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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裸的脚踏在狐皮地毯上,皮肤与兽毛毯相触的细微声响,摩擦着室内两人的耳膜。
路加期待着圣子主动撕下表皮,泄露出情绪的一刻。
但兰斯的眼睛仍旧深邃而淡漠,即便剑尖划破衣袍,点在他的腹肌上,又顺着肌肤的纹理向上,落在心口。
路加愉悦地发现,刀尖路过的那片皮肤难以察觉地绷紧。
——看啊,就算是这个人,也无法完全超凡脱俗。
剑尖利落地割断了用以捆缚的红绳,兰斯略微一怔。
刚才几乎与他脸贴脸的少年忽然离去,身前突然失去的温热让他产生了空落的错觉。
路加将武器随意丢弃在桌上,翘着腿坐回了高背椅。
是的,他是想杀了这个威胁……如果可以做到的话。
与“诸神已死”的现代不同,这个世界里,在凡人生老病死的规律之上,还有无所不能的神祇。
如果羊皮卷中所写内容属实,那么这片大陆所信仰的光明神就真实存在。
从某种意义来说,路加的穿书或许就是对某种神迹的印证。
而兰斯,未来的教廷圣骑士以及神王——光明神在凡世的代言者和摄政王,从出生起就受到了光明神的眷顾。
让神选者死而复生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路加杀了他,不但毫无用处,还会反噬自身。
剑刃归鞘,从寒光闪闪的杀人器具,变回华贵而无害的装饰品——正如它的主人一样。
暂时收敛锋芒,不意味着路加处于弱势。
路加知道兰斯是神选者,但兰斯却不知道这一点。
不知道自身的优势,不会利用,约等于没有。
现在的兰斯只知道—— “我随便动一下指头就能杀了你。
”路加笑着说,“怕吗?” 兰斯敛下目光:“是,殿下。
” “看着我。
”路加命令。
兰斯抬起眸子。
直视路加的时候,兰斯想起了多年前在断头台上,他迎着刺目的阳光,看到了国王膝上那个金尊玉贵的小王子。
那时小王子被他的视线激了一下,随即倨傲地昂起头,眼睛却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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