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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彻的骑射的确漂亮。
单手勒紧缰绳,俯身贴上马背,纵马疾驰,另一只手取出弓箭,直起身子,扣上箭弦,缓缓弯弓至极处,倏地松开手指,空中顿时响起凌厉的箭矢破空之声,嗖的一声,利箭入靶,箭羽轻颤,正中靶心。
轻风卷起他的发丝,在半空中恣意飞扬,平添几分动人心旌的意气风发。
连风都仿佛偏爱他。
萧彻身上的光芒太炽,看久了,不免有一种目眩神迷之感,不禁微微生了恍惚。
她有时候甚至会想,她真的讨厌他么,倘若他肯稍微顺着她一点,不与她作对,她还会像现在这么讨厌他么? 可惜他骄傲得很,竟半点不肯给她好颜色。
不过也没什么,总归她该喜欢的人,从来也不是他。
回过神后,她将目光再次落在了标红徽的猎物上。
他一贯用红徽,张扬热烈,便像极了他这个人。
饶是再讨厌萧彻,她也不得不承认他的骑射十分出众这场狩猎,论猎物数量,不用细数,很显然是萧彻赢了。
只可惜北楚的卓沙王子,却并不是个输得起的人物。
他嗤了一声,转而面向魏元帝,行了一个揖礼,语气十分恭敬,然而余光瞥向萧彻时,却携了几分挑衅轻慢,显然并不十分心服口服:“尊敬的魏朝陛下,原本与贵国皇子比赛狩猎,小王狩的猎物既没有三殿下多,理应认输,只当是技不如人……只是……” 话锋一转,却道:“只是小王忽然想起来,贵国的三皇子,其母妃似乎是兰陵族人?” 萧彻长眉微敛:“是又如何?” 卓沙似乎就等着他这一句,闻言立刻说道:“这就是了,听闻兰陵族人在许多方面都异于常人,尤善骑射,你母妃既是兰陵族人,你身上自然流了一半兰陵族人的血。
” “你赢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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