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拓书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卷 忘川·重晓(1/5)

银铃断断续续地消失,那个背着竹篓的苗疆少女再也不会出现。

第壹章 他伴着清脆的银铃声踏进茶室,一室茶香被这铃声搅乱,顿时飘渺起来。

流笙从茶雾中走出来,男子看见她的时候,她已经坐在轩窗边的木椅上,手里拿了一株开得正艳的蔷薇。

葱白手指拂过花瓣露水,话却是对着他说:“这声音倒是少见,不知是多久以前,似乎曾在苗疆听过。

” “是。

”他嗓音沉重,走过来,看着她手中蔷薇,“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我需要你说给我听。

若我觉得你说得好听,你想知道什么,我就告诉你什么。

” 似绕口令一般,他却听得明白。

想了想,在流笙面前坐下,眉头皱得很紧。

“我没什么想知道的,我只是不愿亏欠谁。

”话落,抿紧了唇,半晌,松开,嗓音极轻,说出的话好像连自己都不相信,“我从未亏欠过谁。

” 似乎听见对面女子轻笑了一声,淡淡的,浅浅的笑,隔着层层缭绕茶香,拨开之后,才清晰起来。

他终于听清那笑声,清脆的,似银铃般的笑声。

第贰章 边塞前日又发生了一场激战,死伤无数。

结果她不关心,只知道又有新鲜的尸体可以用来炼蛊了。

焦枯的山谷尸横遍野,这是国君们为领土权力作下的孽。

着紫色罗裙的女子背着竹篓,头上戴着精巧的犄角银饰,腰间环一串银铃,走在寂静山谷中叮叮当当,身后还跟着一匹威风的灰狼。

她摸摸灰狼的头:“这里新鲜的尸体有很多,待会小灰你要多跑几次哦。

”又叹了声气,“可惜这么多将士命丧此处也无人来敛,都没有机会见亲人最后一面,真是可怜呢。

” 话落,脚踝突然被一只血迹斑斑的手抓住。

手的主人被压在几具尸体之下,她指挥灰狼将尸体移开,终于露出里面生还的人。

她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见他微动嘴唇,像是在说什么,她低下头去,听见他微弱却坚持的声音。

“救…救我……” 她转头看了看灰狼:“真神奇,居然还有人活着。

” 灰狼走过来,舔净了男子脸上的血污,她眼前一亮:“小灰,他长得真好看,这么好看死了多可惜啊。

” 她趴在他耳边:“你想要我救你吗?” “求……你……” 她站起身来,嘴角挽着笑:“这是你求我的,不要后悔哦。

小灰,把他带回去。

” 她挥舞手中短笛,唱着婉转的歌儿,渐行渐远。

第叁章 他梦到那场激战。

曾与自己把酒言欢的兄弟忽而变成累累白骨,若不是奸细作祟,他们本可凯旋而回,荣归故里。

梦里回旋同袍死前的呼喊:将军,活下去。

他终于醒过来。

是了,他不负众望活下来,有人救了他。

屋内有淡淡药香。

苏云重坐在床上,看见屋外余晖万丈,似蔷薇蔓延开放,漫漫烟霞之中,少女蹲在门口,火光映红了脸。

少女叫重晓,是苗疆五毒教的圣女。

他想起中原人对苗疆的描述,毒虫密布,毒雾弥漫,深居其中的五毒教神秘诡异,出神入化的施毒之术令人避之不及。

说五毒教的圣女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是当之无愧的蛇蝎美人。

可他看着正鼓腮想要将火吹得大些却吹起一阵浓烟呛得直咳嗽的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她与蛇蝎美人联系起来。

他的伤势极重,虽然醒来,却无法下地,他时常感叹上天怜悯。

每当此时,重晓就会一本正经地告诉他,你醒过来跟老天一点关系都没有,全是我医术好,我师父的药好。

她将药递过来:“当初教中长老都反对我救你,要不是师父力排众议,你早就成为小灰的口粮了。

” 她口中的师父是如今五毒教的教主风岚。

苏云重正色:“阿晓和你师父的恩情,我定当铭记在心。

” 她赶紧又补上一句:“当然你的恩情还是我占得多些,所以你要以身相许什么的,千万别找我师父,得找我。

” 她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报恩这事儿你先别急,先把伤养好。

” 说罢欢喜地去圣庭修习功课,留苏云重在屋里哭笑不得。

教中皆知圣女救了一位中原男子回来,为了救活他七日不曾到圣庭修习功课,引来诸多不满。

但其实没想过她真的能将他救活,她带他回来的时候,几乎是个死人了。

可最后他竟然真的醒了,没有人意料到。

苏云重倚在床头,听见屋外小灰低嚎,他拧着眉坐直了身子,下一刻房门被撞开,寒光剑影已在眼前。

若不是小灰扑上来阻了半刻攻势,长剑定已刺入心脏。

他从窗口跃出去,牵扯到伤口难免踉跄,身手慢了一拍,肩上已被挑了一道口子。

小灰怒吼着冲过来,将刺杀之人扑倒在地,苏云重这才有时间看清来人,是名精瘦的鹤发老人,双目阴沉。

他想起重晓在他面前抱怨过很多次,教内有位蒙越长老,行事全无忌惮,时常放大她的缺点煽动教众对她的议论。

她很讨厌也很害怕这位长老。

他捂住伤口跪倒在地,思索着如何逃生。

蒙越已经摆脱小灰的纠缠,再次对他攻击而来。

苏云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咬痕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御繁华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气运之子的炮灰师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天路杀神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

给白莲花上色需要分几步

提问:给一朵濒临绝迹的纯种白莲花上色需要分几步? 匿名回答:超高校地狱级别的难度。 江画被莫名系统强制安排了绝杀任务,将本世界最后一朵白莲花带歪,任务时限三年,带不歪就抹杀。 没办法,他硬着头皮教白莲花打架斗殴,抽烟喝酒,逃课作弊,染发烫头,然而卵用没有。 白莲花仰着人畜无害的小脸,分分钟证明:虽然我抽过烟,喝过酒,烫过头,但我还是一个好男孩。 早恋蹦迪都不好使,第二天白莲花还是会拉着他好/

离婚后前夫加入了修罗场

结婚七年,才知道时进爱的不是他。 时进喜欢乖巧的,温顺的,他就硬生生把自己的棱角磨平。 可深情成了笑话,这是时进对白月光的要求,他只是白月光的替身。 那他为什么还要装乖? 于是凭借性感腰背,勾得人痴迷颠倒。 招来斯文败类:玫瑰赠美人。 招来小狼狗:姐姐,我,我喜欢你。 招来人体艺术家:你的身体,契合我的灵魂。 每天都是致命的诱惑,每天都在惹火。 放飞自我。 办公室 不好了时总,先生他去夜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