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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帕送人都忘了,还以为是自己弄丢的。
所以要把伞还给他吗? 施砚想了一宿,在窗外出现第一缕阳光时决定留下伞,他想给陶画还点别的东西。
* * 先开始他以为他是想和陶画成为朋友。
成为朋友的第一步是了解,充足的了解才能让两人的相处更加自然,他开始偷偷地观察陶画,在每个课间的擦身而过,在班里流传的隔壁某帅哥的八卦,在课间操斜向右45度角的纤细身影,以及并不顺路的回家路上。
日积月累的观察后,他发现陶画喜欢发呆,身体素质不太行,喜欢垃圾食品,比如辣条可乐之类的,但很少自己去买,总是蹭同桌的或是其他班小女孩给他送,尤其钟爱火锅,经常在回家路上闻火锅的香味。
了解已经够了,那么要怎么开口和陶画打招呼呢? 施砚又想了一宿,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如法炮制,在中午一点来到学校,往陶画桌上塞了一张小纸条和一包卫龙。
星期天跟我去吃火锅。
他在隔天中午收到了陶画的回信。
死骗子,别烦我,快滚。
辣条倒是没还他。
施砚低落地拿着纸条走了,很显然,陶画拒绝了他的邀约,第一次搭话尝试失败。
回家后他反省,是不是这一句话写的不够诚意,太轻浮了?要不要专门拿张信封,写篇小作文塞里面去和陶画仔细介绍一下自己呢? 可他又不善言辞,不知道该写什么。
先写再说吧。
施砚买了信封,和无数张信纸,他决定等写出最满意的一张再给陶画送去。
算了,这张写的太生硬。
算了,这张写的太啰嗦。
算了,这张……这张字写的太丑了。
他对每一封都不满意,总能挑出刺来,于是一天天过去,一年又一年,直到高考结束的那一刻,他的信还是没送出去,塞满了整整一书柜,从最开始的“你好,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到最新一张,“你好,我喜欢你很久了。
” 他总觉得不够好,信不够好,写的不够好,自己不够好,哪里都不够好。
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绝不是骄纵自傲的,会自卑,会眼神躲闪,会如履薄冰,还会时不时的感到窒息。
他的感情不敢外敛,收的太紧,困住自己,留下遗憾;可他又喜欢的太热烈,眼睛已经习惯追逐陶画的身影,偏又不敢开口,主动迈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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