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赤裸的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的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的一刻。
但兰斯的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的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的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的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剑尖利落地割断了用以捆缚的红绳,兰斯略微一怔。
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的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温热让他产生了空落的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杀了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与“诸神已死”的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么这片大陆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实存在。
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的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的印证。
而兰斯,未来的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路加杀了他,不但毫无用处,还会反噬自身。
剑刃归鞘,从寒光闪闪的杀人器具,变回华贵而无害的装饰品——正如它的主人一样。
暂时收敛锋芒,不意味着路加处于弱势。
路加知道兰斯是神选者,但兰斯却不知道这一点。
不知道自身的优势,不会利用,约等于没有。
现在的兰斯只知道—— “我随便动一下指头就能杀了你。
”路加笑着说,“怕吗?” 兰斯敛下目光:“是,殿下。
” “看着我。
”路加命令。
兰斯抬起眸子。
直视路加的时候,兰斯想起了多年前在断头台上,他迎着刺目的阳光,看到了国王膝上那个金尊玉贵的小王子。
那时小王子被他的视线激了一下,随即倨傲地昂起头,眼睛却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在海边长大,美得像海妖一样的姑娘苏眉,从第一眼见到陆海洋,就被他吸引。他家境贫寒却有骨气、他对她冷冰冰却对一只流浪猫倾注所有感情,他的种种让她一往情深。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用尽万般心思。只是她的万般心思在家境贫寒的陆海洋眼里成了挑衅和羞辱,为了自己可怜的自尊,陆海洋制造了一场意外。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意外让两人从此天各一方,甚至让陆海洋换了脸,换了身分? 对苏眉来说,如果陆海洋像一阵捕捉不到的/
林荍从小在霍家长大,为了在霍家生存下去,只能讨好和她年纪相差不大霍家二少爷。 霍圾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做什么都是第一,斯斯文文从不打架,不发脾气,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温柔体贴,没有缺点 可只有林荍知道她讨好的是一条温柔毒蛇。 林荍:你到底想怎么样? 霍圾摘下眼镜,斯文轻笑,姐姐不爱我,为什么对我笑? 一句话简介:腹黑年下的占有欲 /
五年前,她遭人陷害导致未婚先孕,又众叛亲离,刚出生的孩子惨遭毒手,五年后,她强势蜕变,还被个软萌可爱的小包子忽悠回家,但小包子的家里竟有一个大魔王。 她严肃道:不准干涉我恋爱,不准诱惑我,给我自由! 大魔王信誓旦旦地点头:可以。 然鹅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她收拾包袱准备偷偷溜走,却被大魔王现场抓包! 她怒气冲冲的质问:你不是说我想走随时都可以离开吗? 某只不要脸的大魔王:宝贝,男人的话听/
那一天大雨滂沱。 跳崖后,纪棠没有捡到绝世秘笈,而是收获了一个浑身浴血倒地不起眼神如垂死孤狼般锋戾的美少年。 她帮他包扎了伤口,背他走出了大山,照顾了他的生活,劝阻了他的复仇,告诉他:广积粮,缓称王 君子复仇,十年未晚。 最后她养成了一个超级大佬。 横扫一切大小仇家,干掉了渣爹渣妈,把原文的龙傲天男主打得脑浆子都出来了。 唯一脱轨的,就是养成过程中,大佬看她的眼神渐渐开始不一样起来了。 孤/
她是中国夜莺,倾城名伶,用歌声美貌邀宠于权贵。 他是五省督军,戎马半生,宦海沉浮心系家国豪性。 风情连城,衣香鬓影叹浮华,乱世惊梦,百年家国百年身。 云漪和念卿,夜晚和白昼,截然不同的名字背后,她拥有更多神秘的身份。白天,她是报馆里贫寒的小职员;夜晚,她是艳色倾城的中国夜莺;风月场上,她是军阀权贵的情妇;政客手里,她是满清遗老与日本人争相操纵的棋子。 烽火动荡,十里洋场,乱世迷雾里,她是一/
一代抗清名将袁崇焕因皇太极的反间计而遭崇祯皇帝冤杀。一心为父报仇的袁承志年纪轻轻被推举为武林盟主。欲报杀父之仇,又遭亡国之危,少侠毅然选择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树义旗、助闯王、力抗满清铁骑。一身绝世武功的他历尽千难万苦,却未能救黎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满腔悲愤的他不得不远赴海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