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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有可能。
刚死的尸体能量是最精纯的,之后每分每秒都会不断逸散,要真是这样,它可真能忍。
羽毛笔曾不屑地表示现在大陆居然用金币作为主要货币,金币已经流行有千年,那它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存在。
“打个赌如何?”路迦眼神闪烁:“就赌我能在一盏茶的功夫内,知道你的身份。
” 羽毛笔不客气地笑他痴人说梦。
“我赢了,你就帮我当三回打手。
” “输了呢?” “我就去发动自杀式袭击,故意挑衅一名高手。
” “……” 重新定义自杀式袭击,伤己不伤敌那种。
这个赌注,完全戳中了羽毛笔的心巴! 它巴不得路迦赶紧死,反正是低级血契,不用承担太多反噬,届时再去普通城邦寻找下家。
“好。
”羽毛笔生怕他反悔,一口应下。
路迦嘴角勾起,找了个暗处,双方愉悦地签订第二次契约。
重新走出来的时候,路迦视线一扫。
巨石之城以人类居多,都是来走商的,各种族相处还算和谐。
此刻有几方不同势力的人正聚在路边酒馆聊天。
“魔王巡礼地之一竟放在荒芜之地。
” “管他呢,荒芜之地都是恶徒,全死了也无所谓。
”说话的人心事重重:“倒是一次性屠戮三个区域,魔王的力量似乎更强大了。
” 路迦突然凑上前,掏出一枚金币,意思酒水钱他付了。
随后他自然地插入话题:“魔王应该是当世最强大的存在了。
” 光头大汉看了他一眼,纠正说:“之一。
” 人类圣城里,同样有能和魔王扳手腕的伟大存在。
路迦:“魔王一统魔域,建立地下城,也是最成功的。
” 要不是看在酒钱的份上,这么长敌方志气的,他们早就开骂了。
路迦无论是长相还是气息,都更偏向人类,并未被怀疑身份。
他忽然喃喃自语:“最成功的比比皆是,那最失败的呢?” 路迦看向众人:“纵观圣魔大陆史上,你们觉得最失败的要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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