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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二神仙三十二 王贾颜真卿 王贾 婺州参军王贾,本太原人,移家覃怀,而先人之垄,在于临汝。
贾少而聪颖,未尝有过,沉静少言。
年十四,忽谓诸兄曰:“不出三日,家中当恐,且有大丧。
”居二日,宅中火,延烧堂室,祖母年老震惊,自投于床而卒。
兄以贾言闻诸父,诸父讯贾。
贾曰:“卜筮而知。
”后又白诸父曰:“太行南,泌河湾澳内,有两龙居之。
欲识真龙,请同观之。
”诸父怒曰:“小子好诡言骇物,当笞之。
”贾跪曰:“实有。
”故请观之。
诸父怒曰:“小子好诡。
”与同行。
贾请具雨衣。
于是至泌河浦深处。
贾入水,以鞭画之,水为之分。
下有大石,二龙盘绕之,一白一黑,各长数丈。
见人冲天。
诸父大惊,良久瞻视。
贾曰:“既见矣,将复还。
”因以鞭挥之,水合如旧。
则云雾昼昏,雷电且至。
贾曰:“诸父驶去。
”因驰,未里余,飞雨大注。
方知非常人也。
贾年十七,诣京举孝廉,既擢第,乃娶清河崔氏。
后选授婺州参军,还过东都。
贾母之表妹,死已经年,常于灵帐发言,处置家事。
儿女僮妾,不敢为非。
每索饮食衣服,有不应求,即加笞骂。
亲戚咸怪之。
贾曰:“此必妖异。
”因造姨宅,唁姨诸子。
先是姨谓诸子曰:“明日王家外甥来,必莫令进,此小子大罪过人。
”贾既至门,不得进。
贾令召老苍头谓曰:“宅内言者,非汝主母,乃妖魅耳。
汝但私语汝主,令引我入,当为除去之。
”家人素病之,乃潜言于诸郎。
诸郎亦悟,邀贾入。
贾拜吊已因向灵言曰:“闻姨亡来大有神,言语如旧,今故谒姨,何不与贾言也。
”不应。
贾又邀之曰:“今故来谒,姨若不言,终不去矣,当止于此。
”魅知不免,乃帐中言曰:“甥比佳乎?何期别后,生死遂隔。
汝不忘吾,犹能相访,愧不可言。
”因涕泣言语,皆姨平生声也。
诸子闻之号泣。
姨令具馔,坐贾于前,命酒相对,殷勤不已。
醉后,贾因请曰:“姨既神异,何不令贾见形!”姨曰:“幽明道殊,何要相见?”贾曰:“姨不能全出,请露半面。
不然,呈一手一足,令贾见之。
如不相示,亦终不去。
”魅既被邀苦至,因见左手,于手指宛然,又姨之手也。
诸子又号泣。
贾因前执其手。
姨惊呼诸子曰:“外甥无礼,何不举手。
”诸子未进,贾遂引其手,扑之于地,尚犹哀叫,扑之数四,即死,乃老狐也。
形既见,体裸无毛。
命火焚之,灵语遂绝。
贾至婺州,以事到东阳。
令有女,病魅数年,医不能愈。
令邀贾到宅,置茗馔而不敢有言。
贾知之,谓令曰:“闻君有女病魅,当为去之。
”因为桃符,令置所卧床前。
女见符泣而骂。
须臾眠熟。
有大狸腰斩,死于床下,疾乃止。
时杜暹为婺州参军,与贾同列,相得甚欢。
与暹同部领,使于洛阳。
过钱塘江,登罗刹山,观浙江潮。
谓暹曰:“大禹真圣者,当理水时,所有金柜玉符,以镇川渎。
若此杭州城不镇压,寻当陷矣。
”暹曰:“何以知之。
”贾曰:“此石下是。
相与观焉。
”因令暹闭目,执其手,令暹跳下。
暹忽闭目,已至水底。
其空处如堂,有大石柜,高丈余,锁之。
贾手开其锁,去其盖,引暹手登之,因同入柜中。
又有金柜,可高三尺,金锁锁之。
贾曰:“玉符在中,然世人不合见。
”暹观之既已,又接其手,令腾出。
暹距跃则至岸矣。
既与暹交熟,乃告暹曰:“君有宰相禄,当自保爱。
”因示其拜官历任,及于年寿,周细语之。
暹后迁拜,一如其说。
既而至吴郡停船,而女子夭死,生五年矣。
母抚之哀恸,而贾不哭。
暹重贾,各见妻子,如一家。
于是对其妻谓暹曰:“吾第三天人也,有罪,谪为世人二十五年,今已满矣。
后日当行。
此女亦非吾子也,所以早夭。
妻崔氏亦非吾妻,即吉州别驾李乙妻也,缘时岁未到,乙未合妻。
以世人亦合有室,故司命权以妻吾。
吾今期尽,妻即当过李氏。
李氏三品禄数任,生五子。
世人不知,何为妄哭?”妻久知其夫灵异,因辍哭请曰:“吾方年盛,君何忍见舍?且暑月在途,零丁如此,请送至洛,得遂栖息。
行路之人,犹合矜愍;况室家之好。
而忽遗弃耶?”贾笑而不答,因令造棺器,纳亡女其中,置之船下。
又嘱暹以身后事曰:“吾卒后,为素棺,漆其缝,将至先莹,与女子皆袝于墓。
殓后即发,使至宋州。
崔氏伯任宋州别驾,当留其侄。
听之。
至冬初,李乙必充计入京,与崔氏伯相见,即伯之故人,因求婚。
崔别驾以侄妻之,事已定矣。
”暹然之。
其妻日夜涕泣,请其少留。
终不答。
至日沐浴,衣新衣。
暮时召暹,相对言谈。
顷而卧,遂卒。
暹哭之恸,为制朋友之服,如其言殓之。
行及宋州,崔别驾果留其侄。
暹至临汝,乃厚葬贾及其女。
其冬,李乙至宋州,求婿其妻。
崔别驾以妻之。
暹后作相,历中外,皆如其语。
(出《纪闻》) 婺州参军王贾本是太原人。
他搬家住到覃怀,而他祖先的坟墓在临安。
王贾小时候很聪明,不曾有什么过错,性情沉静,话语很少。
十四岁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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