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不怕,脏的我也喜欢!”许明又抱了一会,想起这是在外边,这才不好意思的起身。
好在这一大清早,也没人路过。
不然又够村里人磨牙的了。
两人回了院子,许明这才注意到相公猎到的鹿。
有两只,一大一小。
想来应该是一对母子了。
“相公,这鹿你竟能猎到活的。
”鹿跑的很快,猎到不难,活的却是十分难得。
更何况还是两只。
“是小的掉进了陷井里,大的跳下去救它,不肯离开。
才能被我抓到。
”王良把抓鹿的情况给许明说了。
许明是不圣母的,但听了也不得不有些动容。
心中还真是泛起了一些不舍。
眼巴巴的看着王良。
放是不可能放生的,但如果让他送到酒楼,他也是十分不愿意。
王良看向自已的小夫郎,哪里会不懂小夫郎的心思,这是想到小鹿卖了被人杀了吃肉,不忍心了。
想着如果小夫郎不忍心,就先养着。
忍不住刮了一下夫郎的鼻子道:“竹筐里还有野兔和野鸡,可要看看?” “嗯,要看的!”陪着王良将两只鹿栓到了后院棚里。
将猎的5只野兔,3只野鸡倒了出来,都还是活的,只是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王良猎时都不会直接朝要害部位下手,天气热,死了放不住,所以伤口都在腿上,翅膀上。
这样去集市前留着一口气,到时还能卖个新鲜。
许明看了觉得新鲜,猎到这么多,心里高兴的不行。
想着相公在外面这两天定是吃不好,睡不好。
忙拉着人去前院,先烧上水,一会让相公好好洗洗,换身衣服。
又将剩下的4个火烧拿下来,放在大锅里抹上猪油,加热了一下。
炒了个茄子炒肉,水正好烧开,又给冲了碗鸡蛋茶,倒上少许酱油。
王良看着热腾腾,金黄的火烧。
看样子,知道是饼子一类的,只是好像又有些不一样,他没吃过这样的,忙问夫郎:“明儿,这是什么?又是你新做的吗?” “嗯,这是火烧,也叫烧饼!快趁热吃,热着吃才香!”说着便拿起一个递给王良,收回手后烫着直摸耳朵。
看着小夫郎可爱的是模样,王良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这火烧咬上一口,外面酥酥脆脆,里面却非常松软。
还是有咸香味的。
不吃菜就这样也好吃。
王良看小夫郎不吃,只看着自已吃。
忙问道:“你吃过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