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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天荒地老和天崩地裂(3/5)

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

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既没有出色到让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

她觉得默默无闻的自己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只不过青春期那些晦涩黯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的结束、随着程铮最后离开时车子决绝的烟尘慢慢淡出了她的世界。

现在的苏韵锦在忙碌之余,心中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小满足和快乐。

只是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到,告别了卑怯,不再总是低头敛眉,她也开始慢慢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并不夺目,但自有动人之处。

其实苏韵锦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额头光洁饱满,眉目清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著称的大学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目光的。

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苏韵锦正属于此类。

一次她赶赴家教途中,刚走到宿舍楼下,就被等在那里的一个男孩子吓了一跳。

那男生很是羞怯,把一小束雏菊塞到她手里就跑,苏韵锦又惊又疑地去到家教的地点,女孩的母亲一看她的样子就打趣了几句。

苏韵锦有些脸红,那家长便笑着说道:“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你这样的女孩有人喜欢那是很正常的事。

” 苏韵锦一点也没觉得正常,她习惯了被遗忘和忽略,在她的潜意识中,仿佛只有一个人会离奇地注意到自己。

但那也是“曾经”的事了,如今她几乎没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莫郁华也提起过,有一次苏韵锦到她们学校找她之后,同学中亦有向莫郁华打听她的。

不过莫郁华不是热衷八卦的人,也就这么随口一说,苏韵锦更不往心里去,两人一笑了之。

说起莫郁华,也是缘分。

高考录取完毕,苏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所城市上大学。

不同的是莫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中最富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莫郁华正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她也一度成为母校重点宣传的焦点。

苏韵锦和莫郁华从高中一路走来,虽说当时在班上属于关系比较亲近的,但并不算深交,反倒上大学后,同城不同校,两人却日渐亲厚。

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相互有了更深的了解。

人都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近。

看上去她们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

苏韵锦外表文秀,内心敏感而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和清醒。

她们都把对方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虽然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是遇上什么事需要倾听,总是第一个想到对方。

苏韵锦大一结束的暑假,在回家乡的火车上第一次对好友莫郁华提到了沈居安。

沈居安是高苏韵锦两届的师兄,没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她已经不止一次地听到过他的名字。

被年轻女孩津津乐道的男生无外乎几种,长得好看的,运动细胞发达的,或是言行出众的。

这样的男生大多数深谙自己的魅力所在,故作未觉地享受着异性投来的好感目光,苏韵锦颇不以为然。

真正认识沈居安是在学校的图书馆,苏韵锦没想到他这样的“知名”人士竟然也需要和她一样在图书馆里勤工俭学。

由于沈居安在图书馆的时间较长,深得各管理员的信赖,各项业务也更为熟悉,包括苏韵锦在内的几个助理管理员的工作基本上由他负责,一来二往,难免熟悉。

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苏韵锦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到大多数人的赞许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

除却各类学业上的出类拔萃,沈居安绝非张扬的人,但是他即使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咄咄逼人的侵略感,却也能让人在打量了他一眼之后,又情不自禁地偷偷张望。

他的样子当然是好看的,苏韵锦不是没见过长得好的男孩子,和程铮的英挺硬朗、周子翼带着点痞气的俊秀不同,沈居安身上有种清风霁月一般的特质,明明是很朴素平常的衣着打扮,在他身上就是说不出的干净妥帖,一如他平时的待人接物。

苏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格外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暑假前图书馆特别忙碌的那段时间,大家忙着对一批批新到图书进行验收登记,沈居安和她编在同一个小组,她踮着脚尖,吃力地将一叠归类完毕的书放置到书架上,有人在一旁无声地拿过她的书,轻松放到了指定位置。

她擦了把汗一转头,看到的是他沉静的侧脸。

当时苏韵锦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前些天胡乱在书上看到的句子,“攀条摘香花,言是欢气息。

”她甚至不是特别理解这句乐府诗句的含义,只是觉得那时自己的心情和诗里所形容的一样平静又欢喜。

沈居安似乎并未觉察到自己的举止有何特殊之处,继续在苏韵锦身旁整理书籍。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意识到她呆呆的注视,于是笑了笑当作是礼貌的回应,苏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说起来,谈论沈居安的人虽多,但大多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

沈居安待人很好,并不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傲气自恃,但是他的好是对谁都一样的,就好像画里的人,你觉得赏心悦目,虽近在眼前却难以触及。

他笑的时候眼神温柔,容易让人怦然心动,仿似洞悉人心,但实际上,你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苏韵锦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少数的几个和他走得较近的人之一,原因大概是在图书馆轮值的时候他俩总排在同一组。

沈居安好像很喜欢图书馆这地方,除了分内的工作,没课的时候也时常泡在那里。

图书馆仓库附近有个专为管理员开辟出来的空间,摆有几张桌椅,闲杂人等通常不许进入,因此很是安静。

他在那里看书就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打扰。

偶尔苏韵锦也在那里,他们会一起聊聊天,说起当天做工作和书里看到的有趣东西。

苏韵锦做家教的时间若与图书馆的工作有冲突,他也尽可能地替她协调,或是默默地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苏韵锦很佩服沈居安,他的心智显得比同龄人更为成熟,什么事到了他那里都可以在不疾不徐中妥善地处理好,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他难倒,他也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自己下一步将要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让他惊慌失态。

她听人在背后说起过沈居安的家庭情况也不太好,他和她一样出自于某个遥远偏僻的小县城,但是在他身上你却看不到任何的卑微和自怜。

他看人的时候澄澈坦然,笑容柔和,进退自如。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听后这么问。

苏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 “那你还等什么?” “他怎么可能看上我?”苏韵锦赧然。

与其说沈居安是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如说他更像是她心中的一个完美投影,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可他胜过她太多。

苏韵锦多么期盼自己有一天也能像沈居安一样内心强大、出类拔萃。

莫郁华说:“按你所说图书馆排班由他负责,他要是讨厌你,你绝不可能总是和他排在一个小组。

” 苏韵锦倒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层,脸红心跳地想着莫郁华所说的可能性。

是的,沈居安至少不讨厌她,但好像也没什么人是值得他讨厌的。

“我没想那么多,像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不说话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他,居然有种天荒地老的安定感觉。

” “天荒地老?那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时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地追问道。

苏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 话一出口,两人都扑哧一笑。

聚会那天,苏韵锦一早坐车去了省城。

活动被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大家一起去烧烤。

她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惯了的同学们好像都活泼了许多,脱下千人一面的黯淡校服,每一张脸都显得更为生动。

看见了苏韵锦,一帮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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