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拓书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2)(3/4)

不料,就在他给予玉镯为聘礼,二人举杯共贺联婚之后不久,他便发现自己被人下了迷药。

他当时虽奔上马车想逃出求救,不料马车却跌落谷底。

下迷药之人是谁、马车一事是意外还是人为、苏姑娘是否安然无恙……都是他如今迫切想知道的事。

这日窗外出了大太阳,映着蓝天白云煞是好看。

谷长风起床盥洗之后,便想外出寻找司徒莫明,欲告知他将离开之意。

这对父女纵然古怪,但对他的三餐从没短少过。

那些奇怪到让他不敢多问、却让他恢复神速的汤药也没停过一回。

这样的恩情,他是断然一定要报答的。

谷长风推开大门,拂面凉风让他扬起唇角,大口呼吸着春意新芽的味道。

活着真好! 他迫不及待地走出房门,身子却是同时一匮。

他目光发直,背上发毛地看着眼前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还有一一坟墓坟墓坟墓! 大大小小约莫十来座坟墓围着屋子而建,还有一匹身形约莫他一半大小的巨狼正匍伏于某座坟墓前。

谷长风对上狼目,这回倒没怎么惊讶。

司徒莫明说过她养了一匹狼无忧,那狼是她救回来的,自小养到大,比对她爹还亲。

谁身上有她的味道,那狼便绝对不咬人。

司徒莫明今日早上看着他的脸用早膳,吃完东西后双手顺势就往他衣摆抹去,他身上该有她的味道,所以不用担心。

黑狼朝他露出尖锐白牙,发出一声低咆。

“你是无忧吧?”谷长风扬起颤抖唇角,试图套交情。

那狼眼露凶光,一副想置他于死地,将之当成大餐的模样。

谷长风身子往后一退,紧盯着那匹感觉很想咬断他喉咙的大狼,嘴里喃喃说道:“我是你主人司徒莫明救回来的人,和你也算有些关系,你切莫伤害了我,让你的主人伤心……” “谷长风,你在跟谁说话?我也要说!”司徒莫明从他右手边十步远的小径走来,身后跟着一匹狼。

“我在跟你养的狼无忧打招呼一”谷长风看着她身边的那匹大狼,声音戛然而止。

“那只我不认识…看起来挺凶的。

”司徒莫明叼着一根草,晃悠悠地朝他走过去。

“你别过来……” 谷长风声未落,司徒莫明身边的无忧已经朝那匹狼飞扑过去。

司徒莫明嘴里的草掉了下去,忿忿瞪向两匹缠咬在一起的狼。

“司徒姑娘,我们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绯闻恋人

十八线女星秦郁绝接下一个恋爱综艺,经纪人替她挑选了位素人扮演假男友。 签合同那天,她来到办公室,推门看见位男人慵懒地靠桌而立,指尖一点猩红映亮漆黑的眼底。 气质放浪不羁,眼梢带着些散漫与恣意。 看样子,应该是自己那位假男友。 秦郁绝放下合同:综艺结束之后就分手,没意见的话就签吧。 男人稍顿,接着掐灭指尖的烟,慢条斯理地捏起那份恋爱合同,扫了一眼后突地低笑着道:好。 名字刚签下,经纪人带着真/

边荒传说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咬痕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离婚前我失忆了

董桑被一场车祸送进了医院,醒来后发现自己不仅失忆了,还多了个帅气的特警老公谢亦,全方位多方面地照顾着她,让她很是过了一段美滋滋的日子 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曾经向谢亦提出过离婚申请,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婚前也毫无缘分,全凭她一人苦追 对方之所以到现在还陪伴着她,完全是因为她失忆了,责任心让他不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得知了这一点,自觉善解人意的董桑立刻对谢亦提出了二度离婚申请,并且贴心地把理由从你/

前任遍仙界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气运之子的炮灰师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