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系统:【口意。
】 萨沙羞愤:【噫什么噫!没见过宿主脱单嘛。
】 克拉克被枕头糊了个结结实实,也不躲不闪。
他手里还握着那只纤细的足踝。
温柔垂下眼睫,在白到发光的漂亮足背上,轻轻落下一吻。
……萨沙整只狗都烧红了。
为了掩饰那一刻的怦然心动,他超大声地抗议: “亲了脚脚就不要亲我!” 克拉克赶紧哄他:“对不起,萨沙。
它看上去太漂亮了。
” 小智障半颗脑袋在被子里,羞愤抗议的声音也闷闷的: “脚脚怎么会漂亮!” 怎么可能不漂亮呢。
人间之神好笑地想。
他的小夏娃自诞生以来,他就没让这双柔软的脚走过多少路。
不是握在手掌里暖着,就是套上跟人一样精致的小红靴,然后把他抱在怀里飞来飞去。
结果把萨沙养成现在这副娇气样,手掌和脚心都嫩得像奶猫的肉垫。
人间之神用柔软的嘴唇去碰碰,都生怕把小王子碰伤了。
他看着埋在被角里的半张红脸蛋,越看心里越软,手里攥着足踝不放,沿着白皙的小腿就一路吻上去。
“这里也漂亮。
” 他笑着赞叹,吻小王子粉红的膝盖。
“还有这里。
” 他吻小王子嫩嫩的白肚皮。
“这里。
” 他吻小王子的心口。
萨沙:“……哼!” 还算会说话。
一如既往,生来爱吃甜的金毛狗崽很没耐心,没等让他亲个痛快,就自己从被子里蹦起来,缠到男人身上要跟他接吻。
……他忘了自己还嫌弃男人亲过他脚脚。
其实他俩吻技都不咋地。
每次都是萨沙莽头莽脑撞上来,然后人间之神温柔地吻住他,一起慢慢学该怎样接吻。
小王子蔷薇花一样的嘴唇,吻过后就会变得鲜红欲滴;所以男人总是一遍一遍吻他,好像怎么都亲不腻似的。
他们接了一个长长的、长长的吻。
克拉克把他放回被子上,手肘撑在小王子脑袋两侧,也不说话,只凝视他。
萨沙被他看得浑身发热,就拿手臂遮住脸,说:“不许看我~~” 克拉克低声:“你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为什么不准我看你?” 萨沙知道,“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出自《旧约·创世纪》,亚当第一眼见到用自己肋骨造出的夏娃,对她脱口而出。
——这句话意味着,他们自诞生伊始,就完全是彼此的生命,永远不可分割。
但他想了想,自己不应当知道身体里有一根男人的肋骨,就故意抿着被吻得鲜红的嘴巴,说: “我不喜欢骨头和肉,喜欢当星星。
” 克拉克就侧躺下来,开始慢慢给他讲亚当夏娃的故事。
讲到那根氪星肋骨,人间之神一只手抚上萨沙的心脏,再从心脏往下移两寸,轻声说:“它在这里。
” 萨沙:“在小氪的铅心下面。
” 克拉克一听他语气,就知道小王子大概是记恨着他那句话,不由得失笑,亲他的心口位置。
到现在为止,对他而言。
萨沙的心依然是看不透的铅。
这颗铅心,终有一天,可能会变成杀人利器,也可能会变成只为他盛开的玫瑰花。
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
他想试着等等看,用他灵魂里已经所剩无几、属于曾经那个明日之子的温暖,去把这颗心慢慢捂热捂软了。
然后向他一个人打开。
男人起身,又要去睡沙发。
超级黏人的金毛狗崽,用手揪住他卷毛,不让他走。
于是他只好忍住自己那点小心思,变成一个暖烘烘的人型狗窝,让萨沙团在自己怀里睡。
萨沙团得很爽:【哎呀。
金窝银窝,都不如我爹给我盘的狗窝。
】 他等克拉克睡了,又回到不知道为什么在骑个小破自行车的黑蜘蛛身边。
给他也盘了个猫窝,这才放下心来。
末了又去敲佩铂,跟她详细说了小蜘蛛的情况。
他觉得托尼2号——不,是真正的托尼爸爸,会开始做些什么的。
然后一抬眼,看见挂在墙上的披风。
他很喜欢克拉克鲜艳的红披风。
尤其在阳光底下飘扬的样子,薄薄的鲜红布料透着光,这让克拉克看起来像天神一样耀眼。
萨沙小心翼翼从男人怀里钻出来,抱着那一大团有点暗的披风,跑到卫生间里,打算给他爹洗洗。
小王子打着赤脚,往浴缸里倒了洗涤剂和热水,再把披风丢进去泡着。
一开始,水还是清的。
但到了后来,随着披风在洗涤剂中泡的时间变久。
——满满一缸热水,全被染红了。
萨沙:【……这披风质量不行啊,掉色了。
】 系统:【检测完毕,是人血。
】 他当然知道是血。
没人比他更熟悉这股淡淡的腥味了。
可他一言不发,弯下身去捞水里的红披风,拿肥皂慢慢搓干净了,再一池一池换水。
浴缸里淡红的水漫出来,漫过小王子白皙的脚底,然后又一点点被清水稀释。
抽空看了一眼男人的偏离值,还是被啃了一小口的98%。
唉。
等他醒吧。
萨沙沉默着想,为他洗干净披风。
等他自己愿意。
早晨,卧室的窗户屏幕,从星空变成了大都会的晴空。
克拉克看着窗外的喧嚣早晨,一时竟有点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对于一个失去至亲5年的人来说,这种情况,早就变得很少见了。
不过,他很快把这种难得安逸的错觉,归因于趴在自己怀里呼呼大睡的小王子。
他太阳一样的体温,把萨沙也裹得热乎乎的。
又暖又香一团,很安逸地卷在他臂弯里。
克拉克凝视他片刻,去亲浅金的长睫毛。
被亲了一口,小王子紧闭着眼,两手撑着他胸膛,伸了个懒腰。
开始懒洋洋地用他胸肌磨牙。
磨着磨着。
萨沙被被子下的大家伙戳醒了。
萨沙:“……” 克拉克:“……” 系统闭麦了一晚上,正好很无聊:【狗系统为您分析。
狗宿主卖一次屁股,偏离值下降2%;以此类推,狗宿主再卖49次屁股,超人将会完全洗白。
】 萨沙吭哧吭哧:【……我倒也不是……特别不肯卖……】 就是他爹这个尺寸吧…… 卖完50次,那他的屁股是不是可以直接进行飞船跃迁??? 真要为世界贡献到这种程度吗? 屁股上搞个黑洞? 没等萨沙做完心理建设,克拉克已经脸色微红,爬起来了。
“再睡会。
”男人亲了下小王子的耳尖,“我去给你做早餐。
” 萨沙:“#¥%……#” 克拉克没听清:“什么?” 萨沙真的挺好奇的,就把脸埋在枕头里,又咕咕了一遍。
超人的超级听力不是盖的,就算是这么含糊的发音,他也艰难地听出对方在问什么了。
克拉克磕磕巴巴,却很老实地回答:“其实也不是……也不是每次都会打穿……我学过怎么控制……除非一个氪星人真的完全失控……” 系统:【那下次可以灌在里面。
】 萨沙暴起,恨不得自己打自己:【……你、你特么!!!!】 系统:【嘻嘻。
】 ……好在他俩说相声,人间之神听不见。
他去了厨房,给小王子煎一颗黄澄澄的太阳蛋。
期间,克拉克的超级听力,听见了冬天的第一场细雪,即将到来的声音。
他不无怜惜地想,怕冷的小王子要受罪了。
* 果然,不出两天。
华盛顿开始下小雪。
萨沙反倒无所谓。
他爹就是个自带温度的窝,冬天到了,他刚好有借口缠住克拉克,好好研究怎么洗他的偏离值。
他上次把克拉克的红披风洗了洗,克拉克披上时就发现了,微愣了一会儿。
显然,人间之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小医医人,大医医国,从游方郎中到帝师太傅,洪文成了活着走进功臣阁的唯一一名太医! 文案二:又名《太医署升职日记》 皇帝抠门,贵妃跋扈,皇子体弱,太医署上下如履薄冰。 皇上偶感风寒,已有三日不思饮食治好了没赏,治不好有罪啊! 众太医纷纷使出浑身解数逃避, 刚来没多久的洪文被推出去。 众太医:完了完了,这孩子完了 然而:陛下胃口大开,赏! 贵妃又在撒娇卖痴,欲借太医之口骗皇上来,众太医纷纷秃头/
路德认为梦想的尽头,就是摸鱼。 所有的努力和受苦都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光明正大的摸鱼。 他的目标在旅行中变了又变,最终发现,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 这是一个发生在小智刚刚踏上神奥舞台时的故事。 一个从迷茫中走出,逐渐坚定决心,不断成长的故事。 标签:宝可梦、宠物小精灵、口袋妖怪、神奇宝贝 /
【主文野】 惨遭杀害的我幸运地绑定了一个续命系统,只要多接任务好好赚钱,就能成功苟命。 系统:崽,让爸爸看看你的异能,瞅瞅你这倒霉孩子能做啥。 令人头秃的是,我的异能力名为【薛定谔的二五仔】,能力发动后,多疑如琴酒这样装了卧底雷达的男人也会将我当作最可靠的自己人。 不翻车,我安和千夜绝不翻车。 系统爸爸对我的异能力惊为天人,如我这般的人才只为一个组织工作简直暴殄天物! 铁打的工资,流水的我/
婚后的林嘉歌,没多久就被时瑶逐出家门了,他为了回家,用尽所有的方法都没能成功,最后将目光放在了小包子的身上。 小包子听完林嘉歌的提议,和他勾了勾手指,软萌萌的回:合作愉快! 于是 小包子收到机器人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餐厅,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吃饭。 小包子收到奥特曼的当晚,把时瑶骗到游泳馆,偷偷对林嘉歌说:爹地,妈咪陪你游泳。 小包子收到小火车的当晚,把时瑶骗到酒店套房,给了林嘉歌/
帝国太子兼战神闻景,星际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无心选妃,沉醉于征服星辰大海。 一晃眼,成了两百岁的老光棍。 帝国人民以为他会孤身到老,皇室选妃了。 万众期待的选妃大典,各种族的美人争相报名,有能力,有才华,有背景,有美貌。 太子本人却选了最不起眼,最没实力,还是个能力觉醒失败的人鱼。 帝国民众:太子是不是没有睡醒? 众人等着皇室宣布太子妃重选,等啊等,等到了太子和人鱼订婚大典。 所有媒体蜂拥/
诸鹤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不仅成了最后一只没有飞升的玄鹤,还穿进一本万人迷小说里,当上了里面的摄政王。 摄政王身体羸弱,姿容绮丽,性情暴虐。 临政两年,朝野哀鸿遍野,百姓生不如死。 诸鹤: 做摄政王好,吃好穿好,更好的是过个几年之后 拿主角受剧本的万人迷小太子晏榕名冠天下,德行无双,引风流人士竞折腰。 邻国皇帝:阿榕,摄政王不仁,待我为你平了这乱世! 镇国大将军:太子殿下,末将愿为你取摄政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