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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我的错误,由我结束(3/5)

“但那次的神降仪式,召唤的,是邪神,而且是不知名的邪神!” 邪神,并非特指单一的存在,他是一个统称。

拥有庞大正统地位与连绵传承的教会,他们的神,被奉为真神; 他们的神是和“邪神”没有关系的,因为一切敢于称呼他们信奉的神祇为邪神的人都会被他们灭绝。

除了正统大教会之外,还有不少小教会,他们的信徒数目没大教会那么多,影响力也没那么大,但他们所侍奉的神,在“生存”下来的基础上,是能得到尊重与承认的。

除此之外,还有分支“神”,也就是依附于正统教会分支出来的神之体系,这些神可能是真神的弟子亦或者是缔造者曾侍奉过大教会,逐渐演化出了新的分支,在叙述结构上,是能够相融的。

甚至,一些恶神,比如教义极端,信徒行事风格狠辣,曾遭受过围剿乃至最后灭绝的,他们的信仰,他们侍奉的神,也不能算是邪神。

邪神……没有信仰,不寄托于信仰而存,他的定义,简单粗暴地来解释,大概就是单一的存在。

游离于天地间,或者被封印在神话传说中的某处角落,却能通过“神降”的方式,“接引”到他们。

这是一种破坏秩序的行为, 因为这种行为很可能招致大祸,天知道最后到底会召出来个什么东西。

不过很多年以来,这样的大祸,虽然有,但并未发生过多少次,在古籍上的记载也很少。

原因,是规格限制。

神降仪式的规格,是需要准备的。

规格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你请下来的“神”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存在。

这里不仅仅指的是物质上的准备,其实物质上的反而是简单的,甚至大部分材料都能直接用钱可以买得到,哪怕是“圣器”; 规格的高低,是和仪式主持者的能力挂钩的。

仪式主持者的能力越强,神降仪式的规格就越高。

而能够拥有举行高规格仪式能力的人,基本都只存在于正统大教会之中,因为只有正统大教会,才能获得这方面的发展。

小教会的神官,举办一样的神降仪式,能召唤下来一片光辉就已经算是极限了,甚至得为此感激涕零。

而大教会的神官,召唤出神迹都是很正常的事,更往上的大祭祀或者大主持,召唤下“神器”都是古籍上有文字记载的。

普通的“邪神”召唤仪式,最低端的,可以到“玩笔仙”,召唤出附近游离的弱小异魔,当然,就算是最弱小的异魔,哪怕没有杀人的能力,但也足以把普通人吓个半死了。

再往上,伴随着规格的不断提升,所召唤过来的异魔的实力和种类也会跟着提升。

但, 这些都是可以忍受的。

这个世界上,多出一个实力还算可以,或者叫实力还算强大的异魔,并不算什么太了不得的事,正统教会们的底蕴深厚,随便挥挥手就能将其湮灭。

也因此,异魔要么隐居在人迹罕至的角落,要么在人类社会里也是很谨小慎微,不敢闹得太过分。

经常被解决掉的,反而是类似附身修斯夫人的那种没脑子的低端货。

而真正让大教会所不能容忍的, 就是规格再往上的邪神召唤仪式。

因为大教会垄断了这种高规格的仪式,所以古籍记载中可以被称之为“邪神”的召唤,无一例外,全是由这些正统大教会内部的高阶人员做的。

这类人,又被称为“反叛者”,反叛的不仅仅是其自身所在的教会,更是妄图对整个秩序框架的颠覆。

他们在白天,有能力通过神降仪式,接引下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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