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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册 不良少年的资格 奇谈之二:为君歌一曲(2/5)

的要求就是信件必须及时、准确地到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就再也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民(异界神民的一支)。

苗民是瑞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大多数苗民自视很高,不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

厘荔与她的伯父算是这个种族里的怪胎了。

罗天第一次见到厘荔时,她还是个小姑娘,翅膀上只有细细的绒毛,根本不能飞翔,只能坐在她的伯父肩上。

当时厘荔的伯父给罗天带来了一封家书,就在他看信的时候,小厘荔突然一把从他身上拔了七根长翎毛,痛得他几乎蹦起来。

后来罗天才知道,这个小丫头因为自己不会飞(苗民虽然天生有翅膀,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翅膀飞行,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终其一生翅膀上只有绒毛,只能把翅膀当成平衡身体的拐杖用而已),所以对所有可以用翅膀飞的神民或妖怪都很嫉妒,一见到就非要拔对方的毛不可。

后来罗天一直在各界游荡,厘荔的伯父也总能找到他,为他传递家书,小厘荔也总是和他一起出现。

不管罗天怎么防范,每次总会被她拔去一些羽毛。

罗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厘荔已经长出了真正的羽毛,正在跌跌撞撞地学飞行。

那次之后,罗天来了人间界,再也没过这两个苗民。

听别的信差说,厘荔的伯父在一次送信的过程中受了重伤,因而对这份工作心灰意冷,已经洗手不干了。

罗天没想到今天会看见厘荔,更没想到她又干上了这一行。

“你已经飞得很好了。

”罗天看着厘荔飞翔的姿态,由衷地称赞。

厘荔骄傲地噘着嘴:“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飞行呢!倒是你,是不是因为在凡人中住得太久了,怎么飞得这么慢?” 罗天耸耸肩。

看着长大成人了的厘荔,他有种看到了自己故乡的妹妹已经长成人的感觉。

厘荔继续说道:“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

如果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我可以算你半价。

” “好啊。

”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 ※※※ “火儿,好不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的嘴几乎被食物塞满了,还在忙不迭地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吃不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样子,瑰儿有些心虚,所以现在认错的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

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钟头,还有新的菜式不停地端上来。

火儿仔细想想,发现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

他开始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想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

” 窗户上传来了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甜美地笑着问道:“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了哪?什么时间在家?” “啊,找我的。

”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窗户说道,“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来送,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挺熟悉的。

瑰儿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内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得惯不惯之类。

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回信请信差捎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送达。

”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火儿颇有兴趣地说:“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狐狸。

”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道。

信差们只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那种用法术变出来的、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收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忿忿不平。

“你写吧,只是送到楼下的话,我不收你钱。

不过如果以后有生意,记得找我啊。

”厘荔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疾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在跟着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凝固了,“罗、罗、罗天……” “你好。

”听到有女子这么叫,罗天马上露出了职业笑容,接着想起来自己现在是来帮厘荔送信的,不用这样表演啊,想到这里,他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

“罗天,你,你怎么会来我家……你坐、坐,我给你倒水。

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瑰儿激动得全身发抖,声音都有些发颤。

“不用,我们马上走。

”罗天断然拒绝。

“你可不可以和我握握手?” “可以。

”罗天伸手握了一下她的指尖。

“我买了所有报道你的杂志,你可不要以帮我签个名?” “可以。

”罗天在最上边一本杂志上飞快地写下了自己名字。

当厘荔和罗天离开之后,瑰儿还处在离魂的状态,呆呆地看着窗外嘟囔着:“罗天、罗天……” 火儿跳到她肩上问道:“瑰儿,下一道菜呢?” 瑰儿忽然把他紧紧抱进怀里:“火儿,你看见了吗?罗天刚才来我们家了!他还给我签名!和我握手!喔喔喔,我太激动了!罗天好帅啊,喔喔喔……” ※※※ “你耍赖皮!瑰儿大骗子,骗子、骗子、骗子!”火儿从她怀里挣扎出来,在屋子里来回飞行,夹着熊熊烈焰,不停地大叫着,想引瑰儿抬起头来,结果瑰儿还是把全部注意力放在电视上,理都不理他。

电视中正在播放一部充满俊男美女的偶像剧,其中最出众的当然就是饰演男主角的罗天。

瑰儿盯着荧屏,双眼放光,不时跟着剧情大笑几声,感叹几句。

“瑰儿,念故事!快念!不讲信用!”火儿把一大撂故事书推到瑰儿怀里。

见到了罗天本人,瑰儿的头脑再次陷入了狂热,心里只剩下罗天、罗天、罗天了。

火儿一上来,她就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去去去,你自己又不是不识字。

”看来现在只有周影可以让她醒过来了。

“瑰儿,你自己答应的!” “走开,挡着我了!” “瑰儿,你说话不算数!” “不算怎么样?你吃我啊!再叫明天没早饭!” “瑰儿,嘿嘿嘿……”火儿真的生气了,他准备用最狠毒的方式报复。

当瑰儿闻到东西烧糊的味道抬起头来时,只见火儿正抱一堆罗天的海报、CD、签名照片什么的凑在自己的翅膀上点燃。

等瑰儿尖叫着冲过去,那些东西早已经在烈火中化作灰烬了。

“哼,这就是某人说话不算数的下场。

”说着,火儿得意洋洋地飞走了。

“火儿,你等着瞧……”瑰儿的惨叫声在屋里回荡起来…… ※※※ 今天,罗天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一早起来,就有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和女人在街上拥吻的照片,还用显眼的标题说明他是在和未成年少女交往。

罗天认出那是许黛向他“告别”时的照片,看着那篇充满了暗示自己利用名气引诱少女欲行不轨的文章,他真是哭笑不得,那些偷拍的记者难道看不出来自己是在不情愿地被人硬搂着吗?自己再怎么不成器,也不至于对一个小女孩子(对于两百岁“高龄”的他来说,十几岁的人类少女确实是个小孩子)干什么吧…… 一个上午接了几百个要求就此事采访他的电话,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电视上又播出了那条新闻的后续内容:有个女孩子跑出来声称自己是罗天的情人,和他同居过很久,罗天成名之后,却被无情地抛弃了。

人类真厉害,明明没影的事还能说得跟真的一样。

厘荔在旁边不停地添油加醋:“罗天,你的爱好很奇怪呀,这人类长得这么难看你也喜欢?记得你以前总收到好多情书的,难道现在没有妖怪要你了?” 罗天觉得自己快昏倒了。

好不容易把厘荔打发出去送信,一群歌迷又涌进了公司。

她们都大声表示不相信媒体的造谣,百分之百地相信他。

虽然被她们吵得头昏眼花,可也算得到了一点安慰。

可是接下来,许海洋的攻击又到了。

“罗天,你怎么给我搞出这种事来!你交女朋友,出去玩玩我都没意见,可你也不能冲未成年人下手啊!就算你有这爱好,也别被记者拍到啊……” “我没有!是她自己扑过来抱我!” “那你也不该让她抱。

” “……” “现在怎么办?你最好开个记者会澄清一下,再不然……罗天?罗天人呢?”许海洋正说得口沫横飞,一回头却发现罗天不见了,“快把他给我找回来!这种时候他还敢乱跑!” 罗天隐身走出公司大门,长吐了口气,仰天大叫:“我要吃了那个该死的记者!” ※※※ 由于火儿烧毁了瑰儿的“偶像”,其中还包括她刚弄来的那张亲笔签名,所以瑰儿与他开始了冷战,不给他做饭,也不和他说话。

火儿认为是瑰儿不守信用,坚持要瑰儿先向他道歉。

火儿老是故意弄坏瑰儿的宝贝毛绒玩具,瑰儿则借口整理冰箱,把火儿储存的妖怪肉全扔掉了。

“所以,这个家就变成这样了?”刘地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里看周影做饭,他本来是跑来吃白食的,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落空了,“瑰儿因此离家出走,跟那个歌星私奔了?” “不是,听说今天有见面会——和那个灌灌见面!”火儿气呼呼地说。

“灌灌啊,他跑城里干什么来了?瑰儿被他的歌声迷惑了吧?”刘地抓着下巴,思路按照这样的路线运行着:灌灌的歌声能迷人——他跑到立新市来唱歌——引诱了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本来是属于刘地的。

“咔嚓!”刘地手中的杯子被捏碎了。

他眯起眼睛看着报纸上罗天的照片:“这个家伙也变得太帅了吧?他不知道这个城里的妖怪不允许比我帅吗?看来我得好好跟他谈谈才行。

” “走,去揍他一顿。

”火儿摩拳擦掌,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刘地意见相同。

“小孩子别掺和。

”刘地眯着眼打坏主意,“我会让他知道,在这里生存就不能和刘地抢女人。

” “还不能打搅火儿吃饭!”火儿振翅高呼。

※※※ 罗天坐在立新市最高的建筑顶上,看着下面的灯火发呆。

为了能在人类中作一名歌星,他曾经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准备,在好几个国家留过学,学习人类的各种技能,拥有从经济、考古到航天力学的十几个学位,从管弦乐、交响乐到非洲土著的鼓样样精通。

他认为自己现在知识丰富,外形英俊,举止得当,气质出尘……应该很符合人类对明星的要求了,为什么自己却无法获得成功呢? 罗天现在确实拥有不小的名气,可那不是他所争取的东西——他想听见有人说:“罗天你唱得真好!”可是没有一个人那么说,即使是那些为他疯狂的女孩子们。

为什么大家不接受自己的歌声,难道真的是曲高和寡? 和人类相处好难啊,这样那样的事情莫名其妙地就会贴上来,就好像今天……罗天又长长叹了口气。

不想这些了,想也没什么用,反正人类就是那个样子…… 他只是想唱歌,想唱歌…… 罗天仰望着星空,享受着拂过脸颊的夜风,放声高歌起来,许海洋最近总逼他假唱,所以他好久没有这样纵情歌唱了。

他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张开双手在天空中旋转,让歌声和心情一起随风飞扬。

当他停止歌声,从空中落下时,发现这里站的不再是他一个人了。

一个人类外形的男子站在几步外,正静静地看着他,肩头站着一只正在捂着耳朵打滚哀嚎的必方。

罗天紧张地看着对方,他已经猜到对方是谁了。

“罗天?”对方迟疑地询问。

“是的,你是……周影?” 周影笑了一下,表示罗天猜对了,然后他拿出纸和笔,问:“可不可以请你签个名?瑰儿好像很想要你的签名,为这个一直在和火儿闹别扭。

” 罗天松了口气。

周影好像没什么恶意,不过听说他这个人一向喜怒不形于色(刘地:谁这么没大脑!那叫表情麻木!),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总是小心为妙。

罗天小心地避开火儿(火儿正捂着耳朵在叫:“太难听了,我快死了,救命!”),接过纸笔,飞快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小心地一步步后退,离开一段距离后快速飞走了。

“受不了了,太难听了,太难听了……”火儿还在那里闭着眼叫。

“火儿,他已经走了。

” “走了?”火儿睁开眼看了一下,这才把翅膀放下来,松了口气,“不愧是灌灌啊,这歌声太有杀伤力了,连我都受不了,太可怕了。

” 周影回忆着以前听过的灌灌的歌声,不解地摇了摇头,然后低头看看罗天那个签名。

这字还真是草得可以,如果周影不知道他叫“罗天”,说不定会念成“三了”,也不知道他写的时候省略了多少笔划。

不过瑰儿偏偏十分喜欢这样的东西。

为了这个还和火儿大打了一架,又花钱去买罗天的签名照片(那签名还是印上去的),自己帮她要这个回去,她大概就可以与火儿和好了吧? 火儿把那个签名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在烧掉和留下这两个选择之间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咂咂嘴:“我拿去给瑰儿。

” 周影拍了拍火儿的头表示称赞。

“对了,瑰儿说今天晚上去听那个家伙唱歌的,那个家伙怎么在这里?不过听不到比较幸运,他唱得太吓人了。

”火儿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

周影又摇摇头,现在他对自己的欣赏水平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刚才,他甚至认为刘地那被大家誉为“鬼哭狼嚎”的歌声都比这位大名鼎鼎的明星强,看来自己距离真正的人类还差很远啊,以后要多习惯一下这样的歌声才行。

※※※ 罗天飞回家中,连灯也没开就一头栽在床上。

“唉……”他叹着气,把脸埋进枕头里,接着,他感到一道锐利的目光射在自己身上,猛地翻身坐了起来。

一个陌生男子坐在窗台上,冷冷地看着他。

对于一个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生长的妖怪来说,让别人无声无息地进入了自己的休息地域,这绝对是个致命的失误。

罗天戒备地看着对方,问道:“你是谁?” “刘地。

” 他们的身高相仿,但刘地比罗天健壮得多。

相形之下,罗天显得文弱而不安,紧张地看着这个立新市出了名的妖怪步步逼近。

刘地上上下下打量着对方,罗天觉得他像是在挑肥捡瘦一样,暗中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刘地忽然弹了个指响,说:“我现在宣布,你违犯了立新市妖怪管理条例。

” 罗天莫名其妙:“什么?” “住在这座城里妖怪不允许变得比我帅,你不知道吗?当然也不是说你现在就比我帅,不过……” “我、我天生就这样,你要我怎么样?”罗天怀疑刘地正在罗织吃掉自己的借口。

“天生就跟我差不多帅,这更可恨了!”刘地像老朋友一样拍拍罗天的肩,“有没有酒?” 罗天摇摇头:“没有,我不喝酒。

”难道他打定主意把自己当下酒菜了? “不懂享受生活……对了,火儿要揍你一顿。

”刘地东拉西扯,也不知他到底想什么。

“火儿?” “就是那只必方,你害得他和瑰儿吵了架,他正到处打听你住哪儿呢——我可没告诉他啊,难得周影有情敌出现,我乐得看热闹。

来,说说你和瑰儿是什么关系,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刘地凑上来,一脸的不怀好意,“如果你肯对瑰儿下手,让我的朋友周影明白什么叫恋爱的话,我可以考虑在火儿的魔爪下保护你。

” “周影……他刚刚为瑰儿要了我的签名。

”罗天连忙说道,他可不想再莫名其妙地被卷入一场纠纷中去。

刘地瞪大了眼:“周影为瑰儿要签名?这家伙有进步了啊!这是你的功劳,我会给你记一功的!” 罗天一点也不想要这样的功绩。

刘地毫不客气地坐在罗天床上,一边吃着女孩子们送来的糖果一边招呼罗天:“坐呀,咱们来商量下一步怎么办。

” “什么下一步?”罗天茫然。

“你怎么勾引瑰儿啊。

”刘地理所当然地说,“我们要进一步地对周影施加压力,让他明白自己身处危险之中,随时有失去瑰儿的危险,然后,他就会明白爱情是不可能轻易获得的,一定要付出自己的努力。

当然,能逼得他和你大打出手,争风吃醋最好……” “我为什么要去和周影大打出手!”罗天尖叫起来──那等于把自己放在了烤架上等着必方一样,“而且我对那个瑰儿一点兴趣也没有!” “你如果敢对瑰儿有意思,不用周影做什么,火儿就先把你烤来吃了。

”刘地冲他翻翻白眼,“我只是要你假装一下,引起周影的危机感就行了,骗周影很容易的,我跟你说,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罗天双手捧着自己那好像已经胀大了无数倍的脑袋,一点也不想听。

“……如果你送给瑰儿鲜花的话,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周影根本不知道花这种东西天生就是用来送女人的。

一开始你最好一天送一束花给瑰儿,接下来就在月夜中抱着琴去她窗前唱歌,再然后……”刘地兴高采烈地说着他的计划,当然要去执行这个计划的是罗天。

“罗天,你有客人啊?我回来了,有没有东西吃!”又一个连窗户也不敲的“客人”飞进了屋子里,“我只剩一封信就完成立新市的工作了,你知不知道一个叫‘色狗刘地’的妖怪在哪里?大家都说他老在周影家,我去却没找到。

”厘荔嚷嚷着捧起杯子,大口喝水。

罗天闭上了眼。

“谁是色狗!”刘地凑过去阴森森地问。

“一个叫刘地的妖怪,你认识吗?”厘荔大大方方地问。

对方是美女,所以不能咬……刘地忍着气,问道:“我就是刘地──谁说我是色狗的?” “唔,你就是?”厘荔马上换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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