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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割上十斤猪肉,再买上几包点心送去,这样面子就做足了。
而二小子肉就不用买了,拿只兔子和野鸡去,邀哥儿还是未过门的哥媳,到时候看着再给邀哥儿买点喜欢的物什,差不多也就可以了。
李锦冬还在码头上忙碌着,这临近年关,外来的货物越发的多,常常人手不够,是以李锦冬在临近年关的时候总是没有太多的时间操持家里,全靠岳小霞自己一个人在家忙碌着。
为此岳翠花也觉得对岳小霞有些亏欠,所以觉得多买些东西来弥补一下。
岳翠花跟岳小霞说了她打算,岳小霞觉自然高兴,这十斤猪肉,可是整整三钱啊。
这么贵的东西拿回去,她脸上不光有面不说,还能让她那个爱挑刺的大嫂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因此,岳小霞哪有不同意?自是捡着好话说了一箩筐。
岳翠花和岳小霞娘家原是一个庄的,当时她正给李锦冬蛰摸婚事,但挑了几家都不满意。
那是她家第一次娶儿媳,觉得理应谨慎些好,就想找个品性好,手脚勤快,家里没有些懒汉亲戚的姑娘家。
但是蛰摸了几家,要么人是勤快,但性子强势不温顺,要么品性好但又太过于懦弱,再者两者都有了,不是哥哥游手好闲就是爹娘好小偷小摸的,一时间难有合适的。
还是岳翠花的大嫂,见自家小姑子犯难,才说村子里岳三家有个姑娘出落的亭亭玉立,人勤快能干,把家里操持的井井有条,就是娘走的早,有个哥哥,家里贫困些。
岳翠花想,家里贫困些倒也无妨。
那个时候,李锦冬因着会识些字,又是个能言快语会来事的人,加上李大旺的表兄弟帮忙,当上了码头的领工,一个月工钱四两。
倒是不在意女方的家底了,只要人好,没些穷恶的亲戚就好。
后来岳翠花越打听越满意,所以和李锦冬商议了一下,就定了下来。
岳小霞自然也对李锦冬很是满意。
不说模样长的好看,最重要的是有一份体面的活儿,在码头上当领工,一个月四两钱,据说干的好还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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