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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嗤,一簇火苗凑近,白色的烟丝一缕一缕往上冒。金属打火机被扣上,啪嗒一声,清脆、响亮。
薄衿初勾唇一笑,“好久不见,梁远朝。”
她的唇比方才更红,更艳。
“是挺久了。”十一年了,久到再不相见,他们都快忘了彼此还活着。
她依稀记得,当初两人撕破脸的那天,梁远朝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薄衿初,有本事这辈子都别再见,否则我一定弄死你。”
空气凝固,骤然陷入死寂。薄衿初手上的一长截烟灰掉落,恰好落在男人的黑色皮鞋上。
他没反应,她也没动。
直到路迟的电话进来,“人呢?”
“出来透透气。”
“赶紧回来,有几个节目还不错。”
“不回。”
“老陈喊你,”要不是陈伯生逼他打电话,他才不会自讨没趣。
“奥。”
路迟:“教授说,你不回来,辞职信他不签字。”
薄衿初才不吃这一套,“那你告诉他,我要结婚去了,这辞职信他不签也得签。”
还没等路迟的我靠喷出口,她就掐了电话。
烟蒂被她摁在水泥墙上,留下一坨脏迹,转身欲走。
梁远朝两步跨到她身前,半转身问:“从研究所辞职,就是为了进朝今?”
他早上一出门就收到了傅钦的信息,说今天人事部收到一封简历,有人想面试总经理秘书的职位。
后来傅钦把简历传给他看,他万万没想到这人会是薄衿初。
阔别十一年再相见,两人比想象中更为平静。
“怎么?梁总裁是打算公报私仇?”
“没兴趣,”梁远朝眼神死扣住她的,“不过就是好奇朝今的总经理哪点吸引你。”肯让她放弃研究所的高薪工作,跑去朝今当一个文秘。
她笑了,媚眼盈盈,“钱啊,指不定那总经理看上我的颜值,趁着没到三十岁,还想再吃几年青春饭。”
说完,薄衿初就走了。
红色的裙边磨着白嫩的脚踝,高跟鞋发出有节律的声响,梁远朝下颌紧绷,心里没由来的升起一股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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