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倒是有几分见识,细细观察一番,对我说,花比人更认水土。
既然是南方来的花,必定要用南方的土壤来种,方才能够活得长久。
我听了之后,转起了心思。
南方的土,自是不易得之物。
就算我求父亲派人为我去南方取来,那山长水远的,也定然是救不得急。
故而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在长安城里找现成的。
很快,我想起了一个地方。
京郊的同春园,是最大的皇家苑囿,里面也有全京城最大的温室,名叫荣春宫。
那地方有许许多多京城别处见不到的南方珍木名花,开建之时,据说光是从扬州运来的花土就有三百车之多。
恰在没多久,圣上就游幸同春园,且按照一直以来的惯例,包括我们家在内的一众重臣贵胄也在跟随之列。
这一次,我破天荒地没有推脱,条件是带上我的那盆栀子花。
这场游乐,与从前的每一场一样,规矩繁琐且无聊。
可惜喜欢去荣春宫里赏花的人不少,我身为左相的女儿,总不能堂而皇之地在大庭广众之下挖土,于是,也只能顶着那身折磨人的行头,堆起假笑,与那些同样满脸假笑的贵眷和闺秀们应酬。
当然,不少闺秀到同春园来,一大心愿是见到齐王。
不过我知道她们注定是要失望的。
因为圣上已经往齐王抢了两次风头,不会让他有第三次机会。
所以就算齐王住在同春园里,圣上也不会让他在这等场合出现。
而我,只惦记着我的花土。
这温室之中也有栀子花,栽种不少,还远比我那盆长得高大茂盛,且一直到当下仍然花朵盛开。
我要下手的,就是它们底下的泥土。
既然白日里不好作奸犯科,当然就要等夜里。
我住的地方,离荣春宫倒是不远。
待得乳母和服侍的宫人们歇息之后,我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小布袋,溜出门去。
可当我似做贼一般,蹑手蹑脚地溜进荣春宫里的时候,却发现这里竟是有人。
夜里,荣春宫里点着了一盏一盏的小灯,用于诱捕飞虫。
那昏暗的灯光里,我看到一人站在那片栀子花从中,面前的地上摆着些果子,竟似是在祭拜。
许是衣裳拂过叶片的响动,那人发现了我。
“谁?”我听他问道。
我自是不愿意被人发现的,忙转身溜走。
荣春宫很大,且一片一片的花圃之间,道路繁多曲折。
幸好我对这里还算熟悉,挑着能藏身的路,只往外头跑。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仙术、法宝、神通,以及天地间浩浩瀚瀚的灵气,一夜之间消踪匿迹,众多驱魔师尽成凡人。 三百年后,五胡入关,拉开了华夏大地一场大动荡的序幕,亦随之带来了千魃夜行,神州覆灭的末日。 幸而在这万法归寂的长夜里,尚有一枚星辰,在地平线上熠熠生辉。 心灯现世,光耀四野,一名年方十六,并将在二十岁那天结束自己生命的少年,踏上了找回被封印的天地灵气的道路只剩四年时间 前路荆棘重重,看上去不太像能成功的样子/
穆温烟自幼生的娇妍粉润,长大后更是妩媚妖娆,十四岁入宫为后,深得皇帝宠爱,有关妖后的传言肆起。 然而 这一切只是假象。 一天,穆温烟一脚路滑,不小心撞坏了脑袋,一觉醒来,只有三岁半孩子的神智。 于是,后宫的画风变成了这样: 皇后可怜巴巴的揪着帝王龙袍,嘤嘤嘤,淑妃不让我吃桂花糕,她坏! 以前的皇后稳重冷静,对待后宫妃嫔表面上大度容忍,与皇帝相敬如宾。 现在的皇后娇娇滴滴,每晚都抱着皇帝不撒/
叶信崛起于异世死囚营,在这个充满欺凌与杀戮的世界,生存似乎才是人生的永恒命题。背负两世血仇的叶信,不甘作命运的弃儿,他誓要在艰难的修行路上,凭着这几尺血肉之躯打破命运的枷锁,挥戈斩旗、杀君弑神,闯出自已的天路 /
苏沁沁从小生长在乡下,白棉布裙,脚踝纤细伶仃,一双眼睛顾盼生辉。 她十二岁时救下从城里来的那位少爷,盛祈傲慢地上了车,让她等着他接她,会给她滔天富贵。 然而,人没等来,苏沁沁却被卖到山里,被迫嫁给了老光棍,不出一年,被虐待致死。要嫁给盛祈的反而成了堂姐童芷, 死后的苏沁沁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是《八零娇娇女》中的土著女主,而堂姐童芷是个穿书者,夺走了自己所有气运。 重生回到五岁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