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我向她笑了笑,“来吧,我信你。
” “可是这换血之术极其繁琐复杂,稍有不慎,便会害你丢了性命!” “我知道。
”我拉住她的手,“因会一命换一命,所以才被视为禁术。
而我是自愿的,便也谈不上害了谁,且曲徽有《璞元真经》护体,常人之血如何能与他相续,亦只有我可与他相当——” “百万。
” 我立时回身,曲徽站在我身后,唇畔溢出了鲜血——他竟自己冲破了穴道。
他身形连动,五指屈伸,直接便向张歆唯攻去,骇得她吓白了脸色。
我运起内力,抢在他前面挡住这一招,忍不住道:“曲徽,别逼我出手!” “你给我吃的是忘情草。
”他沉了脸道,声音中携着一丝怒意,“百万,你当真要与我换血么?” 我扣住他的脉门,反手推出一掌,将他逼至床畔,迅速点了十余处穴道,弯起嘴角道:“活了两世,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清楚我要做什么。
” 曲徽目色沉郁,正欲说什么,我复又拂过他的哑穴,缓缓凑近他耳边。
“你不是要我快活么?”我淡淡弯起一个笑,“可是曲徽,这世上若没有你,我这一生……都再难快活了。
” 换血之术,便是要内力资质匹配的两人,将全身血液互相对换,任何绝症都可不药而愈,但相对的,换血之人会继承被换血之人的病痛,加上过程中的并发症,换血之后基本不会活过三个月。
且此术需要双方的极度配合,便是心中有一分的不甘愿,影响行血之速,亦不会成功。
是以一颗凝聚百颗忘情草精华的药丸,足以让他忘了我,毁去一切执念。
张歆唯将换血所用的东西准备好,只是静静瞧着我二人躺在一起。
我看她面色,不由得苦笑:“张姑娘,可惜我是穷光蛋……” “百万姐姐命都不要了。
”张歆唯眼圈一红,“我可还能要银子吗?” 我一怔,便明白了她的心意,微微一笑:“多谢。
” 日近黄昏。
曲徽侧身躺着,我便这般望着他,二人躺在一起,彼此眼中都有对方的倒影。
鲜血一点一点抽离躯体,似乎带走了全部的温度,全都流向了曲徽体内。
同时一股冰冷随着剧痛灌入手腕,感官都逐渐模糊,只有神思还是清明的。
我终于……能够代他承受这份伤痛,为他挡去所有的冰冷与折磨,献出自己全部的温暖,滑去他一生的孤苦。
“便算忘了这一切过往,日后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记着。
”我眼前渐渐虚幻起来,只是握了他的手,呓语般地道,“你有过一个娘子,所以再也不是孤身一人……你要记着吃饱穿暖,少费些谋划心思,待自己好一点……你喜欢甜的不喜欢辣的,喜欢素淡的颜色……要记着找个贤惠些的姑娘,但不许太快,不然我会吃醋……要记着……” 要记着,好好活下去,我爱你。
第二十章百万,是个好名字 (1) 又是一年逢春日,天不过蒙蒙亮,清晨还满溢着未退去的冬寒。
我将馄饨担子放稳,柴火慢慢烧起来,倒也不觉得冷。
不多时就有了赶早集的人,多也是些穷苦人家,馄饨分为两种馅料,荤的八文钱,素的五文钱,赶上生意好的时候,不消一个时辰便可卖光。
然我四处漂泊,从不在一个地方多做停留,馄饨利润又微薄,赚的银两刚够我自己衣食温饱,好在我并不娇生惯养,能活着已是上天的恩赐,是以自足知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得很是充实。
正回想出神间,眼前忽然现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掌,正中好好地摆着八文铜钱。
水汽散去,勾勒出一张眉目俊朗的面庞来,我心头一喜,面上却撇了嘴:“大家这样好的交情,你却如旁人一般只给八文,还常常要我多给几只馄饨,是不是忒抠门了?” “啧啧……”宋涧山亦撇了嘴,流露出几分潇洒风致,“好朋友数月不见,当不收钱请客一碗才是,哪有你这般嫌人给得少的?” 我霎时炸毛:“你看我穷成这样,还好意思要我请你吃吗!” “我瞧你安逸得很。
”宋涧山哈哈一笑,走到一旁坐下来,“百万,自上次靖边一叙,别来无恙?身体可好些了么?” “嗯,毒发次数少了许多。
”我将馄饨下了锅,乐颠颠地说,“那次去靖边是因着慕秋大婚,不知她眼下可还好么?” 宋涧山淡淡一笑:“新婚燕尔,如意郎君,怎会不好?” 我很是代她欢喜:“嗯嗯,这便是圆满了。
” “你不见她,又怎称得上圆满。
”他微微一叹,“大婚前一日她在你坟前哭得肝肠寸断,你亦不是没瞧见。
” “还是不见为好,九重幽一役,已有许多人对我身份生疑,若我重现江湖,只会为金氏镖局带来灾祸。
”我将馄饨捞出,撒上佐料与香葱,笑了笑道,“只会说我,你还不是一样,这般浪迹天涯……是当真要阿颜等一辈子么?” 宋涧山接了馄饨,筷子微微一顿:“横竖俞望川已死,又有阿徽主持大局,风云庄我是很放心的。
” “风云庄和她……”我微微一叹,“是两回事吧。
” “我与师妹之间,发生了太多,已再难回到最初。
”宋涧山低声道,微风淡淡掠过,“何况宋某是有妇之夫,今生绝不再娶。
” 言毕,他闷头吃着馄饨,我也没有再言语。
这些往事,说着总是让人感伤。
时隔一年,江湖上发生了许多事 九重幽宫一夜血洗,炼华重现天日,点化井渊,令其终生于苍雪山顶赎罪。
她与瞿简的关系也公之于众,住进了瞿门,与其双双归隐。
为江湖平稳,俞望川的恶行终是没有公诸于世,曲徽于半年前秘密将其诛杀,宋涧山、晋安颜、御临风都有助阵,俞琛方知其父与妹的恶行,深受打击,俞家就此中落;桃源谷与风云庄甘愿臣服,曲徽拥有武湖玉印,各大派唯他马首是瞻,自此瞿门一统江湖。
我正想着,胸口忽然一阵剧痛,手中的汤勺便掉落在地,只觉体内有千万虫蚁狠狠噬咬。
这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我身子踉跄了一下便向后倒去,似乎有人扶住了我,同时一股醇厚的内力从背后源源不断涌入,顿时化去了小半痛楚,但仍难以承受。
宋涧山托着我坐倒在地,对旁边的食客解释为宿疾,便也没人再关注。
我抱着双腿浑身哆嗦,双目赤红牙关紧咬,疼得说不出话来。
这便是曲徽所中之毒的威力了,每发作一次,我都会不住地想,那六日温柔缱绻,他也是忍着这可怕的痛楚的。
而我终能代他受苦。
这般想着,心中就会涌起一种温柔却坚定的力量,去战胜一切病痛。
大约半柱香的时分过去。
我喝了口面汤,大约是缓过来了。
宋涧山面露忧色:“百万,可还疼么?” “不妨事,年初刚发作那会儿……比这厉害多了。
”我对他笑笑,勉强站起身来,与他打趣道,“十天半月都不发作一次,偏偏你一来就赶上了,不如你改名叫宋发作算了。
” 宋涧山却不理我的插科打诨,只沉了声音道:“你要这样躲到什么时候?” “我不知……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我淡淡一笑,“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 “你明明是牵挂太多,才要这般隐姓埋名四处漂泊。
”他幽幽一叹,我垂下头,沉声道,“这世上最没资格说我的便是你了,明明可以揭开真相,你却还是要背着这诸多骂名,我当真是不懂——” “你当知道,风云庄如今有阿徽庇护,已是日渐昌盛。
俞家虽没落,但根基极稳,俞琛臣服的条件便是不可公开俞望川与俞兮之事,阿徽有意将他一军,洗清我的冤屈并要我接掌武湖玉印……只是我不愿罢了。
”他浅笑,“宋某闲云野鹤惯了,可做不来那一板一眼的领袖,且我在乎之人,皆知我的品性,这……便已足够。
” 我怔了一会儿,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有些欢喜,又有些怅然。
男儿当如宋涧山,论洒脱肆意,再无人能如他一般。
“你说……咱俩是谁先开始倒霉的?”我认真道,“真是难兄难弟。
” 宋涧山不禁失笑:“那肯定是你。
” 我忍不住抚额。
他又道:“其实你与我也不尽相同,阿徽他虽已不记得,但你若肯让我与他说……” “张姑娘曾说,换血的二人之间,会有某种联系。
”我轻声道,“若让他记起我,引得血气逆转便会有危险,那忘情草这番功夫便全然白费了。
然若他记不起我,去见他……又有什么意义?” “这只是百万你一厢情愿的想法。
”宋涧山耸肩道,“我猜阿徽宁愿气血逆转,亦不愿忘了你。
” 我垂下眼睫毛微微摇了摇头,终是忍不住问道,“他还好么?” “好与不好,我说的如何算。
”宋涧山言语中有一丝淡淡的惆怅,“你若亲自看看,便知道了。
” 年纪轻轻,置身武林最高处坐拥江山,武功智计人品才貌,再无人能出其右。
曲徽如今,已是天下无双的传奇。
应该,是很好的吧。
我笑笑,与宋涧山聊起了其他,距当年之事过去大约一年之久,旁人都只道我为曲徽换血而死,连张歆唯亦不知我的下落。
唯一的当事人曲徽已失去了与我有关的全部记忆,宋涧山不信我已死,便边追杀俞望川边寻我,终在慕秋大婚之时于靖边镇发现了我的踪迹,自此得知全部真相。
而其他人,只当我已为曲徽而死,在靖边立了一座衣冠冢,不时会有旧识前去祭拜,听宋涧山说,那些人中有慕秋、阿颜、小鱼、断弦翁,甚至还有瞿简和苏灼灼,只是唯独……没有曲徽。
他已经忘了我。
与宋涧山分别,我收拾了细软,准备到另一个镇子。
临行前天色已晚,下起了朦胧细雨,行人匆匆。
我面色恍惚,脑中不知想着什么,却见前面围了一圈人,心下不由得好奇。
走过去才发现路中躺着一只半大的黄狗,大约是得了什么病,毛都掉光了,瘦骨嶙峋地躺在雨水中,看起来极是可怜。
一般这种土狗,都是镇子里普通人家养来看院子的,卖不了几个铜板,大约主人觉得不值得给它看病,是以才将它抛弃任其自生自别。
所幸这条狗瘦得厉害,这才逃过了狗肉贩子的黑手,不过瞧这个情状来看,它已活不过这个晚上了。
围观人虽不少,但都没有救它一救的心思。
毕竟只是一条狗而已,大约亦无人想破费,包括我在内。
彼时我已在江湖中颠沛流离一年之久,虽不至于饿肚子,但也只是刚够自己温饱罢了,断断不能再添一张嘴。
是以我虽满心怜悯,但亦是无能为力,便摇摇头走开了。
只是刚刚迈出几步,忽闻身后一声微弱的闷哼。
我转过身去,那只黄狗昂起头,似是用尽了力气向前爬了数寸,口中一声接一声地悲鸣,乌黑的眼珠直直落在我的身上。
我心头霎时中了一箭,只好走回去蹲下神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没办法,我也是穷光蛋呢。
”我无奈地笑笑,“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 它像是听了我的言语,不知是不是懂了,竟也安静下来,只是用力昂着头望着我,眼睛乌黑而明净,然后……舔了舔我的手。
我心中忽然一疼。
许多年前,慕秋在靖越山村寨时,我大约便如这条黄狗一般吧?她从没想过捡我回去会为自己带来何种灾祸,她亦没有埋怨过,她说……她从不后悔。
世间诸事大抵如此,前因后果,一念之差,若她当年没有救我,大约这江湖,如今亦是另一番景象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感激。
我摸了摸那条黄狗冰凉的身体,将湿漉漉的它抱在怀里,温软地道:“不嫌弃的话,就跟着我……从今日起,你便叫百万吧。
” 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当时我却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无不牵扯着来日的终局。
说来也怪,抱回百万的那个傍晚,我瞧着它奄奄一息的模样,觉得大约是救不活了,谁知竟叫两个硬窝头和馄饨汤吊回了一条命,自此昭示了它十分好养的本质,我吃什么它吃什么,从不挑三拣四,菜根子啃得也欢实,是以成长得很是茁壮。
而那一身起癞的皮毛,亦让我寻了些土方草药,洗了几次澡便胡乱给医好了,不出月余,百万这货竟长了一身金黄光亮的软毛,配着那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对下至八岁上至八十的丫头大娘们极有杀伤力,大约不用跟着我自己就能混个温饱了。
然百万奇葩之处在于,记性逆天的好,也分外的聪明,会帮我看馄饨摊子,哪个客人没给钱亦会吠叫,只是黏我黏得厉害,大约它生怕再次被人抛弃,连我如个厕都要跟着,实在烦人。
但这不妨碍我日益地喜欢它,并且尝试与馅饼摊子的大姐调戏百万取乐,她手中拿一块肉馅,我手中拿一个窝头,百万两边都闻了闻,还是头也不回地奔向了我,任大姐如何呼唤诱惑都不为所动。
那一瞬间,我心中软软的,像是能原谅一切黑暗的过往。
然当隔壁那只风情万种的小白花过来勾引百万它却理都不理,只跟街头流浪狗小团伙打成一片时,我深深体会到了一种危机感。
不过这种忧虑很快就释然了,因为我发现,这货喜欢美人。
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有一点点的美貌,它便贱兮兮地凑近讨好,不过也只是讨好而已,调戏够了仍然会坚定地回到我身边。
于是我又有了新的忧虑:这货真的知道自己是条狗么?真是刷新了它的奇葩度啊…… (2) 眨眼一月有余,我在这个镇子待得差不多了,便盘算着离开。
这个镇子小得没有名字,却是民风淳朴,山清水秀,我亦喜欢这里,只想着多待几天,一拖再拖,终到了不能再等的地步。
待到今晚给一个大户人家做了馄饨后,这便要走了。
对一个地方产生感情,便会留下来,亦容易被人寻到酿下祸端。
我将馄饨馅料放得很足,跟旁边卖馅饼的大姐话别,大家都颇有不舍之意。
正忙碌间,老实趴在一旁的百万忽然晃着尾巴蹿了出去,我心道大约是来了个美貌的路人,便也没有回头,径自向炉灶添着干柴。
“给我一碗馄饨。
” 这声音清清冷冷,徐徐散入晨风,我愣住了,下意识地接口:“荤还是素?” “素的吧。
”那人在桌旁坐下来,我没有回头,只是呆呆应了一声,将馄饨入了锅,心中像是也悬了一锅开水,过去的种种沸腾开来,烫得难以承受,只是咬住嘴唇忍着不肯出声。
馄饨很快便好了,我端在手中,走到角落的小桌处。
男子一身玄衣,容色俊美,眉间一点殷红朱砂,似是染了些风霜,却更添一份沉稳的气韵。
我呆呆望着擎云,许久才觉得汤碗烫手,轻轻“啊”了一声。
百万正围着擎云的腿不停地蹭来晃去,我反应过来,轻声训斥了一句“百万别闹”,它登时听话地坐到了一边。
擎云淡淡瞥了它一眼,眸光又落回我身上,稳稳地接过碗。
“岁余不见,阿初的功夫倒是退步了。
”他轻声一叹,垂下眼睫毛。
我身子晃了晃,一句“你可好么”到了嘴边,却不知为甚问不出口,只是愣愣地瞧着他,半晌才接口:“嗯……卖馄饨而已,也用不着功夫。
” 他要了馄饨却不动筷,只是隔着氤氲的雾气细细地打量我,我在桌边坐下来,稍稍平复了些,转而弯起一个笑:“能见你……我很欢喜。
” “欢喜又有什么用?”他捞起一个馄饨,亦笑了笑,“你想见的……从来就不是我。
” 我有些讶然,从前的擎云,定不会说这种话的。
“一年过去,你一定……”我有些羡慕地道,“去过很多地方吧?” “在这之前,不如你先告诉我……”他淡然道,“为甚身子这么差?” 我垂下眼睫毛,果然……现下这副身体,根本瞒不过他,然我对于擎云亦没什么好隐瞒,便将当年他走之后的事情简单说了一通,末了不想他担忧,便伸出胳膊做力大状:“虽有些凶险,但还是让我挺过来了,哇哈哈,内力是退步了些,不过对付个把小贼是没问题的。
” 擎云伸出手,一把捏住了我的手腕,我道了一句“干甚”使劲挣了挣,然后毫无悬念地……没挣开。
“这叫退步了些?”他定定瞧着我,我有些心虚地摸摸头,便听他沉声道,“阿初,你果真是个心狠的人。
” “心狠?”我不甚乐意,“我若心狠,旁边那只狗能这般肥么……” “原来不止对我,便算对金慕秋,对曲徽……甚至对你自己,都是一般的狠。
” 我一呆,直直撞进他微灰的双眸中,却又无言可辩。
擎云松开我的手腕,转而将我的手摊平了,露出许多细细的伤痕来。
这些疤,有些是生火烫的,有些是推车划的,更多的却是毒发时苦苦忍耐指甲刺入掌心的血痕。
“我寻你两月了。
”他轻轻摩挲着那些伤疤,淡然道,“张歆唯与我说你死了,我在你坟冢那里瞧着,却唯独不见宋涧山祭拜,便悄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云织穿成了极漂亮的Omega,差点被人侵犯,幸好被一颜值逆天的Omega救出 好心的Omega正是他曾看过的《极致臣服,变态Alpha狠狠爱》里的清冷美人受 主角受信息素有着绝对的诱惑力,偏偏一张脸清冷倨傲,激起一众变态大佬们疯狂的占有欲 偏执霸总,病娇贵少爷,多情影帝,个个都想将他占为己有 践踏尊严,囚禁折磨,主角受依旧死不服从,最终落得个自毁腺体,跳楼自杀的下场 熟知剧情的云织决定,一/
老板是个年轻的高冷精英,有钱有颜才华横溢,但就是一直单身,顾尚辰暗搓搓怀疑他有那方面的病,直到意外看到老板的手机屏保竟然是自己。 顾尚辰:黑人问号脸.jpg 然后老板找他表白了。 震惊过后顾尚辰:我就是辞职,单身一辈子,也不可能喜欢你! 经历n个世界后的顾尚辰:真香! 【阅读指南】 1、本文涉及小说皆为作者瞎编,莫对号入座。 2、本文一对一,受都是一个人。 /
主角是一个热爱啪啪啪,一路开无双,车翻所有敌人的纯真少年! /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