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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百九十五 杂录三(4/5)

史思明继逆。

至东都,遇樱桃熟,其子在河北,欲寄遗之,因作诗同去。

诗云:“樱桃一笼子,半已赤,半已黄。

一半与怀王。

一半与周至。

”诗成,左右赞美之,皆曰:“明公此诗大佳,若能言‘一半周至,一半怀王’,即与‘黄’字声势稍稳。

”思明大怒曰:“我儿岂可居周至之下?”思明长驱至永宁县,为其子朝义所杀。

思明曰:“尔杀我太早,禄山尚得至东都,而尔何亟(“亟”原作“函”,据明抄本改)也。

思明子伪封怀王,周至即其傅也。

(出《芝田录》) 安禄山失败了,史思明继续叛逆,到了东都洛阳。

正赶上樱桃熟了,史思明的儿子在河北,他想给儿子寄赠樱桃,于是写了一首诗一同送去。

诗中说:“樱桃一笼子,半已赤,半已黄,一半与怀王,一半与周至。

”诗写完了,左右的人称赞他,都说:“明公的这首诗非常好,如果说一半送给周至,一半送给怀王,就与上文的‘黄’字的音韵和谐了。

”史思明生气地说:“我的儿子怎么能在周至的后面呢?”史思明长驱直至永宁县,被他的儿子史朝义杀了。

史思明说:“你杀我杀得太早了,安禄山还能到东都来,可是你为什么这么着急呢?”史思明的儿子被伪政权封为怀王,周至是他儿子的师傅。

豆谷 至德初,安史之乱,河东大饥。

荒地十五里生豆谷,一夕扫而复生,约得五六千石。

其实甚圆细美,人皆赖此活焉。

(出《传载》) 至德初年,安史之乱,黄河以东闹大饥荒。

有块荒地十五里长,地里生出豆谷,晚上扫起来收回去后,地里又生出来。

大约得了五六千石豆谷。

那豆粒长得很圆,质地细腻味道很美,人们全靠着它而活了下来。

润州楼 润州城南隅,有楼名万岁楼。

俗传楼上烟出,刺史即死,不死即贬。

开元已前,以润州为凶(“凶”原作“店”,据明抄本改)阙。

董琬为江东采访使,尝居此州。

其时昼日烟出,刺史皆忧惧狼狈,愁情至死。

乾元中,忽然又昼日烟出,圆可一尺余,直上数丈。

有吏密伺之,就视其烟,乃出于楼角隙中,更近而视之,乃蚊子也。

楼下有井,井中无水,黑而且深,小虫后分胛之类,色黑而小。

每晚晴,出自于隙中作团而上。

遥看类烟,以手揽之,即蚊蚋耳。

从此知非,刺史亦无虑矣。

(出《辨疑志》) 润州城的南角,有座楼叫万岁楼。

世俗传说,楼上出现烟,刺史就会死去,不死也要被贬。

开元年间之前,认为润州是个凶城。

董琬担任江东采访使,曾经住在润州。

当时大白天出现了烟,刺史又担心又害怕,十分狼狈,心情愁闷一直到死去。

乾元年间,忽然又大白天出现了烟,粗有一尺多,一直向上有几丈高。

有个官吏在近处看那烟,是从楼角的缝隙中出来的。

再靠近看那烟,竟然是蚊子。

楼下有个井,井中没有水,黑糊糊的而且很深,有蠛蠓小虫和蜘蛛蛧蜽一类东西,颜色黑而且小,每当晚上晴天的时候,蚊子从缝隙中出来,形成一群向上飞,远看象烟一样。

用手揽一下,就知道是蚊子和蚋虫。

从此就知道弄错了,刺史也没有什么担心的了。

丘为 丘为致仕还乡,特给禄俸之半。

既丁母丧,州郡疑所给,请于观察使韩滉。

滉以为授官致仕,本不理务,特令给禄,以恩养老臣。

不可以在丧为异(“异”原作“义”,据陈校本改),命仍旧给之。

唯春秋二时,羊酒之直则不给。

虽程式无文,见称折衷。

(出《谭宾录》) 丘为辞官还乡,特准发给一半俸禄。

赶上他母亲死了之后,州郡长官不知是否应该继续给他俸禄,就向观察使韩滉请示。

韩滉认为当官的辞官回乡,本不理事了,特别令州郡给他俸禄,以便施恩供养老臣,不可以在丧期有所改变,命令照旧供给俸禄。

只是春秋两季的羊和酒的钱就不给了。

这事尽管没有成文,却被称为折衷的好办法。

裴佶 朱泚既乱,裴佶与衣冠数人,佯为奴,求出城。

佶貌寝,自出称甘草。

门兵曰:“此数子,必非人奴。

如甘草,不疑之。

”(出《国史补》) 朱泚作乱以后,裴佶和几个士绅,打扮成奴仆的样子,要求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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