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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疙瘩。
他抬手用力搓了搓,下床趿着拖鞋往卫生间走。
镜子里很快出现了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的是,镜中人从脸型到五官都和陆听安本人长得一模一样,甚至连脖子上那颗痣的位置和大小都没有一丝偏差。
陌生的是这张脸上还残留着原主的阴柔。
嘴唇是不健康的红,眼皮薄得能看到血管,加上长期睡眠不足的缘故眼下还残留着青色,哪怕里子已经换了个人,神韵中还透着原主的阴暗暴戾。
没错,原主。
陆听安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两天前,他还是某音的千万级主播,在参加粉丝线下见面会的时候大老远就看到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女朋友拳打脚踢,他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不料他的出现激恼了男人,男人从口袋掏出一把折叠小刀就直接扎向了他。
陆听安无聊的时候也想象过自己死亡的场景,可能悲壮,也或许很安详。
但他没想到最后他的死会这么狼狈,在上万的粉丝面前被一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抹了脖子。
倒没多痛,除了血喷溅出来的时候有湿濡滚烫的感觉外,剩下的就是一片黑暗。
比起死,他更不能接受的是自己这么一个英俊帅气的人,以后会成为在场那么多人的心理阴影。
可能是见义勇为被老天看在眼中,陆听安没完全死,他穿进了一本高中时候看过的书,成了跟他同名的病弱小少爷。
之所以把高中睡前读物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是一本双男主的刑侦文,而“陆听安”不是重要配角更不是男主,他只是一起碎尸案中的尸兄。
陆听安是九零年代港城有名的富二代,不是因为陆家富可敌国,也不是因为他有多优秀,而是他不学无术、纨绔到港城上下都传着他的绯闻。
书中关于原主的描写并不多,只知道他生来就体弱,因为喜欢男人被上层圈子厌恶,又因为常年梦魇导致心理阴暗,对身边随从和家里佣人动辄打骂侮辱。
当然,这也不是作者对原主的直接描述,而是在他被连环杀手分尸丢弃后,旁观者对他的形容。
港城上下没人为原主的死感到惋惜,甚至还有人称那杀手为城市英雄,对他为民除害的事迹拍手称快。
很多年后,书中两位主角终于抓到了犯下多起案件的凶手,凶手也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但奇怪的是凶手死活不承认杀了陆听安,于是陆听安的那个案子成为了全书中唯一的一个谜。
重生在这么一位连炮灰都算不上的病弱少爷身上,陆听安也是两眼一黑。
还好他心理素质强大,很快就把自己给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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