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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过的脾气谁还记得? 婚姻就是这样,施加伤害的一方总是忘得快,却不知另一方记得那么深。
“我以前脾气有那么坏吗?”沈来觉得周既的忆当年纯粹是在贬低自己。
周既被沈来的“没有自知之明”给逗笑了,自嘲道:“说实话,也就是我,才忍了你那么多年。
” “没那么多年,三年而已。
”沈来纠正道,恋爱一年,结婚两年,没道理让周既觉得他跟个圣人似的。
“以前我办公室不在这儿,在河海大厦记得吗?”周既问。
沈来点点头。
那时候她经常去河海大厦,年轻的时候谈个恋爱黏糊得厉害,她又没上班在读研,所以闲暇时间多得足以让她胡思乱想。
周既那会儿虽然不如现在有钱,但也算是富二代了,开两百万的跑车,人也长得很帅,气质硬朗往那儿一站,很有范儿,惦记的人颇多,沈来宿舍就有人想撬墙角。
都说有钱的男人容易变坏或者本来就坏,沈来少不得要经常查岗,以确保自己的选择是的对的。
“那你还记得你坏了我多少单生意和事儿吗?”周既问。
这话问得就很心机了,沈来记得的,端起周既放在茶几上的水杯喝了一口,以掩饰自己的神情。
没有安全感的女人或者女孩,总是要不停找存在感的。
虽然当初周既对她很好,称得上二十四孝男友了,可正是因为太好了,以至于沈来反而没了安全感,大概是因为太不愿意失去了吧。
若是周既待她普通点儿,沈来对他也就可有可无了,天下两只腿的男人难道还少? 沈来觉得自己那时候也脑残,她证明自己存在感的方式就是在周既要开会或者约了客户谈生意的当下,在办公室勾引他。
对的,就是这么直白,她迫切地想要证明她比生意更重要。
而且办公室也别有情趣,不是吗? 周既为她破了很多次例,虽然次次事后都要修理她,对她咬牙切齿,可每一次当沈来发“人来疯”的时候,周既还是将就她的。
再后来,两人结婚之后,周既似乎也更成熟了,总能找出各种借口阻止沈来去办公室,还能哄着她不生气。
此时此刻,周既问这种问题,当然不是为了翻旧账,其心机的着眼点肯定是香艳。
沈来放下水杯,“能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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