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辣椒炒苹果。
这道菜并没有对正在看控制台的女大公有所触动,因为她并不知道这两样东西结合起来会是什么结果。
在场的精灵们也没发现异样,毕竟辣炒野菜都好吃,那么苹果这种生吃都很好的东西,与新奇的香料结合,只会更好。
只有在看直播的弹幕们疯了。
-“咱们小王子这是点了个黑暗料理?” -“我开始怀疑,青青草原是不是在食堂里做大师傅的……” -“食堂师傅:风评被害.jpg,我没做过这种东西!” -“没想到,我逃过了爆炒脆脆角,也逃过了西瓜炒香蕉,最后栽在了辣椒炒苹果上……” -“卡洛斯宝贝儿别吃啊啊啊!妈妈不允许你吃这个!” -“老公,我也不许你吃!” -“一脚踹飞前面那个,我们卡洛斯还小着呢,你这叫拐带未成年!” -“虽然但是,按照精灵的普遍年龄算,可能你们加起来都没人家孩子大……” 而弹幕的嚎叫并不能阻拦住小王子的好奇心。
卡洛斯殿下拿着叉子,扎了一款红彤彤的苹果块,直接“嗷呜”一下塞进口中。
下一秒,那张白嫩嫩的小脸蛋就涨红起来。
依然是很香很香的辛辣味道,可是却不像是野菜那样有着口感和味道的奇妙混合,水果入口便觉得有些软塌,并不像是生吃那样的脆,面面的,粘粘的,很不舒服,而本该浓郁的甜味在混合了辣味之后,不仅没有变得更甜,反倒产生了一种诡异的味道。
直冲鼻子,感觉从嘴巴到头顶都通了似的。
他的眼睛迅速的眨了眨,可还是没能驱散冒出来的水汽,一双碧眼看上去水汪汪的,瞬间让花卷直播间被一串串“啊啊啊啊啊啊啊”和“你们的弹幕挡住我崽的美颜盛世了”覆盖。
而青青草原显然没想到小王子如此实诚,直接塞了一整块,他赶忙倒了杯水递过去,直接送到了小王子嘴边,声音里充满歉意:“来喝点水,卡洛斯,我很抱歉。
” 小王子抽了抽鼻子,就这他的手把水喝了,感觉到嘴巴里的味道淡了些,他这才抬头看向青青草原,委屈的指了指:“这个一点都不好吃。
” 青青草原:“对对对,不好吃。
” 卡洛斯:“以后不许做这个了,浪费。
” 青青草原:“好好好,我错了。
” 卡洛斯:“没关系,我原谅你。
” 小王子一点都不记仇,又重新尝了尝野菜,嗯,好吃。
再去舔了下炒苹果…… 青青草原赶忙将水杯又递过去,卡洛斯灌了两口,伸出手指头,把装着苹果的盘子推得远一点,再远一点。
这个结果其实并没有出乎青青草原的预料。
他从一开始的打算就是对比产生美,这才挑选了辣炒这种方式,为的就是让精灵们可以接受蔬菜。
甚至青青草原是可了劲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通天教主:玉虚弟子歹看面,不过那条小龙萌萌哒! 女娲娘娘:通天教主的眼光还是很好的! 玉鼎真人:徒孙每天都萌萌哒! 西海龙王:+1外孙女萌萌哒! 但事实是 太上老君:我勒个去!杨戬,你女儿拿我的炼丹炉煮汤! 月老:杨戬,你女儿抢了我的红线! 嫦娥:杨戬,你女儿把我的玉兔丢人间去了。 杨戬:果然出来混是要还的! Ps:小龙女苏到没朋友,总之就是苏出天际了! 小剧场: 杨戬:这小东西小小年纪,/
本书取名为二十诸天,实非凭空所造。二十诸天乃是佛教用语,代表着天界二十天尊,他们分别为大梵天王、帝释尊天、多闻天王、持国天王、增长天王、广目天王、金刚密迹、摹醯首罗、散脂大将、大辩才天、大公德天、韦驮天神、坚牢地神、菩提树神、鬼子母神、摩利支天、月宫天子、日宫天子、娑竭龙王、阎摩罗王。这二十诸天在书中代表天下最神秘的天外天山外山的武功传承,为二十柄名剑,存在于昆化山雪岳峰云林宫莲花台年的剑/
苏伊是一心想要退休的佛系大魔王,一朝穿成书中的小炮灰,后来,主角和反派们都叫她大佬。 炮灰一:霸总记忆中早逝的继妹 哥哥今天妹控了吗?(0-30章) 炮灰二:反派那又作又美的亲妈 白月光的小叔叔爱上她。(31-60章) 炮灰三:女主那容貌倾城的嫡母 残暴王爷霸上臣子之妻!(61-80章) 炮灰四:男配的小仙女未婚妻 不是说退婚,怎么还不退?(81-105章) 大魔王穿成小炮灰后的养老生活 /
诸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成了最后一只没有飞升的玄鹤,还穿进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当上了里面的摄政王。 摄政王身体羸弱,姿容绮丽,性情暴虐。 临政两年,朝野哀鸿遍野,百姓生不如死。 诸鹤: 做摄政王好,吃好穿好,更好的是过个几年之后 拿主角受剧本的万人迷小太子晏榕名冠天下,德行无双,引风流人士竞折腰。 邻国皇帝:阿榕,摄政王不仁,待我为你平了这乱世! 镇国大将军:太子殿下,末将愿为你取摄政王项/
小白啾父母双亡,被凰君收养,于是就有了一位没有血缘关系的凤凰义兄。 关于这位凤凰兄长,小白啾妹妹这样评价 小白啾:哥哥他华美、高傲,对我很严厉,给人的感觉有点凶,老实说我有点怕他不过即使如此,这样的哥哥,偶尔也会露出好说话的一面。这种时候总觉得他看起来好温柔。 而翼国的其他鸟则这样评价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A:宠妹狂魔!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B:嘴硬的宠妹狂魔! 不愿透露姓名的鸟族C:一个爱妹/
程序员陶知越穿成了一篇狗血总裁文里的炮灰,他是书中导致主角攻霍燃残疾又心碎的初恋,最后被主角夫夫报复致死,格外凄惨。 陶知越毫不犹豫,当场跑路。 作为一个死宅,他坚定地蹲在家中与电脑为伴,沉迷于精彩沙雕的网络世界,好不快乐。 开玩笑,剧情就算想让他和姓霍的相遇,也没有机会好吗? 某天刷论坛时,他看到这样一个妄想型钓鱼帖: 【标题】被四个同性一起追求,但我是直男,应该怎么委婉又礼貌地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