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赤裸的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的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的一刻。
但兰斯的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的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的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的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剑尖利落地割断了用以捆缚的红绳,兰斯略微一怔。
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的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温热让他产生了空落的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杀了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与“诸神已死”的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么这片大陆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实存在。
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的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的印证。
而兰斯,未来的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路加杀了他,不但毫无用处,还会反噬自身。
剑刃归鞘,从寒光闪闪的杀人器具,变回华贵而无害的装饰品——正如它的主人一样。
暂时收敛锋芒,不意味着路加处于弱势。
路加知道兰斯是神选者,但兰斯却不知道这一点。
不知道自身的优势,不会利用,约等于没有。
现在的兰斯只知道—— “我随便动一下指头就能杀了你。
”路加笑着说,“怕吗?” 兰斯敛下目光:“是,殿下。
” “看着我。
”路加命令。
兰斯抬起眸子。
直视路加的时候,兰斯想起了多年前在断头台上,他迎着刺目的阳光,看到了国王膝上那个金尊玉贵的小王子。
那时小王子被他的视线激了一下,随即倨傲地昂起头,眼睛却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那个很爱我的小傻子死了。 从前周晋珩以为易晖是空气中碍眼的一粒灰尘,附赘悬疣,只想抬袖将他拂去。 后来才知道他是燎原大火后的余灰,轻飘飘的一簇吸入肺腑,便足以烧喉灼心。 伤口鲜血淋漓,药石罔效,唯有他能将它医好。 可是他已经死了。 周晋珩x易晖。 暴躁年下明星攻x前世真傻子单纯受。 重生魂穿,破镜重圆,渣攻回头火葬场,狗血套路全都虐。 【排雷】 ①攻不完美,年少不懂事的时候生理和心理上都伤/
【佛系种田文,轻松日常暖向,感情流,美食出没】 【温文尔雅美人受x高冷腹黑醋精攻,修罗场预警】 厨师长苏遥穿成了在京待考的同名文弱举子。 面对书中即将到来的谋反宫变政斗,手握炮灰剧本的苏遥果断收拾铺盖:考什么考?继承家产不香么? 苏家有祖传小书铺一间,经史典籍并传奇话本一起卖,苏遥从此过上收收稿,卖卖书,赚赚钱,喝喝茶,发发呆的养生日常。 只有一名最赚钱的写手大大十分难缠,高冷刻薄,刁钻尖/
在海边长大,美得像海妖一样的姑娘苏眉,从第一眼见到陆海洋,就被他吸引。他家境贫寒却有骨气、他对她冷冰冰却对一只流浪猫倾注所有感情,他的种种让她一往情深。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用尽万般心思。只是她的万般心思在家境贫寒的陆海洋眼里成了挑衅和羞辱,为了自己可怜的自尊,陆海洋制造了一场意外。究竟是一场怎样的意外让两人从此天各一方,甚至让陆海洋换了脸,换了身分? 对苏眉来说,如果陆海洋像一阵捕捉不到的/
1. 顾元白穿成了耽美文中存在感稀薄的病弱皇帝,皇帝是个背景板,全文都在讲着摄政王和京城第一美人的掌权史和相恋。 顾野心勃勃元白:我笑了。 他都是皇帝了,怎么可以不掌权天下,不去开疆扩土名留青史呢? 2. 这一日,暗藏熊熊野心的当今大将军之子、未来摄政王薛远,头次随着父亲进了宫。在人之后抬头一看,却瞥见了这年轻天子的容颜。 天生反骨的薛远唇角一勾,轻蔑地想,这小皇帝怎么长得比娘们还漂亮? /
原名:《黑化boss全都是我男朋友》 [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倘若我不曾见过太阳)。] 苏镜言是n本恐怖小说里的npc,所扮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是万人迷,集万千宠爱于一生。 就像是人间的皎月,上帝的宠儿,所有人都恨不得捧上自己的心,博他一笑。 穿越者爱他,重生者爱他,轮回者爱他,就连隐藏在黑暗里的撒旦都爱他。 他人即地狱,而你,是我的人间。 苏镜言是个万人迷,而他对自己的男朋友很满意,但是奇怪的/
五年前,她遭人陷害导致未婚先孕,又众叛亲离,刚出生的孩子惨遭毒手,五年后,她强势蜕变,还被个软萌可爱的小包子忽悠回家,但小包子的家里竟有一个大魔王。 她严肃道:不准干涉我恋爱,不准诱惑我,给我自由! 大魔王信誓旦旦地点头:可以。 然鹅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她收拾包袱准备偷偷溜走,却被大魔王现场抓包! 她怒气冲冲的质问:你不是说我想走随时都可以离开吗? 某只不要脸的大魔王:宝贝,男人的话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