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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四五岁的时候,年幼的简淮发现家里只有他的房间在地下,地下室灯光虽然明亮,却不是阳光。
外面有蓝天白云,鸟语花香,广阔无边的空间,他却仅有一个四五十平米的卧室,和天花板上欧式华丽的电灯。
“爸爸,我想住在有窗户有阳光的房间里。
”小小的简淮对他最信任的父亲说。
简博翰抱住他软软的身躯,笃定道:“相信我,你不喜欢太阳。
” “我喜欢的!”简淮的脸鼓成小包子,坚持自己的观点。
“是吗?”简博翰笑笑,“那就带你去看看阳光吧。
” 他抱起小简淮,在正午阳光最灿烂的时候,带着他出门。
“小淮,你抬头看太阳,既然喜欢,就多看一会。
”简博翰建议道。
简淮没见过真正的阳光,更没有人告诉他,直视阳光太久,眼角膜会像皮肤一样晒伤并产生疼痛,严重的会引起视网膜灼伤,导致眼睛永久性损伤或严重的视力退化。
才看了一会儿,简淮就想移开视线。
简博翰按住他的脸道:“这是你选择的,继续看。
” 一直到简淮哭喊着说“再也不要看太阳,不要换房间”,简博翰才放过他,并温柔地带他去治疗眼睛。
从那以后,一旦有人疑惑,简淮的为什么住在地下室时,简博翰就会解释:“我儿子从小就不喜欢太亮的地方,才见过一次太阳就哭着要回地下室,是不是啊,小淮?” “是,阳光很可怕。
”年幼的简淮木然地回答。
简淮的记忆并不完整,很多时候,简博翰说他应该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简淮便认下来。
不是没有反抗过,反抗的结果是简博翰会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他所说皆是真理。
十七岁那年,林叔叔什么的,究竟发生了什么,简淮并不记得。
他好像浑浑噩噩地过了很久,等恢复意识后,他便住在这间精神病院中,所有人都告诉他——你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他害怕阳光,白天会关上窗帘,把头埋进被子中睡觉。
夜晚的他无法入睡,走出病房,就会看到数不尽的怪物。
第一次他惶然无措,好不容易靠着躲在衣柜中撑过一晚。
第二天简淮试图找医生求助,他讲述了昨晚的经历,然后听到简博翰对医生说:“哎,看来他的幻视和幻听越来越严重了。
” 是……幻觉吗? 夜晚来临,简淮站在四楼走廊上,看到病人们走出房门,福尔马林的气味充斥着口鼻,一个患者向他扑来,简淮机械地用偷偷藏起的匕首刺穿这个怪物的眼球。
天亮后,他去看望前一夜被他伤害的患者,那名患者眼睛好好的,吃了药后正安安静静地看电视。
是幻觉吧,原来他真的疯了。
简博翰说,他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喜欢正常人不会喜欢的东西,控制不住自己的犯罪欲望,这些欲望在夜晚被释放出来,成为他的幻想乐园。
乐园吗?简淮敲敲脑袋,不再抗争,简博翰说是,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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