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恩斯没有回话,扣上银环后转身看向诺德,摊开双手,“我的诚意。
” 他冷眼扫了一遍一旁企图要吟唱的牧师和蠢蠢欲动的猎人,“遵守承诺,诺德。
” 这是警告,话说出去,莱恩瑟的手搭上了腰间的枪。
对峙悄无声息的进行。
诺德看了安德烈很久,才伸手示意放下枪,“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 这句话如同一个信号,剑拔弩张的气氛消散。
武器被藏起,人群有秩序的疏散。
安德烈在诺德离开前回了他一个同样冰冷的眼神。
他讨厌战争,讨厌人类。
不代表他惧怕战争,惧怕人类。
黑松林终日没有阳光,寂寞冷清。
但好在不用和自恃清高的蠢货交缠。
安德烈这么想着,开始后悔插手这桩麻烦事。
他扯着脖子上的东西调试位置。
银器随即对抗般抖动,发着微弱却耀眼的白光。
但在安德烈的手指里显得格外无能为力。
“忍忍。
”莱恩斯看他一眼。
安德烈的皮肤很白,但并不纤细。
因为扯动,从下颌到脖颈根部的筋骨突出,宣示着主人的力量和不满。
银环落在锁骨上方,姣好的脖颈线条紧绷,烫伤般的红痕如同锁链一般藏在银环后面,映衬出一种带有宗教意味的禁忌感。
莱恩斯挪开眼神,欲言又止。
安德烈松开惹人烦的狗链子,歪着头看躲开眼神的莱恩斯。
猎人不说人话的时候在大多数,这样的躲避倒是很少见。
暗金的眸子思索般眯起,被扣上项圈的血族勾着嘴角问道:“莱恩斯,你在躲什么?” 莱恩斯赏了身后笑得不怀好意的吸血鬼一个眼神,面不改色地回答,“想你这个打扮如果送去给贵族,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 尽管掩饰的完美,但一瞬间的出格已经足以愉悦安德烈。
他摸索着银环,如同嚼骨吃肉般提醒:“那你可要小心了,敢买我的人,一般不会有好下场。
” 北区的血猎分会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地方。
这里面住着的都是高人一等的神职人员和和血族打交道的猎人。
在北区的平民眼中,这栋刻满浮雕的建筑是坚不可摧的监牢,也是不可亵渎不愿踏入的禁地。
而与他们更亲近的,则是在闹市扎根的夜巡。
安德烈换了身夜巡的制服,白色打底,金色暗扣。
抱着两盒档案落后莱恩斯一步,像极了知分寸尽职责的副手。
与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