的全部归二位。
” “怎么个合作法呢?”花家兄妹的大哥花胜云强压着内心的激动,淡淡地问。
他知道,对于一个外行人来说,要找到他们这两位行踪不定的专家可不是容易事,足见其诚意。
“我掌握了开启墓道内主机关的方法,”老管家说,“再过三天,三少爷就要下葬了,我将作为随员把棺材送进墓穴,换成家族特制的石棺。
到时候我就有机会在离开墓穴之前悄悄关闭主机关。
” “光是关闭主机关有什么用呢?”妹妹花棠追问说。
“这个墓穴里最厉害的机关,都由主机关来发动,”老管家说,“关闭了它,剩余的边角料想来也难不住两位这种级别的高手。
” 这个高级马屁拍得花氏兄妹十分受用。
在汤家历代珍宝的诱惑下,两人最终和管家订约,答应了此事,并选在汤三公子下葬的当夜掘洞潜入。
就眼下的情况来看,管家没有食言,两人一路并没有遇到特别厉害的机关,轻松潜入墓穴的核心部位——按时代划分的墓室,并且成功找到了不少好东西。
终于,兄妹俩来到了最后一副石棺前,这里面装着的正是新近去世的三少爷汤祺的尸身。
这位可怜的年轻人,本可以享受一辈子奢华幸福的生活,却因为一头浑身臭烘烘的畜生而丢了性命。
最惨的是,眼下连他随身陪葬的物件都得被人偷走啦。
花棠手脚麻利地撬开了石棺,把手探了进去。
按惯例,汤氏家族的死者入殓后都会正面仰卧,双手交叉放于胸前,陪葬的纪念物一般会握在手心里。
所以花棠如法炮制,几乎看都不看,伸手就去掰死者的手指头。
然而,完全出乎她预料的一幕发生了。
——棺材里的死者陡然间手腕一翻,一把拧住了她的手腕! 尸变了!这是花棠的第一反应。
虽然入行多年后早已不惧怕死尸,但复活的僵尸显然在她的承受能力之外。
她一下子发出一声心胆俱裂的尖叫,拼命甩手想要甩掉对方的手腕,但这具“僵尸”的手甚为怪异,就像是黏在了她的手腕上,怎么甩也甩不开。
“小声点!怎么啦?”花胜云连忙问,还不忘先警告妹妹不要发声惊动了外面的人。
“快救我!哥哥!”花棠拼命喊叫着,“诈尸啦!救命啊!” 他妈的,这个胆小的女人!花胜云很恼火,这么叫下去的话,搞不好会被墓穴外的人听到,那可就真是瓮中捉鳖啦。
他顾不上去想诈尸是怎么一回事,第一反应是想先把妹妹的嘴捂住再说,可更古怪的事情出现了:僵尸竟然先他一步,抢先伸出另一只手,在花棠的后颈处捏了一下。
这一下迅若闪电,花棠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被击中,随即似乎是有些窒息,一下子蹲在地上,发不出声来。
而石棺里的僵尸更是紧接着跳将出来,花胜云连忙迎上前去,伸手去扭僵尸的双手关节,这是力量不足的羽族所擅长的近身技法。
但这具僵尸的关节技法好像比花胜云还要熟练,手腕一震,已经挡开了对方的双手,随即顺势反扭。
花胜云手上一阵酸麻,登时使不出力气来。
他连忙变招,抬腿向僵尸腰间踢去,僵尸却早有防备,分出左手,在他膝关节上轻轻一敲,他的腿也变得酸软无力,倒在了地上。
看来这还是一具武艺高强的僵尸!花胜云绝望不已。
但僵尸并没有乘势追击,而是向着花胜云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
虽然黑暗中看不清僵尸的可怖面目,但那个手势的意义是明白无误的。
僵尸把食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示意花胜云“别出声”。
这是在干什么?一个僵尸命令活人闭嘴?花胜云糊涂了。
更加令他糊涂的是,僵尸又做了一个动作: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递给花胜云。
盗墓贼犹豫了一下,转头看看妹妹,她只是一直在痛苦地揉着脖子,似乎也没有大碍,自己的手和腿好像也正在恢复知觉,没有什么大伤。
他想了想,接过了那张纸,细细一看不由得惊呆了——那赫然是一张面值一千金铢的银票。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僵尸已经开口说话了,听上去像是正常的年轻男人的声音:“辛苦二位跑这一趟帮忙,这一千金铢就算是谢礼。
” 过了好一会儿,花家兄妹才反应过来:这并不是一个复活的僵尸,而是一个活人,只不过一直睡在汤祺的石棺里,才让两人误会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花棠这时才终于能发声,语声里充满了怒意,“干什么要来消遣我们?” “消遣?你可真冤枉我了,”“僵尸”说,“两位这次可是帮了我的大忙啊。
如果没有你们,我在这墓穴里没法出去,就只能变成真的僵尸了。
” 兄妹俩面面相觑,“僵尸”轻轻一笑,一面活动着筋骨一面继续说:“我在宁州待了有些日子,一直在想法子进入宁南城,但是最近城里的守备异常森严,无论是人还是货物都要细细检查,除了躲在汤家三少爷的棺材里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别的法子了。
可剩下的问题在于,我混进来了,又该怎么从这个墓穴里出去……” “所以你让那个老管家来找我们,其实只是想利用我们替你挖洞!”花胜云恍然大悟,“他妈的,那个死老头子果然没安什么好心!” “他其实倒也不算完全说谎,”“僵尸”说,“他的儿子确实欠了很多赌债,以至于他不得不离开宁南城,厚着老脸四处找亲戚借钱。
我就是在齐格林遇上了他,再加上刚好听闻汤三少爷的死,才想出了这个主意。
我替他还了赌债,让他想法子引你们二位来盗墓,然后自己钻进了棺材,一路被送到这里封闭起来,事情经过就是如此。
当然,我答应了他,不会任由二位带走这里的陪葬品,请多多原谅。
” “僵尸”谈吐斯文,彬彬有礼,但语声中有一种不容人抗拒的力量,花家兄妹并不是愣头愣脑的憨货,知道自己的武技和对手差得太远,索性懒得抗辩了,再说了,一千金铢的面额着实不小,这一趟也不算白忙活。
“你的意志还真够坚强的,”花胜云长出了一口气,“就算是有防腐药物,那么多天里一直和一具尸体挤在小小的棺材里……我折在你手里,算是心服口服了。
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万一那个老头没找到我们,又或者找到之后我们不同意,你该怎么办?” “那就大不了死在这里和汤家的历代英灵作伴呗,”“僵尸”说得很轻松,“人活一世,总有一些值得用生命去冒险的事情要做。
” 花胜云不再多说,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还没有问对方的姓名身份:“我被你耍得团团转,也算帮了你个小忙,能否告知一下尊姓大名呢?” “僵尸”笑了笑:“抱歉,在棺材里憋太久了,连这都忘了,真是有失礼数。
我姓安,叫安星眠,是一个长门僧。
” “看你的发色,你该是个人类吧?”花棠好奇地问,“可是为什么你的武技像是我们羽族的关节技法呢?” “这位姑娘好眼力,”安星眠没有否认,“这些关节技法就是一位羽人教我的。
他总是教训我说,‘你们人类的拳头再大再硬又有什么用?只要能扭断拳头不就行了?’” “有道理……”花胜云喃喃地说,“不过你冒着那么大的风险非要潜入宁南不可,是为了什么呢?” 花棠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坏笑:“总不会是为了见你心爱的姑娘吧?” 安星眠先是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笑了好一阵子,他才停下来,一本正经地对花棠说:“你猜对了。
”
身体的主人,一个手里握着钢刀的彪形大汉,已经晕厥过去。
“看清楚了吧,在这里混,别指望着手里拿把亮晃晃的刀子就能吓唬人!有种拿点硬货出来,不然就乖乖地装怂做软蛋!”拳头的主人轻蔑地说,“小二,打坏的东西记在账上!”这是一个矮瘦精悍的红脸汉子,虽然个子矮,拳头却着实不小,而且上面每一个指节都布满硬茧,显然是个练家子。
拿刀大汉的同伴们连忙把这个昏迷的家伙扶起来,半拖半拽地送回房间。
他们都对红脸汉子怒目而视,但也仅限于此,没有谁敢上去再自取其辱。
坐在这间客栈大堂里的其他人大多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是无奈地望着大门之外,望着黑黄色的天空。
在那里,沙粒与风搅在一起,疯狂地舞蹈着,发出瘆人的啸叫声,仿佛一个远古巨怪,随时准备着张开大嘴把整个大地吞进肚子里。
“看来这风暴还得持续好些天呢,”客栈伙计一边手脚熟练地收拾着这场斗殴造成的一地狼藉,一边无奈地感慨着,“但愿各位大爷别把房子给拆没了。
” 这座客栈位于宁州和瀚州交界的西南戈壁边缘,翻过分隔两州的勾戈山脉,就能到达这片广漠荒芜的戈壁。
从瀚州到宁州,穿越戈壁是一条十分快速的捷径,但同时也是最危险的选择。
勾戈山脉山势险峻,高处终年积雪,由于是战略要地,常年还有士兵巡逻。
西南戈壁千里无人烟,有各种野兽毒虫出没,不过近几百年来,这里的环境越来越恶劣,野兽毒虫倒是少多了,戈壁却已经渐渐演化为了比野兽更可怕的大沙漠。
人们之所以还将它称之为戈壁,不过是沿袭过去的习惯而已,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这里将会直接改名为西南沙漠。
然而,为了节约宝贵的时间,许多大胆的行商或者身怀特殊任务的武人还是会冒险穿越这片名为戈壁的沙漠,一些遭到追杀或者缉捕的人也会试图借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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