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拓书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章(1/3)

曲同秋一下就脸红了:“这个,只要顺眼就好了。

我觉得性格比较重要。

” 任宁远“唔”了一声,点点头,也不再问,而後继续看他的杂志。

对话结束曲同秋也就忘了这回事,其实他跟在任宁远身边,就想不起来要找女友。

第二天他奉了任宁远之命去一家餐厅,一进去,就见任宁远在面朝门口的方位坐著,抬眼看到他,便招手叫他过来,温和道:“我介绍朋友给你认识。

这是杨妙。

” 在任宁远对面坐著的是个气质让人很舒服的女人。

看起来年纪比他们略大,谈不上多靓丽,但皮肤甚是光滑,一双丹凤眼,脸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卷发在脑後松松挽著,相当别致。

有种媚入骨髓的女人味。

冲著曲同秋微微一笑,就把他弄得脸红了。

女人见了满脸通红的曲同秋,有些意外:“真清秀啊,这麽害羞,我还以为你的朋友都跟你一样是早熟款的呢。

” 任宁远微笑:“你不是最喜欢照顾小弟弟吗。

” 曲同秋紧张地坐了下来,两人互相自我介绍,彼此大概认识了,才知道对方与他竟是同乡,已经工作了,比他大了好几岁,但温婉甜美的面容,并看不出真实的年龄差距。

心知这就是任宁远介绍给他的女朋友,一颗心都紧张得快要蹦出喉咙口。

他不擅长和女人交往,一开始都不知该聊什麽话题才好,生怕冷场。

幸而任宁远在一边帮忙,虽然话不多,但淡淡点拨几句,对话就能很顺利地进行下去,一顿饭倒也吃得融洽。

饭後任宁远结了帐,便告辞先离开了。

送女性回家这样的重任自然是交给曲同秋,曲同秋便小心翼翼,陪杨妙坐进计程车。

他对杨妙已经很有好感了,两人虽然所处环境大不一样,却谈得来。

一路聊下来,觉得她是让他很舒服很喜欢的类型。

并不奢望对方就一定能看上自己,但哪怕做朋友也是好的。

送杨妙回到她的住处,在楼下分手的时候,她说:“你们好像快期末考试了吧?功课会不会不轻松?” “也不会,我都复习得差不多了。

”曲同秋平时都很认真,到考试的时候就不必临时报佛脚。

“那这样,”她微笑著,“明天有时间可以再见面吗?” 曲同秋高兴得一颗心都砰砰跳,面红耳赤地连连点头,把她也逗笑了,点了他额头一下:“小朋友就是可爱啊。

” 曲同秋得了如此好运,目送她上了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绯闻恋人

十八线女星秦郁绝接下一个恋爱综艺,经纪人替她挑选了位素人扮演假男友。 签合同那天,她来到办公室,推门看见位男人慵懒地靠桌而立,指尖一点猩红映亮漆黑的眼底。 气质放浪不羁,眼梢带着些散漫与恣意。 看样子,应该是自己那位假男友。 秦郁绝放下合同:综艺结束之后就分手,没意见的话就签吧。 男人稍顿,接着掐灭指尖的烟,慢条斯理地捏起那份恋爱合同,扫了一眼后突地低笑着道:好。 名字刚签下,经纪人带着真/

边荒传说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咬痕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离婚前我失忆了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前任遍仙界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气运之子的炮灰师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