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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叫北极星的酒吧,位于天塘区城北时代大厦的东侧,丽达广场西边的角落,门脸不大,但一看,风格很特别。
温启刚走进去时,几个醉醺醺的男女正从酒吧里走出来。
他们年纪不大,二十来岁,留着稀奇古怪的头发,其中有个女孩个子很高,足有一米八以上,穿白色T恤,染着一头棕色的长发,两条瘦长的腿让温启刚瞬间想起那个王小山来。
女孩完全喝高了,眼里放着异光,那是看不清东西的表现,走路七扭八歪,根本站不住,可她手里还拎着一瓶XO,看见人就说:“来,跟本姑娘干一杯,本姑娘请你喝。
”温启刚怕被她缠住,往里躲了几步,就听见两个男的在他后面嘀咕:“我们把她带走吧,今晚干掉她。
”温启刚本能地将目光扭过来,那两个男的都是二十出头的样子,一看长相还有打扮,就知道是混社会的。
有人出来了,那女孩高声尖叫,意思是让那人去开车,然后就趴在花园边呕吐起来。
温启刚怕那种味道,没敢停留,紧着步子往里去了。
酒吧不大,但很深,曲里拐弯,走过一段又一段。
这个时间,酒吧的热闹劲已过,摇滚啊什么的已经结束。
留下的人,要么是无家可归,要么是有家不想回。
总之,黑夜留住了他们的脚步,酒吧特有的气氛和放纵中的忧伤,成了这些人竞相抓住的一股温暖。
脚步移动中,就有影影绰绰的画面闪进温启刚眼里,布局巧妙的隔断里,接近于帷幔的帐子下,或有男女在拥抱,或有情人在喁喁私语。
缠绵的情形看上去像两条将死的鱼,都想从对方身上捞到希望,可又捞不到。
于是,拥抱或缠绵就演绎成一种痛苦。
这种痛温启刚没有过,他的爱是平淡的,平淡到根本没感觉出爱或者不爱,就拥有了她。
结婚成了那个阶段他必须完成的一件事,也成了林若真的母亲蒋婉仪必须去掉的一块心病。
那就结。
至于爱,那是以后的事。
他跟妻子孟君瑶一次这样的地方也没来过,直到孟君瑶遭遇不测,离他而去,他才发现,三年的婚姻,他们连一次像样点的浪漫都不曾留下。
服务生走过来,是一个少年,顶多也就十五六岁吧,剪着干净整齐的平头,穿着发白的牛仔裤和红色T恤,脸上流露出硬撑出来的江湖气,可惜那双眼睛还是稚气未退。
他领着温启刚到一个角落坐下,温启刚喜欢这样的角落,安静,离喧嚣和杂乱稍远,但又不幽暗,能看清酒吧的一切。
每次进酒吧,他总是逃开那些灯光闪亮、热闹扎堆的地方,找一处清幽,把自己装进去。
温启刚要了一份冰激凌、一杯“新加坡司令”、一杯“玛格丽特”。
他喜欢烈酒,喜欢烈酒穿过喉咙在器官里游走的那份刺激和痛苦。
当然,“玛格丽特”是他进酒吧必点的。
哪怕不喝,也要摆放在那里,每呷一口,都要跟那杯子碰一下。
这种鸡尾酒诞生于1949年,它是全美鸡尾酒大赛第一名的作品。
以墨西哥特产的龙舌兰为基酒调制出这杯鸡尾酒的简·杜雷萨先生,用他不幸死亡的情人玛格丽特来命名自己的作品,清淡爽口的酸味,带着悲伤恋情的苦味。
温启刚以前并不迷恋它,只是君瑶走后,他无法释怀,只能拿这酒来纪念。
借服务生拿酒的空当,温启刚朝酒吧扫了几眼。
正对面,几个眼里藏着不安分的大学生在玩掷骰子的游戏,年轻的大学生们总是这个世界的佼佼者,在哪里都能吸引人的目光。
但温启刚对这些将大把时间泼洒在所谓的灯红酒绿中的骄子没有兴趣,目光几乎没有停留,很快便跳了过去。
一对女子背对着他,看起来像是一对出差的白领,在嘈杂中忘我地交谈着什么。
她们是推销什么的呢?温启刚犯神经地乱想。
就在温启刚打量她们的时候,其中一个大约是被什么激着了,发出咯咯的笑声,身子一颤一颤的。
再过去,就有些幽暗得看不清楚了。
后来温启刚看到了舞台,这家酒吧的舞台藏在甬道的深处,那是一个硕大的空间,离温启刚有八九米的样子。
借着朦胧幽暗的灯光,温启刚看到,一个孤独的歌手不甘心地站在舞台上,用接近嘶哑的嗓音倾诉着对旧情人的怀念。
但是他的歌声引不起任何人的反响,大家都沉浸在自己的快乐或忧伤里,把他遗忘在舞台的中央。
舞台下面的吧椅上有位姑娘,可能受了什么打击,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服务生捧着托盘来了,可惜不是刚才那位少年,是一位戴着太空人面具的高大男生。
他问温启刚还需要什么,温启刚说了声“谢谢”。
男生弓下腰,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绘有美国牛仔的长方形火柴,替温启刚点燃了蜡烛。
蜡烛一亮,视线比刚才亮堂了许多,温启刚的心情似乎也好了一点。
就在温启刚端起酒杯的一瞬,酒吧里突然爆出一声脆响,有人把东西摔碎了,接着响起几声尖叫,是那伙大学生发出的。
温启刚循声望去,发现离他四五米远处,有个昏暗的角落,那里还有一个座位,被硕大的芭蕉叶遮挡着。
摔碎东西的是个女孩,温启刚首先看到的是她的一头长发,非常飘逸。
女孩摔碎酒杯的一瞬,站了起来,脖子往后猛地一仰,那头长发就缤纷地飘舞起来。
说它缤纷,是因为温启刚看不清女孩头发的颜色,好像是橘黄色,又像是橙色,还有几缕红,也可能是灯光的作用吧。
总之,温启刚把目光投了过去,呷酒的动作也停住了。
高啊,真高,温启刚被女孩的身材惊住了。
他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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