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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后怕(3/5)

王顺领着人去了趟蒲县县衙,敲也得把县令给敲醒,说他家娘子出游回庄子的路上遇见了路匪,幸而遇到壮士拔刀相助,打跑了路匪,还抓住一个没死的,腿折了,也给抬来了。

蒲县县令吓得魂飞魄散,他治下出了人命,还是拦路抢劫,抢的还是端王府良娣的车队,这还了得? 当即派人把那个活口给带上堂,只见这人进气少出气多,口鼻里不停往外喷血,话是一句也说不出了,显而易见不仅腿折了,肋骨腰骨都折了不少,眼见是活不了了。

废话,被一匹马压在身上压了那么久,哪还活得了。

王顺他们为了把那匹死马移开还费了老大劲呢,四五个人一起抬才抬走的。

县令忙叫了仵作捕快,打着火把去凶案现场侦查,只见遍地马蹄印子,找到几匹马,其中一匹还拖拽着一个尸首在路上溜跶,又在路边林子里找到一具尸首,马匹数和人数都合上了。

等把人马都弄回了县衙,仵作查看过后说,“大人,确是钝器击伤。

”再看这几个人,蒙面的布一拿下来,看着都不像山匪,马匹上也都带着棍棒,却没有刀剑弓箭,连一把菜刀都没。

县令踢了一脚尸体,冷笑道,“好贼子!倒是熟知我大周律令。

哼,你们谁听说过路匪打劫连一把菜刀都不带的么?” 按照大周律,刀剑弓箭都是管制性武器,只有政府许可的铁匠铺子才能打制,私自打制被发现了可是抄家灭门的大罪,故此,一般百姓是没有刀剑的,农家猎户去买铁箭头,也要拿上籍书才能买到,谁买的,买了多少,什么时候买的,全都要在铺子里记录。

如出了命案斗殴,若是有铁器伤,那么就是蓄意伤人,罪加一等,要是棍棒打的钝器伤,大多会判“激情杀人”。

很可能最多判个流刑,说不定还能花钱赎罪。

再看他们带的棍棒,个个沉重,一挥之下能断人骨骼,显然是有备而来。

由于那个“活口”一个字没来得及说就咽了气,什么也没审出来,蒲县县令小小七品官,治下一气死了六个人,只得等天亮之后把案子报到京兆尹那里去。

王顺也没闲着,他一早拿了瑶光的信就套上车去了王府,先送上信,就坐在内院大门外等着。

没等太久,李嬷嬷着急忙唤地走出来,亲自来问发生何事。

王顺不敢隐瞒,把自己看到的一一如实说了,后面发生什么他没见,但听小厮婆子们说了,韩良娣大展神威,有如曾祖韩国公子附体,拿着两根轿杠把一干歹人都打跑了。

李嬷嬷听得心口直跳,一叠声地念佛,“我的天!天子脚下,太平地界,怎么竟遇到这种事?你主子现在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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