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塞邦便突然不抖了,睁着大眼睛,像是傻了一样怔怔瞧着我,像是魂给人抽走了似的。
“喂!塞邦!”我拍了他的脸两下,塞邦毫无反应,但一摸鼻底,好歹还有气在。
好样的,和两小孩出来找画具,一个丢了,一个晕了,真不知道玛索的爹会不会后悔救了我这尊瘟神。
我揉了揉眉心,攥住塞邦的胳膊,艰难地把这小牛犊般健壮的少年背了起来,一抬头,就撞上了从面前树后探出来的半张脸。
我一屁股坐在塞邦身上,才看清,那不正是玛索? 女孩扒着树干,只露出一边眼睛,斜着眼珠地盯着我,嘴角咧到耳根:“咿咿.....尸神笑,小儿哭,捉迷藏,不天亮.....” 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如浪潮迭起,一层压过一层:“玛索.....别,别闹了,我没心情和你玩躲猫猫!” “咿嘻嘻.....”玛索摇着头跳了一下,便缩回树后不见了。
“喂!”顾不上发呆的塞邦,我连忙起身去追玛索,冲到树后一看,哪有玛索的身影,树后的草丛里,只散落着一只绣花靴子。
靴边镶着兔毛,靴侧缀着一串小铃铛,应该就是她的鞋。
若她还穿着另一只靴子,又跑又跳,应该不至于一点声音也听不见。
难道,是赤着脚跑走的? 正这么想时,我便听见了叮叮的铃铛声。
此时,林海里已起了夜雾,虽看不见玛索的身影,但听那铃声并不算远。
我扭头看了一眼,见塞邦竟然直挺挺地坐了起来。
“塞邦,你找得到回去的路吗?” 他点了点头。
“那你在这儿等我,别乱跑。
”我嘱咐了一声,循那铃音的方向走。
走了一阵,雾气愈浓,树影更深,四周都被吞进一片浓稠如胶质的黑暗里。
我通体生寒,加快步伐,离那铃声越来越近时,昏暗不清的视域里终于现出一星红。
叮叮...... 不远处的草地里,不见玛索,却孤零零的立着一只靴子,靴头在原地一下一下的点,铃铛乱颤,好像有个看不见的人在穿着它踮脚蹦跳。
尽管我很希望明洛能死而复生,可我是个无神论者。
我咬紧后槽牙,几步走上前去,把那靴子一脚踹飞,便见一抹细长影子从鞋筒里飞快钻出来,一溜钻入了草丛里虚惊一场。
我擦了把脸上的冷汗,暗自佩服自己的胆大。
“咿咿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这虽然是游戏, 但可不是闹着玩的。」 「SAO刀剑神域」设计者-茅场晶彦 飘浮在无限苍穹当中的巨大岩石与钢铁城堡。 这便是这个世界所能见到的全部景象。 在一好奇心旺盛的高手花了整整一个月测量后,发现最底层区域的直径大约有十公里,足以轻松容纳下整个世田谷区。再加上堆积在上面百层左右的楼层,其宽广的程度可说超乎想像。整体的档案量大到根本无法测量。 这样的空间内部有好几个都市、为数众多的小型街/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